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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椋鸟 加拿大留子 ...
时隔二十多年,我又一次来到加拿大这个学术氛围浓厚的城镇。在这里,我度过了人生中最自由、最快乐的大学生活。
钱是源源不断的,爱也是。
这种拥有一切的错觉使我放松警惕。
我自认为命好得没边儿,相敬如宾的丈夫,花不完的钱。当警察找上门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只是白白蹉跎青春的一场空。
一个年轻漂亮、职业正当的女人;一个优秀干练、出身良好的女人,怎么都心甘情愿地成为老男人的玩物?
“她怎么死的?”
“是不是我丈夫干的?”
“他到底在外面养了多少女人?”
“那个孩子和他有什么关系?”
无人回应我的疑惑,也无人愿意安抚我混乱的心。
就在前些天的一个清早,我发现我养的鸟死了。
一只蓝耳丽椋鸟,是我丈夫送给我的结婚纪念日礼物。
它就这么僵硬地躺在笼子里,羽毛四散,我隐忍许久的眼泪终于倾泻下来。
妈妈提议我去国外走走,让我实在不行找国外的医生看看,她一直觉得我有病来着。
我买了一张飞往加拿大的机票。
在途中,椋鸟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脑中。
它刺耳的叫声不断打击着我的鼓膜,由鸟叫变为力竭地嘶吼。
“斯达琳!”
“斯达琳!”
我的英文名字就是斯达琳。
这个名字是我自己起的,决定出国留学的时候就想好我要叫这个名字。
父母给我准备了大把钞票,而我给自己准备了一个洋名和一个纸醉金迷的梦。
我生来就是莫名的自信,且清高地要和那些留学水学历的富二代划清界限。
中学时,班里同学还在看漫画、打游戏,我就去看文学名著和电影。
书全是字,当然是看不进去的。不过还是要买,每天揣两三本在身上,不用读,文艺范就起来了。
电影看了不少,电影票叠起来怕是比我做过的试卷还要厚。
我十分喜欢《沉默的羔羊》里的女主克拉丽丝斯达琳,我少女时代的梦想就是能够成为和她一样高智又有力量的女性,因此我也要叫斯达琳。
我甚至想要去剪一个她的同款短发,在镜子前摆弄半天觉得不合适,遂放弃。
飞机飞过加拿大上空漂浮的云,恍惚间我又回到了我的二十岁。
上学的时候,我租住的公寓窗外经常听见嘈杂的鸟叫声。
合租的室友对我说,那是马上要往南迁徙过冬的椋鸟的叫声。
室友是个印度女生,叫艾希,英文口音比我还严重。
平时和她交流要连猜带比划,不过这次我却清晰地听见她管那些鸟也叫“Starling”。
她说完还假装惊讶,因为我和椋鸟重名了。
我也不生气,或许我和椋鸟真的有点缘分。
我住在离大学不远的街道,2B+2B的房型,只有艾希一个室友。
每天早上,那些椋鸟总能按时地飞过屋顶,把我吵醒。
门外有一棵长势极好的树。由于我对生物一窍不通,不知道它的树种,只知道这个棵树会在秋天结出果子,所以格外吸引鸟类。
树一直在生长期,艾希经常拿着一把巨大的园艺剪刀“咔擦”两下,忿忿地剪掉伸进屋里的枝桠,嘴里念叨着我听不懂的印度语。
估计是在抱怨这个房子的种种不好。
我的房间比艾希的贵,一个天窗对着我的床。一开始交房的时候我想得极好,晚上睡不着了就躺着看看月色和星空。
可一个学期过去,星星没看到,只看到了白色的、密密麻麻的鸟粪,在墨蓝色的夜里尤其明显。
但我还是满意这个房子,地段好,我不用早起一小时去挤地铁。
最重要的是价格划算。
出国前,妈妈担忧地直掉眼泪,说我一个女孩子去异国他乡念书肯定不适应,照顾不好自己。
我在机场也是潸然泪下,母女俩抱头痛哭,直到我要上飞机前才分开。
可坐上飞机,我就全然忘记了妈妈不舍的目光。
看着银行卡余额马上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在拥有钱的同时还拥有支配它的权力和自由。
人一旦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就会想点别的什么,比如谈恋爱。
艾希是学医的,她告诉我医学院里的男生都是一群穿着格子衬衫的□□白人,没有丝毫的魅力。
我也确实没有要吃“西餐”的打算。
圈子里的朋友大多会去club物色,可我打小就是一个别人往东我偏要往西的性格,所以拒绝了很多次朋友的邀请。
我和舒继打电话聊到这个事儿。
舒继是我在国内的朋友,以全校第一名的高考成绩考进了国内顶尖的医学院。
我和她从初中就是同学。
她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亲只是普通工人,还有慢性肾病需要常年治疗。
我父母很喜欢她,所以一直资助她上学。从某种程度上讲,舒继是我半个姐姐。
她优秀、勇敢又坚强,让我无数次发出感慨:这么好的一个女人怎么想不开去学医了?
舒继听到我想物色男人,只说了一句:“去酒吧能认识什么出色的男人?”
我深以为然。
因为我和舒继都自诩高级知识分子,我清高,她比我更甚。
虽然我的名头可能名不副实,但父母从小对我的要求也是十分的严格,不亚于那些学阀二代。
他们两口子都是初中毕业就给人家打工,早年在码头装货,后来赶上改革开放的春风,下南洋开厂子才有了现在的家业。
你也知道,这种白手起家的小老板,因为没有什么文化,所以特别看重后代的学历文凭。
我的成绩虽然总是差口气,但总体来说没让父母太操心。毕竟大满则亏,人要是处处完美就不是人了。
对于爱情,在来到加拿大之前,我一直未曾尝试。
倒也不是没有心动的时候,只是这个东西,一瞬间来一瞬间走。我性格里微乎其微的主动不支持我抓住心动的机会。
加拿大的深秋,风搜刮走门前那棵树上的每一片树叶。
这样冷冽的天气,却是我钟爱的。
舒继给我发了一张她的大学摄影作品,拍得是校园秋景,因为加入学生会,第一次摸到相机很是稀奇。
“你那边的是不是有很多枫叶?”她询问我。
我跟她说我房前只有一棵马上光秃秃的树。
“那些吵闹的鸟还来吗?”
最近气温骤降,确实没再见过那些鸟。
“它们大概都往更温暖的地方迁徙了。”我答道。
艾希对动物也很有研究的兴趣,我刚挂断电话,就看见她拿了只兔子回来。
是那种很普通的肉兔子,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八成是实验室用的。
她像拎鸡一样薅着兔子的耳朵出现在门口,兔子眼圈通红,瞳孔像是滴出血来,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心里既发怵,又对这只兔子抱有同情。
我不知道拿走实验动物是否合规,总之它难逃一死。
“那还不如死在试验台上,也算为科学献身了。”我对艾希说。
她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了什么,我只听懂了她要养一阵子,并且保证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
可第二天清早,我就被一阵声响惊醒了。
费劲睁开眼,兔子蹲在离我枕头不远的地方,前胸毛茸茸的,挠得我鼻尖直痒痒。
它把我的台灯踹倒了,玻璃渣子碎了一地。
艾希也听到这边的动静,一进门看到这番景象,她浑圆的巧克力色眼睛好似要瞪出来,一边跟我道歉,一边提溜起兔子。
兔子嘴巴紧闭,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挣扎了片刻就平静下来。
打扫好我屋子里的一片狼藉,艾希说会赔偿我的台灯,我拒绝了。
我知道她家境并不富裕,印度那样一个阶级顽固的国家,她能靠全额奖学金出国已经是一件非常不易的事情了。
一盏台灯而已,对我来说不算钱。
我都有点被我的仁慈感动了。
艾希跟我再三保证不会养太久,说完拎着兔子走了。
眼下外面还是灰白的,阳光在加拿大的这个季节一直是奢侈品。
看了眼闹钟,已经快七点了,索性不睡了。我胡乱套上一件及膝的外套,出门透气。
深秋的风,脆而凉,猛吸一口,像是一块久含在嘴里、边缘锋利的薄荷糖。
刚还残留的些微困意瞬间蒸发,脑袋清醒了的我突然注意到前面那棵树下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在蠕动,似乎是只鸟。
走近看,是一只椋鸟,浑身长满斑点,翅膀折射出金属光泽。
它不停地在地上扑腾,可能是感知到有人靠近,发出嘶哑的叫声。
挣扎越发激烈,是在向我求救吗?
“Murmuration,一种椋鸟特有的,迁徙时的景观。”一个男人的声音。
说的是中文,我以为自己还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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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超级大雷文,感谢愿意吃shi的宝儿们,本人从小在写作方面没有什么天赋,纯属闲来无事。 由于我没有下载读者端app,所以不知道自己写成什么样,欢迎锐评。 无大纲,梦到哪写到哪。 正文偶尔会出现错字,因为我不审文,我不是文盲,如果发现会改,提前滑跪致歉。 没写过小说,写过最认真的文是高考作文,正在努力学习ing… 《六十平小屋只卖一块钱》 《成为阔太二十载》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