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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药奴 旧案 ...
除夕夜里很冷,姜南很早就进宫赴宴了,泠筝一个人坐在石灶旁煮馎饦。
锅里的水冒着白气,不住地翻滚着,泠筝小心地用筷子将馎饦一片片夹起来顺着边溜进锅底,再盖上盖子,转身去把择好的菜拿过来倒进汤里。街上的爆竹声此起彼伏地响个没完,锣鼓喧天,泠筝又往灶膛里添了些柴火。
她摆好两只瓷碗,揭开砂锅盖子,熬了一整天的鸡汤香味很浓,瞬间飘得满屋都是,她将鸡汤分装进两只碗中,然后静静地坐在石灶旁边等着馎饦煮熟。
她今日穿得极素净,褪去一身繁琐的装饰后整个人也轻快了许多,泠筝盛了两碗馎饦,一碗端到她母亲的灵位前放好,再燃起三炷香,自己也坐在一旁的小矮凳上吃了起来。
按照往常的风俗来讲,除夕夜是应该吃饺子的,但泠筝从来没有在除夕夜吃过饺子,打她记事以来就都吃的馎饦,母亲告诉她这寓意着宽心。
吃完东西后她搬进来一个小火炉,就放在脚边,把门拴好之后又抱进来了一坛子酒。
热闹和她隔了好几道门,屋子里暖烘烘的,泠筝倒了一碗酒放在供桌上,像是在和谁对酌一样自己也喝了一碗。
埋了一年的酒味道还不太浓,泠筝摸摸脸上那层薄皮,端起酒仰着头一笑,“我这个样子你还认得我吗?”
没有人回应她,泠筝眼神飘忽,轻轻说了句没关系,抱起坛子就开始倒酒。
烛心一跳一跳地往上窜着,纸灰飘得满地都是,人一动就跟着乱飞。
“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赌一把,顺利的话我很快就能回来。”泠筝喝下一大碗酒,烧得喉咙发烫。“不要说如果什么什么之类的话,我不想听。”
她很悲催地忘记了灵位不会说话,它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她回来,可能要等月亮再圆一次,或是爆竹再响一次,亦或是人重新长大一次……
屋外敲门声骤然响起,泠筝看向纸窗上投下来的两个黑影,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去拔掉门栓。
煨在火炉旁的那碗酒已经滚烫时她才进来,泠筝什么也没说,她又续了一支香,两手合十在供桌前站了许久。
她卜了一卦,但没看卦象,泠筝后知后觉地觉得这样做很多余,反正她是一定要走的,凡事尽力了才配说天意,而她还没有真正尽力。
正月初一,整个东淮都沉浸在过春节的氛围中时,泠筝已经悄悄穿过挂着大红灯笼的街道出了城。
她的心脏砰砰直跳,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如今她顶着一个虚拟的身份即将奔赴她心心念念的地方,这一切就如同一次新生。
出了城后走了一段路,泠筝勒紧缰绳调转马头,回头又看了一眼那座高耸的城墙。墙面有些斑驳,守城的侍卫举着旗帜或长矛齐齐站在最高处,大开的城门中一条青砖路一眼望不到头。
城外古寺的钟声余音袅袅而起,她望向了头顶青灰色的天空,猛吸了一大口干冷的空气。
这时候姜南也已经在入宫朝拜的路上了。
天气冷得厉害,不多时泠筝的睫毛上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霜,她没有再回头,一路狂奔到约定的地点找到那辆停在庄子边上的马车,再买来一盆碳窝在轿子里取暖。
她走得很慢,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买了很多东西。都说天子脚下最是富丽堂皇,殊不知这天底下最稀奇的东西一直都分散在天涯海角的各个角落,走得越远就见得越多。
人不仅会给鸟雀造笼子,也会给自己造笼子,只要走不出去见不到眼里看到的就是全天下了。
泠筝混在南来北往的人潮中走进一座小镇,进镇的三岔路口处竖着一方大石头,上面写着四个大字:乌沿河镇。
此处距京城不过五六十里地,但隔着几座山几湾水的这个小镇却与京中大不相同,要不是挂着几个红灯笼贴着春联,泠筝都要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
这里满大街都是卖小炒的小摊,各式各样的买卖照旧进行,没有一点过年的氛围,就像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而已。
不消一个时辰泠筝便逛完了这座小镇的集市,在确认这地方只有一个客栈之后她大步迈进店里,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要了两间房,外加三五样当地小菜。
等着上菜的那段时间里她和店主攀谈起来,这家店的店主是一个约莫四十出头的女人,姓杜,大家都叫她杜六娘。
两人说话间大概就只有一刻钟久,杜六娘已把摆着酒坛的架子全都重擦了一遍,又把新上的酒从柜子底下一坛坛搬上来贴好名字摆在最显眼处。
“姑娘,新上的苦菊酿真的不尝尝吗?很好喝的哟!”说着她麻利地起开一坛给泠筝倒了一碗放在她眼前。
泠筝看着碗里一晃一晃的酒,苦味迅速弥漫开来钻进她的鼻腔中。
只是闻这味道,她就知道自己不喜欢这个酒,于是她端起碗轻轻抿了一小口,顿时觉得自己的舌头都在发苦,她放下碗不动声色地咽下那口酒,苦味久久不散。
杜六娘见她这谨慎的模样却是笑了:“放心喝嘛,不要你钱的,这坛子是我亲手打开的,算是我请你喝!”
泠筝淡淡一笑,时不时看向门外熙熙攘攘的行人。
杜六娘一眼就看出来她在等人,也顺着泠筝看的方向往外瞧,只是怎么看都没有人朝这边过来,桌上的菜已经晾了很久,她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唉,这小姑娘啊……
“等谁呀你?”杜六娘忍不住坐在泠筝对面问起来,她承认自己很没有边界感,但要是对方不愿意说,她也绝对不追问。
“不会是……小情郎吧?”说到这里她还刻意压低了声音。
这架势如果不是等情郎还能等谁?大年初一不和家人团聚跑出来见面,那人肯定很重要啊!
“不是,等我一个朋友。”泠筝闻着饭菜的香味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她一手捂着肚子低着头伏在椅背上,一副不愿多说的表情。
杜六娘见她这样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得没趣地起身坐回她原来的位置,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却还是偶尔扫过泠筝。
泠筝等人等得无聊,她早就感受到了这道视线,于是趁着杜六娘再次看她的时候,猛地抬起头和她的眼睛对了个正着,“你见过我吗?”
杜六娘连忙撤回目光,手上胡乱拿起一片抹布装模作样地擦起桌面来,见终于装不下去了只能尴尬地笑笑,“也……不算是见过吧……”
泠筝一听就知道话里有话,她稍微坐起来一点,轻声问道:“那算是什么?”
“啊哈哈,可能是我见的人多了,总觉得人和人之间有点相似,把你错认成别人了,哈哈哈哈,姑娘可不要介意呀!”
“那你把我错认成谁了呢?杜姐姐不要紧张,就当是闲聊罢了,左右我也还在等人。”
泠筝并不觉得生气,毕竟她也不知道姜南都认识些什么人,只说她常年待在药谷中和其他人接触得少,就算遇到以前认识的人,也只说自己病了,记忆有缺就行,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今日她不过是想找个人闲话几句打发时间罢了,泠筝头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对这些闲聊的事也很感兴趣,从前她都把街头巷尾的一些风声当做密报,每见一封都觉得心情格外沉重,从没有这样轻快的时候。
说来奇怪,这也并不是什么放松的时候,她却是有了难得的好心情,或许是出了京城看什么都有新奇,那些负面情绪也消失了许多吧。
杜六娘见泠筝并不反感自己,又立马恢复了她原先的性情,甩着手绢几步走过来坐在泠筝对面,盯着她笑的欢喜。
她抱起坛子给两人满上酒,絮絮叨叨地讲起来从前的事。
“我年轻那时候一点都不喜欢这地方的,那时候真是年轻啊,年轻就是心比天高,一心只想着往远处跑,这不几个人结伴就跑到新山郡去了嘛!”说到这里她放慢了语速,泠筝敏锐地察觉到接下来杜六娘要说的话可能比较沉重。
杜六娘好像很不相信一样,盯着泠筝瞅个没完,她试探着问道:“你真的没去过新山郡嘛?”
泠筝摇摇头表示真的没去过,自打她生下来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京郊了,这什么新山郡她也只是听过名字,只记得那地方好像产药材,除此之外就一概不知了。
即便是姜南……,算了,就当她没去过吧,反正现在她才是姜南,她说了算。
杜六娘叹了口气,啧啧两声道:“好吧,你就当个故事听就行了,小姑娘听了可不要做噩梦哦!”
泠筝端起碗和她轻轻一碰,示意她对杜六娘即将要讲的故事很感兴趣。
杜六娘说,那时她也就泠筝这样大的年纪,跑到新山郡去学着人家做生意。
新山郡盛产药材,要是做得好这一行的生意那真是几辈子的富贵都无忧无虑,药又不像其他穿衣吃食一样还有个时兴或是滞后,它一直都被稳定需要,这是千百年来恒古不变的事情。
但问题就出在那个地方太盛产药材了,同样的东西太多的时候就容易出乱子。
泠筝咂着嘴,这酒苦得她浑身一激灵,她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放进嘴里嚼着,边嚼边问道:“什么乱子啊。我家在南边很少听说北方这边的事,哄抬药价了吗,还是同行竞争太没底线了?”
杜六娘十分自来熟地伸着筷子夹走了一只鸡腿,她一只腿架在长凳上,胳膊又重在膝盖上,抓着鸡腿就啃。
泠筝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的一系列动作,杜六娘也察觉到了不对,她很是不好意思地攥着鸡腿,把自己的腿也放了下去,朝泠筝点了点头非常抱歉地说道:
“不好意思啊,姑娘。我这人就这性子,今天这桌我就不算你钱了,你尽管吃,就当是我请你好了。其实我平常不爱说话的,只是看到你觉得很熟悉,这心里也就觉得格外亲近,这才话多起来。”
“没事,平日里我也很少听人跟我讲故事。我喜欢听别人的故事,你尽管说吧,今日我也当一回听众。”
其实泠筝的脾气没有那么差,她不是动不动就要生气,动不动就要和人算账的那种被身份地位惯坏了的大小姐。只是她待在京城那种地方太久了,早就习惯性地给自己穿上了一层刺甲,因为那种地方只有时时能扎到别人,别人才会把她放在眼里。
杜六娘看起来很高兴,她当即就决定加菜,对着店里的伙计吩咐了许多话,包括但不限于烤羊腿,爆炒黄牛肉,清炖野鸡汤,红烧熏鱼,饸络面。
这家店里的菜名起得简单粗暴,不像京城里的那些酒楼菜名的花花名字,看着菜单子上的字眼都不知道那具体是个什么菜。
泠筝就在一旁静静地坐着听她说,杜六娘的声音很好听,说话时将她的过往娓娓道来,在泠筝听来就像是在听人说故事一样,听得人心头舒展。
“哎!对了!真聪明,你算是猜对了。不过我猜你一定猜不到他们具体干了些什么。”杜六娘一拍桌,向前倾着身子说道。
泠筝也不装,她很坦率的说道:“这个我真不知道,若只说是商户之间的寻常竞争,顶多也就是垄断货源一家独大,或者是打压别家自拔头筹吧。”
“不过新山郡那么大的地方想要垄断货源,除非有人是皇商。可是据我所知,皇商多以南居多,北地极少,那么这一说法定然不成立。”
杜六娘听她这么说也来了兴趣,她对泠筝的说法表示认可,“不错,新山郡之所以叫新山郡就是因为那地方山多而险,寻常商户只包几个山头都不容易,谈何垄断,更何况那地方奇怪,竟没有一家独大的商户 ,一溜的人家都是差不多样儿。”
天色渐暗,夜幕中偶尔炸起几朵烟花,照得大地一刹那的炫白,店里的人稀稀拉拉的只剩下了两三桌,伙计轻掩上门隔住了街上的吵嚷声。
泠筝道:“如此说来,打压别家自拔头筹这种做法,那就更不成立了。那么,我猜不到了。”
她自罚一般将碗中剩下的酒喝尽,杜六娘哈哈大笑着将自己那碗酒也喝了个干净。她是个爽快人,一开始和泠筝说话时还有些拘束,但这一会子功夫下来见泠筝性子不扭捏,她也欢喜。
但这一碗酒下肚后杜六娘却不知怎么了,脸红,眼睛也红,她两手伏在膝上低着头,勾了勾手指示意泠筝靠近些。
泠筝心里想,杜六娘要么是喝醉了,要么是讲到伤心处了。不过她自己倒是没什么好忌讳的,于是坐近了些侧耳听着杜六娘的下文。
杜六娘搭着泠筝的肩膀,凑到她耳边说:“那些个黑心肝的东西,他们抓人,抓了就关起来都做成药奴!”
她的眼睛烧得通红,眼白中布满了血丝,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泠筝仿佛看到杜六娘的瞳仁也变大了,几乎要挨上眼珠子的边了。
泠筝问她:“药奴?”
新山郡的药材闻名东淮,这里凡是关于药材的买卖早就自成一体了。想要赚钱就得有新花样,不然还不得被同行碾成渣。
她以前倒也是听说过,新配出来的药方往往药性不稳定,要用活人试药,以做调整。新山郡的药材在整个东淮都有盛名,有些药奴倒也算不上奇怪。
这世道艰难,常有穷苦人家为了生计去做药奴试药,只是初代药方往往药性霸道凶猛,即便人能生还也会被伤及根本,说到底这趟交易得不偿失,不过他们别无选择而已。
杜六娘给泠筝指她手腕上的伤疤,她说,以前看话本子里写的什么割腕自尽那都是假的,人就是被割开手腕也很难死,只是会特别疼,即使过去了二十多年她也十分清楚的记得那种疼痛。
"咱喝药啊,那是配好方子抓好药放罐子里煮,喝的是苦得倒胃的药汁。可人家有钱有权的就是会享受,人家哪喝的下这东西?”
“药奴啊,那可是无价的宝。人常说久病之人阴虚亏损,气分不足,这时候最缺的就是温补的药。可寻常草药终归都是草植,想要寻那大补的东西,还得往活物身上打主意。”
泠筝蹙眉思忖,“你是说,活的.....人?”
"对喽!就是活人,而且还得年纪不大的才行。这些人就被养在药罐子里,天天按着方子泡药汤,灌药水,养个十来年才可能有效用。不过这法子熬人,百十来个里边也就出那么一两个吧。”
杜六娘放下衣袖,她捋了捋额间几缕碎发,手撑在颧骨上半眯着眼直愣愣地看着泠筝,“药奴可厉害了,要是能有药奴的血作引子入药,久病则愈,无病则增寿。要是能养上一个在家里常用,那就一辈子不用和大夫打照面了……”
泠筝一直在听她说,没有插一句话。桌上的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她等的人始终不见踪影。
泠筝小声说道:“那的确很残忍。”
杜六娘打开门抬头看着漆黑的天穹,身旁的笼子里关着一只不知名的鸟儿,她取掉插削拍了拍笼子,鸟儿立马蹿出了笼子。
它扑棱着翅膀从树梢上掠过,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杜六娘拿檐下挂着的笼子取下在随手扔到角落,自言自语般说道:"姑娘,你一定觉得很气愤吧?我头一次见到那些瘦得像干柴一样的人的时候,也像你这样。但我现在已经能把这事当成闲谈跟你讲了,因为我很明白,像我们这样的人,知道越多痛苦就越大,混沌是一天,挣扎也是一天,不如就稀里糊涂的过吧。"
她说的很对,像他们这样的人顶多也就是义愤填膺的谴责几句罢了,聊胜于无而已。
天边的几缕淡黄色云彩映得杜六娘眼眸亮晶晶的,泠筝问杜六娘,“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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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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