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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可 社团初遇:筝音遇暖结知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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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可 社团初遇:筝音遇暖结知音
晚饭过后,302宿舍就开始热闹起来了。今晚是宿舍四人各自的第一次社团活动,每个人都充满了新奇与期待,早就按捺不住兴奋,忙活起准备工作。
“大姐”金曼动作利落,三两下就换上了轻便的运动服和透气运动鞋,对着镜子简单补了层清透的运动妆,指尖轻轻拍匀脸颊,笑着念叨:“免得待会儿剧烈运动出汗,妆花了就尴尬了。”
另一边,林晓雨则从衣柜深处捧出一套浅粉色的汉服,广袖流仙,裙摆绣着细碎的缠枝莲纹样。她小心翼翼地换上,对着镜子转了个圈,开始自我欣赏起来。金曼见了眼前一亮,忍不住赞叹道:“第一次看晓雨穿汉服,我们家晓雨今天真漂亮,就像个小仙女一样。”林晓雨被夸得脸颊微红,嘴角却忍不住弯起,对着镜子又照了照。
王可可坐在自己的书桌前,从包里掏出用小锦盒装着的指甲片,还有一叠翻得边角微卷的古筝乐谱。高中三年课业繁重,这盒指甲片被她妥善收在抽屉里,几乎没再拿出来过。指尖抚过微凉的指甲片,想到以后又可以重拾自己的兴趣爱好,心里说不出的欢喜。
温言之前没考虑到参加古筝社的事情,所以什么都没准备,此刻只能揣着几分局促,就站在旁边静静等待她们。
王可可眼尖,一眼就看穿了她的窘迫,于是试探着开口问道:“小言,你是不是没有准备指甲片?”
不等温言点头,她已经麻利地从包里掏出一盒备用的,不由分说地塞到温言手里,“没事,我正好有盒备用的,你先拿去用着。”
温言不好意思地接过:“我来之前真没料到会用到这个,太麻烦你了。等我周末去琴行,一定买副新的还你。”
王可可笑着摆了摆手,眉眼弯成了月牙儿,“咱们都是一个宿舍的,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啥?这玩意儿又不值钱,你就放心用着。”
准备妥当,四个人有说有笑地走出宿舍。
此时的校园正是学生活动的高峰时段,梧桐道上往来穿梭的学生络绎不绝,三三两两的身影映在余晖里,满是青春的鲜活气息。
身着浅粉色汉服的林晓雨在人群中格外惹眼,虽然大学生对这种装扮早已习以为常,但娇小可爱的林晓雨仍引来了不少目光。
林晓雨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金曼却在一旁大大咧咧地道:“我就说我们家晓雨今天最漂亮了,你看看这回头率,多少男生都在偷偷瞧你呢!”
社团活动分布地点不一,按照之前社团招新手册的提示,他们分头行动。王可可和温言一起来到了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们习惯简称为“大活”。
“大活”位于校园北区,和周围古朴厚重的教学楼不同,它的外观带着点简约的现代感,浅灰色的墙面搭配大面积的落地玻璃窗,灯光透过玻璃映射出来,在夜幕下显得很有格调。
刚走近,王可可就听见楼里传来此起彼伏的轻微声响,有街舞社练习的动感音乐,有话剧社排练的台词声,还有零星的乐器声。
她们沿着台阶走到三楼的琴房区域,还没靠近指定的活动室,就听见了熟悉的《渔舟唱晚》,王可可仿佛回到了外婆看完《新闻联播》在听《天气预报》的时候。
活动室的门虚掩着,温言轻轻推开门,一股淡淡的檀香扑面而来,混杂着琴弦的木质香气,让人瞬间静下心来。
一些早到的同学已经在座位上好奇地抚摸着琴弦,小声地交头接耳,眼神里满是新奇与期待。有的似乎很有功底,全神贯注地在演奏,琴声清悦动听。
王可可和温言刚进门,便有一位学姐模样的女孩子主动走上前来,热情地和她们打招呼,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你们好,你们是古筝社的新同学吧?欢迎你们的加入!我是社长陆寻音。”
温言马上笑容满面回答:“学姐,你好,我叫温言,我们俩都是中文系大一的新生,一起来参加古筝社团。”
或许是被陆寻音的热情所感染,王可可也一改平日里的浅笑吟吟,也回了个格外灿烂的笑容,“学姐好,我叫王可可,从小就喜欢古筝,以后还得麻烦学姐多多指教。”
“可可,真是一个可爱的名字,人如其名。”似乎每个人听到她的名字总是同样的台词,陆寻音也不例外。
陆寻音接着又对两人说道:“你俩的古筝水平怎么样?我得根据大家的基础分班,这样安排练习内容才更有针对性。”
温言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我就初学水平,来参加古筝社就是想跟着学姐们多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水平。”陆寻音回了一个鼓励的微笑。
王可可谦虚地回道:“我也只是从小特别感兴趣,在外婆的影响下学过几年,谈不上有多少基础,而且好几年没碰了,估计都快忘光了。”说着,朝着陆寻音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
陆寻音按照基础水平给新生分成两个区域,左边是有一定基础的,右边是新手区。
听完两人的回答,陆寻音安排一名女生把温言带到了右边,然后她自己把王可可带到左边一个空位,“你先熟悉一下琴,现在自由活动,等人齐了我们再正式开始。”
看着王可可安安静静坐下来的乖巧模样,陆寻音心想,这个女孩子肯定是谦虚,有所保留了。哪怕真的好几年不碰了,只要有基础,也很快就能捡起来。
王可可刚坐下放好谱子,正准备抬手熟悉一下面前的古筝,旁边的女生就和她打起了招呼:“你好,我是经济系大一的苏知夏。看你也是新生吧?”
王可可侧头望去,心里忍不住暗赞一声:好精致的女孩子。“大姐”金曼虽然也很善于打扮,在他们班属于非常亮眼的存在,但比起眼前的女孩子还是逊色不少。苏知夏底子又好,妆也是恰到好处,两相配合下,就显得格外的精致。
对于外貌和穿着、打扮之类的,王可可从来是不太在意的,但是对于漂亮精致的女孩子,也总是忍不住多看两眼,随即弯起眉眼笑答:“是哒。我是经济系大一的王可可,很高兴认识你呀。”
苏知夏也不知是天性健谈,还是对王可可格外有好感,主动打开了话匣子:“从小我妈就逼着我学古筝,一开始我总敷衍了事,应付应付她。可慢慢时间长了,还真对古筝产生了感情,时不时总想拿出来拨弄两下。这不,看到学校有古筝社,我就毫不犹豫报名了。”
说着,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眼睛一亮,“对了,我们两个系都在东八舍吧?难怪觉得你有点眼熟,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参加古筝活动啦。”话音刚落,她就兴冲冲地掏出手机,要加好友。
王可可心里也莫名对苏知夏有着几分好感,笑着应道:“是啊,那真太巧了,我和舍友一起来的,以后我们仨可以一起来上课。我们加个微信吧。”
两人迅速互加了好友,交换了电话,约定以后一起来古筝社。这时,王可可才看到田玉下午给她发的信息,她本就对田玉过分的殷勤没什么好感,原打算置之不理,思忖片刻,还是礼貌性地回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
两人一边拨弄着琴弦熟悉手感,一边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没想到聊得甚是投缘。
眼看人差不多到齐,陆寻音走上前拍了拍手,清脆的声响瞬间收拢了所有人的目光,举手投足带着几分干练,“欢迎各位新同学加入古筝社!以后固定每周二晚上6:30,我们就在这个活动室,大家一起交流练琴。今天是第一节课,我们先来看看大家的基础。”
随即她看向教室右边,语气温和,“初学的同学也不用紧张,咱们本来就是兴趣社团,很多学姐也是从零学起的,慢慢来就好。”
说完看向左边,笑意盈盈,“有底子的同学,弹一段《渔舟唱晚》的前四句就行,都是大家熟悉的曲子。就从最边上这位同学开始吧。”
陆寻音听得很认真,同时也关注每个人的手型指法。一轮听下来,她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一届有好几个不错的苗子。尤其是王可可和苏知夏弹奏时,指尖起落间的那份稳当和韵味,连旁边坐着的老社员都忍不住侧目,纷纷投来赞许的目光。
第一次社团活动本就是以互相熟悉、摸底了解为主,在轻松愉快的氛围里一晃就结束了。临走前,陆寻音还照着大家不同的基础,一一布置了课后练习的小任务。
王可可收拾好谱子,和苏知夏、温言并肩走出了“大活”。
三人慢悠悠地往宿舍走,边走边聊。王可可虽然话不多,但苏知夏很会找话题,对她也格外热情,偶尔还会讲个小笑话,让气氛一直很轻松。王可可发现,苏知夏虽然看起来明艳出挑,像是人群里最亮眼的那类姑娘,但其实性格很随和,没有一点架子,相处起来很舒服。
很快,三人就走到了宿舍,挥手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