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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一) 血案 六月初三, ...
六月初三,冷月高悬。
梆子响了三声,李四才拖着一副醉醺醺的身体从酒馆里出来,摆着两根船桨似的腿摇摇晃晃地往家里走。
李四是个酒鬼,彻头彻尾的酒鬼,只要有一天不把自己灌得认不出别人就浑身不舒服。不过,这个时候往往也是他胆子最大的时候,就是叫他去他做工的地方大骂一顿常把他骂得狗血喷头的老板他也敢。
总之,醉得半梦半醒的李四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李四。
但是,这一天他沿着平常走惯了的这条路往家走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本来胆子比天大的他心里忽然就莫名有些七上八下的,仿佛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
他脚下走的是条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路上都是车马留下的辙痕——这条路本就是为马车过路准备的;所以这条路并不窄,反而很宽,宽得可以并行两辆四骑驱赶的大马车。
大路虽宽,这里的民居却是稀稀落落地散在路边的一侧,荒僻如山村野舍的一角。
这里当然也是嵋州城的一部分。虽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可是若从城东出城,这里倒是条可以抄的近路。只是这里也实在有些荒僻,白天还尚有些过路的人和车马经过,可一到晚上,简直安静如坟冢。
尤其到了子夜的时候,四下里更是静得出奇。道路两旁的长草、灌木在风中乱摇,跟漂浮的鬼影似的。
李四不自觉摸了一把自己的脖子,连酒意仿佛也被这不寻常的诡静惊退了不少。然后他那双醉得朦朦胧胧的眼睛无意间往茫茫的黑夜中一扫,忽然发现平时早该黑灯瞎火的屋舍中居然还有一间屋子亮着灯。
那是一家泥砌的屋子——这一带的屋舍大多都是用泥土砌起来的泥屋,他自己住的也正是这样一个破泥屋子。
但这家屋子和别家却有一点不同,他立刻就认出那屋子矮矮的篱笆门前那株瘦骨嶙峋的枣树。
这是吴有才家的枣树。
他当即嗅出一丝奇怪的地方:积野巷住的尽是些像他这样的穷鬼,他对这些穷鬼是再了解不过的:往往天还没黑就上了床——因为睡得早就不会觉得肚子饿,晚上往往可以省下一顿——他自己就常常这样做。更何况还是吴有才这样穷得要卖女儿的穷鬼?
但现在这么晚了,为什么偏偏他家的灯还亮着?
出于好奇,又或者被肚子里那点酒气怂动,他当即便一步一步挨过去。
吴有才家门前的篱笆门居然是开着的,他轻而易举地就从门口悄悄摸进了吴家那并不能算院子的院子——
灯光是从卧室里照出来的,卧室的窗子也是支开着的:一只烧了大半截的蜡烛放在靠近窗子一侧的木桌上,烛芯上的火焰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在旁边的泥墙上投射出一个时虚时实的影子——
一个人的影子。
这么晚了,难道吴有才还没睡?
他下意识伸头往窗子里一瞧,整个人忽然跟木偶似的僵住,一身的酒气一下子全吓醒了——
“血,全是血!整间房子都是血,几乎是被血洗了一遍!......吴有才那倒霉鬼就倒在地上,几乎被血淹了!他那个女儿吴阿大站在他尸体前,直瞪着眼睛看着他,也是一身的血!你们真应该看看她当时的样子——简直就像只恶鬼!不是她杀的还有谁?”
这就是案发后李四的口供。
现在正是黄昏。
黄昏笼罩着大地,也笼罩着林杪这间小小的院子。
院子里摆了张桌子,桌子上不仅有菜,还有酒。
酒不是林杪买的,菜也并不是林杪做的,因为越渚带着卷宗来的时候还带来两个人。
梁朝和傅平生。
两人一个手上提着两坛酒,一个手里提着两条活蹦乱跳的鲫鱼和一篮子新鲜的时蔬——全是傅平生从自家菜地里现摘的。
“既然林姑娘已经加入衙门,也就是与我们并肩作战的伙伴了,洗尘宴当然是不能少的。”
这就是他们三个人的意思,林杪当然也就燕然接受。
她本不是个多话的人,但若是一张桌子上四个人有三个是自来熟,就算另一个人是个哑巴,这顿饭无论如何也不会吃得太枯燥的。
所以这顿饭林杪吃得也的确很热闹,或许是她十七年以来吃得最热闹的一顿。
更何况,傅平生的手艺实在也很不错。
当然,今天他们齐聚在这里,也并不仅仅只为了吃这一顿“洗尘饭”。
吴家这案子闹得很大,百姓一直议论纷纷,全凭李复按着才一直未曾进行终审。然而最迟入秋,这案子是一定要判决的。
“事实证明,这李四的口供有夸大成分。”
梁朝饮了口酒,接着补充当晚案发后的情况:“吴阿大被邻居擒住后立刻有人报了官,我们赶到后发现吴阿大身上并不是全是血,只有两只衣袖、鞋子、裙角处的血迹较多,再就是腰间沾有几块少量血迹,其余的地方其实干净的很。”
“至于李四发现吴有才尸体的那间屋子也没有像他说的那样满屋子都是血。当然,卧室里的血确实不少,整张床几乎被血浸红了......至少可以断定,凶手行凶时,有受害人就床上睡觉......总之,那间屋子的确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一点林杪在吴有才一家三口被害一案的卷宗中里已经翻看到。
这案卷将吴家的案子记录得非常详尽:案发当晚子时二刻左右,证人李四亲眼目睹吴有才倒在自家满地是血的卧室中——已经身亡;彼时,其女吴阿大就站在他身侧,身上沾有血迹。
而后,李四惊吓之下大叫,惊醒四邻,而吴阿大发现罪行被人当场撞见,当即从后门逃出,但随即被闻声赶过来的四邻擒住。
随后,邻居又顺着从卧室到她家后门外大约五十来步的那口公用水井处的拖曳血迹,在那口水井中发现了她母亲以及她那才只有五岁大弟弟的尸体。
总之,这件案子之所以在案发后一月有余仍不时有人讨论,除了吴家三口遇害之状实在惨不忍睹,更因为这案子实在骇人听闻:杀死吴有才及其妻儿的,竟赫然就是他家的亲生女儿!
——李复当晚率人赶到后,当即对现场进行了排查,发现附近并无生人;而根据各邻居的口供,他们听到李四喊声后当即惊醒出门,然而除了吴阿大,在吴有才家附近也没有再见过什么别的人。
而唯一有嫌疑的目击证人李四,也有他当晚喝酒的那家酒馆小二作证,证明他的确是在打更之后方才离开酒馆。而吴有才一家三口遇害的时间经陈木推断是亥时到子时之间,所以李四也就被排除了嫌疑。
那么唯一的嫌疑人当然就只剩下当时在现场被目击的吴阿大。
而吴阿大的作案动机也很充分:在案发前半个月,因为吴有才想给自己儿子,也就是吴阿大那五岁大的弟弟找个好点的开蒙先生,她被她爹用十两银子的价钱卖给了当地的青楼“红绡楼”,而后没几天,吴阿大找机会逃出;但彼时吴阿大并不相信自己会被自己爹娘卖了,逃出来后就直接回了家,结果是,她又被她娘亲手送回了红绡楼。
案发当晚,本是她第二次从红绡楼逃出来。
但这样一来,她出现在家里的原因当然也就说不通了:明明已经有了一次被自己亲生母亲送到魔窟里去的经历,好不容易再次逃出,为何还是要再一次回家?
此外,她身上还被搜出一把剪子。
很少有人会把剪子揣在身上的;而后来也证实,那剪子正是吴阿大从红绡楼带出来的,很可能就是她逃出来的时候顺手带在身上的。
她为什么要带一把剪子出来?又想用这剪子来做什么?
尽管那把剪子上并没有血,吴有才一家三口身上的致命伤也并非剪子造成,但对于自己这奇怪的举动,她始终都不曾开口解释。
于是这一切自然就将吴阿大推到了一个非常不利的境地。
在平头百姓的眼里,这吴阿大俨然已是板上钉钉的杀人凶手,是违逆孝道,有悖人伦的畜生!
如此人伦惨案,无论李复如何一拖再拖,留给他们的时间也已经不多。
如入秋之前还没有找到别的嫌疑人——或者凶手,吴阿大就会被定罪,被判秋后处斩。
“最麻烦的是,”傅平生忍不住叹了口气,神色沉重道:“从案发到现在,这姑娘一直一言不发,从未开过口。”
脸色沉重的当然也并不止他一个,越渚、梁朝的神色当然也并不十分好看。显然,这并不仅仅只是他们迫于压力不得不处理的一桩棘手案子,更是一桩压在他们心上,让他们难以放下的心事。
林杪脑海中闪过那日在死牢见过的那道瘦弱的影子,将卷宗慢慢卷好、搁回桌上,沉默了一回,慢慢开口道:“你们为何认为,吴阿大不会是凶手?”
她不等他们回答,目光从三人身上一一看过,语调一如往常的温平:“是因为吴阿大年纪小又身材单弱,你们觉得她没有力气杀害两个成人?又或者,你们觉得一个孩子,不会下手杀死自己的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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