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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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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九岁这年,我不仅没有成家,还失业了。
被父母知道后电话是一通接一通,翻来覆去只为了催我回家相亲。
烦不胜烦下我决定回家敷衍一下。
背个双肩包,高铁转公交,公交转蹦蹦。
一摇一晃,好像晃到了十七岁的夏天。
那时候和陆之恒恋爱刚满一年就被班主任抓包,被勒令分手。
当时南康白起的《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刚轰炸过我的精神世界,他的遗憾与我的遗憾混在一起,我哭着写分手信:
如果三十岁,你未娶,我未嫁,我们就结婚。
他回了个好字。
现在想起来可真傻逼。
折腾到家好像要去了半条命,最后半条命终于在吃饭时被消耗干净。
谁家的谁谁谁结婚了。
谁家的谁谁谁生小孩了。
父母的老生常谈,听着就犯困。
一不小心就梦到了,十七岁的陆之恒撞进十七岁的孟宁的青春。
我一直和人讲,喜欢上十七岁的陆之恒就像喝水一样简单。
他像夏日里的冰汽水,装在亮晶晶的玻璃瓶子里,刚入口时会扎嗓子,回味起来却只有汽水微微的酸涩与致死量的甘甜。
好多人想尝一尝这个夏日的冰汽水。
而他却插好了吸管递给我,问我要不要尝一尝。
我又不是戒过毒,怎么可能不想尝一尝。
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时候的他会注意到小小的黑色的像蘑菇一样的我。
那时刚开学大家随便坐,我来得比较晚,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不敢说话也不愿交际,只管低头看偷偷带的小说。
正看到戚百草练成旋风三连踢,旁边的位置就换了人。
他趴在桌上侧头从下往上看我,“你好,我叫陆之恒。你呢?”
“……孟宁。”我不出所料的卡壳了。
“孟宁反过来是柠檬吗?”
我微微点头。
“你在看什么?”他突然将脑袋探过来,吓得我赶紧把封面翻过来,“小说,旋风少女……你要看吗?”
他接连摆手,说少女不适合猛男的自己。
他开始碎碎念,从天南到地北,从小学到初中,从他家的小狗到学校的大门。
现在想来纯属梦到那句说哪句。
我不记得自己回答了什么,只记得小说再也没有看进去一个字。
从初遇到告白在梦里转换的那么快。
当时的县城管理还没那么严格,是不管学生去哪吃晚饭的。
相比于食堂的一言难尽,大部分学生都喜欢出校门去隔壁街吃小吃。
有天临近下午放学,他推过来张纸条问我要不要一起吃晚饭。
我攥紧了手中的笔,犹豫很久,写了个好。
下午放学,我半低着头远远的忐忑地与他并行,少女时代的自卑和对恋爱的羞耻在距离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但所有都抵不住一颗想要靠近的心。
他一个横跨步靠过来。
我抬头看他,他低头看地。
他侧过头看我,我低下头看地。
没有人说话,直往前走。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靠近他的左手就一直垂着,是僵硬的,却又带着隐隐期待。
下一秒,他的手探过来,与我十指相扣。
我抬头看他,他侧头看我,一时间撞了个正着,我的心脏砰砰跳。
“……你能不能松开?”我小声地问。
他的脸也红得要死,“我不,除非……你答应做我女朋友。”
人来来往往,我再不敢看他,也不敢看人。
许久,也许不久,毕竟小吃街不长,一不小心就要走到尽头,我小小小小声地说:“好。”
他如约松开了我的手,两个人安静地并排往回走。
那天,没有人吃上约定的晚饭,有没有人记得那天晚自习到底饿不饿。
我们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地时光。
我们交换着各自喜欢吃的食物,哪怕不喜欢也会硬着头皮吃完。
“你尝尝,我最爱吃的胡萝卜。”他拿起胡萝卜作势就往我嘴里塞。
我连忙摇头,“不不不。”
根本来不及阻止他的坏心思,他根本不喜欢吃胡萝卜,只是看我视力不好,试图以他浅薄的生物学知识给我食补。
而我对此最大的报复是我往他碗里拌他不爱吃的芹菜。
我一根胡萝卜啃了一整天。
他一顿饭全程闭眼,“这不是芹菜,不是芹菜,这是溜肥肠,这是溜肥肠。”
我们分享着同一支耳机,听完了许多自己根本不会听的歌。
我沉迷在许嵩《断桥残雪》里,和他分析歌词的美丽。
“你不要老是只听许嵩嘛,你试试这个?”他把耳机塞到我的耳朵里。
“我燃烧了翅膀
你却像风一样
那风铃在摇晃
倾听一种悲伤
……”
樊凡充满颗粒感的嗓音在耳边炸响,饱含的情绪如陆之恒这个人一样浓烈。
我们写了无数张纸条,幻想着无数个未来。
他说:“如果以后我们有两个小孩,一个就叫哎呀,一个就叫哎呦。”
“为什么?”
“因为你在中间呀。”
“那我的孩子要叫小树。”
“为什么?”
“因为一横一竖是十。”
“那我们就养多多的小孩,还要一起养好多猫猫狗狗。”
“听起来会不会很累?”
“不会啊,你就负责和他们玩,我来铲屎喂饭。”
我们在一起的消息没有告知他人,但也没有遮掩。
前桌的同学悄悄问我:“陆之恒为什么喜欢你呀?”
看我沉默她也不在意,“你安静的像小蘑菇,而他……”
她的话在我脑袋里翻来覆去。
我也想知道陆之恒为什么喜欢我。
我也觉得自己是一朵蘑菇,还是一直平平无奇毫无色彩的菇。
毒不死人,也不美味。
生活在角落里,无人在意生长了十六年。
而他像是我的相反面,自信、热烈又直接。
说我不敢说的话,做我不敢做的事。
他的光是那么耀眼,让我时常觉得自己是不肯放手得卑劣小人,紧紧拉着太阳和我沉沦。
所以,为什么呢?
陆之恒从外面回来,把脸伸到我面前,“怎么啦?小柠檬?“
我摇摇头。
他把耳机塞到我的耳朵里,“听听歌,会不会让你心情好些?”
耳机里许嵩刚好唱到“请坚定的拉着我的手,永远都不放弃”。
我看着他阳光下透着琥珀色的眼睛倒映着我的模样,那一刻,我只觉得他喜欢我就够了。
却忘记了太阳出现,蘑菇会消失。
梦醒来的时候,我捂着眼睛放任自己沉浸在酸涩中。
怎么又梦到他了。
只是这场梦太美了,掐去了后来。
其实父母的感情生活一塌糊涂,导致我对爱情没有丝毫期待。
他的到来,我是那般的小心又无畏,是那般的贪婪又吝啬。
反复试探他的喜欢是否真实,却不敢问一句你喜欢我什么。
怕他喜欢的我并没有。
陆之恒吸引着很多人的目光,每天都有女生假装路过。
每到这时候坐我前面的同学就会用手撞一下我的桌子,示意我看向窗外。
“看看你家陆之恒,有多招蜂引蝶。”
我沉默的攥紧手中的笔。
他的热烈是真的,我恨这热烈不独属于我。
有人用争吵表达愤怒,而我用沉默应对他的所有疑问与解释。
他不懂我的自卑,如我不懂他的热烈。
时间一久,我越来越沉默,他越来越焦躁。
直到被班主任发现勒令分手。
他劝我,“孟宁,你现在还小,好好学习才是正道,你看看你现在的成绩还配谈恋爱么?”
班主任说了很多,我却只听得进我不配。
人在极度自卑下就会变得无理,我迫切的想知道他会不会挽留,他爱不爱我。
于是,我写了分手信来试探:如果三十岁,你未娶,我未嫁,我们就结婚。
他回了好。
但我并不甘心。
那天我哭倒在他的怀里,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背。
我说了很多话。
他却变得沉默。
分手后没多久就分了文理班,他理,我文。
两个人的距离再也不是教室最远的两个角。
他的生日在十月初。
我想为给他准备一份生日礼物作为告别。
高中生的我哪有什么收入来源,只有少少的生活费。
为了攒钱,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只花三块钱,要么吃个饼,要么喝杯粥,一天三顿,一顿一块。
也就那个时候小县城物价低,一块钱还能吃个半饱,放到现在想都不敢想。
我在礼物里留言:星期八,我们永远在一起。
礼物他收下了,却没回复我一句话。
就像没有星期八,就像我们没有永远在一起。
后来听说,他有了别的情妹妹。
我偷偷看过,她真的很美,和他一样有阳光的味道。
那段时间是我这辈子最瘦的时候。
也是我整个青春里最黑暗的日子。
没有朋友,也没有成绩。
只有数不尽散不去的压抑。
想不明白,怎么有人开始时那么热烈,分开后又离开的那么干脆。
我时常怀疑他真的喜欢过我吗。
以至于我有时候挺恨他的,恨他灿烂地热烈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又决绝的干脆的离开我的世界。
但更多的是对自我的怀疑,如果我再主动点再勇敢点会不会结果不一样?
很奇怪,每次回到这个小县城就会想到他,期待又惶恐我们会在某个街角相遇。
然而,总说小县城小,我却从高中毕业后再也没有在这个小县城遇见过陆之恒。
我以为这次也一样。
和发小约在曾经的高中附近逛街,体验淘衣服的快乐,“我昨天梦到我找你玩的时候遇到了陆之恒,你说搞笑不搞笑?”
发小揶揄我,“你是为了遇到他,才来找我玩的吧?”
我强调道:“是我找你玩,顺便遇到了他。”
“好好好,你说是就是。”她拿起一件衣服放在身上比划,“那你还喜欢他么?”
“谁喜欢他,花心大萝卜一只。”我一件件衣服看过去,没有一件看得上眼,“怎么挑不出来?”
“心浮气躁!”发小瞥我一眼,从刚刚被我扒拉过的衣服中抽出一件递给我,“喏,你看看这件。”
确实是我会喜欢的类型,但今天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发小手中的衣服越来越多,而我一件也没,她嫌弃极了,“滚吧,我看你今天也没有逛街的心思。”
我装傻告别了她,往家慢慢走。
却听到后面有人叫我名字,“孟宁。”
声音有几分熟悉又陌生。
我站定。
不会这么巧吧?
我回头看去。
来人穿着不合身的西装,头发梳得乱七八糟,一口大牙在外面呲着,挤得看不到眼睛,笑得有些过于灿烂了。
是他又不像他。
我幻想过无数次与他的相遇,但绝对不是这个走向。
我迟疑的说:“陆……之恒?
他呲着大牙提着一个巨大的红色塑料袋往我走过来,脚下一瘸一拐,“……是我啊。”
他得笑容有些刺眼,我斟酌措辞,“你看起来……怎么年轻了那么多?”
他慢半拍的回答,“啊,之前生病了。”
“现在还好么?”
“嘿嘿,挺好的。”
“那你结婚了没?”
他把塑料袋往前一甩,塑料袋掉落在地上发出嘣的一声响,嘣出许多散装糖果。
“看!喜糖!”
他傻兮兮的挠头,“今天结婚!要不要来吃饭?”
“这不太好吧……”
嘴上说着不太好,但我还是坐在了他的喜宴上。
说是喜宴,但有些过于简陋。
在他家的院子里简单的挂了一些红绸,摆了几张桌子。
来的人并不多,看起来大多数都是亲戚。
我坐立难安的等待开席,扣着手机给发小发信息,“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现在在吃陆之恒的席。”
“咋,他死了?”
“呸呸呸,他结婚呢。”
“不聊了,婚礼开始了。”
音乐响起,主持人登场,介绍着台上二人,说着郎才女貌,百年好合。
这一幕荒诞极了,台上的新人穿着不合身的礼服,一个呲着大牙乐,一个沉默的有些呆滞。
台下的父母抹着眼泪,台下的观众叫着好。
我逃了,没等开席。
找回荒废了很多年的□□,敲开最八卦的同学。
“你知道陆之恒怎么样了么?”
很久才得到对方的回复,“两年前他在外工作时,因为过劳突发脑淤血,在医院昏迷养了半年,醒了之后就傻了。”
“最近他家里在给他准备结婚,听说对方也是个傻子。”
“谁能想到还不到三十岁就这样了呢。”
“唉,真是世事无常啊,孟宁,你说是不是?”
对方的信息一条接一条,我回了个嗯字就关掉了对话框。
无意中触碰到播放键——
“当时的我想不到今天
错过的人回不到从前
当时的你静静地坐在我的左手边
梧桐灯下是你静美的侧脸
……”
又一年,我三十岁。
从相熟的朋友那里得知,他死了。
过马路的时候被闯红灯的车撞死了。
没等来救护车就断气了。
听说他父母一下老了许多,对象也被送回了娘家。
我们的故事彻底结束。
以上是我最热门的短篇小说。
没错,我是一个写小说的。
因为文笔太烂,只写得好前男友,以至于他在我的小说里死了一遍又一遍。
闺蜜亲切地称为我为阎王,我的小说为阎王殿名册。
直到春节出门逛街,被前男友堵了个正着。
小县城不大,想遇到的人绕尽全城都遇不到,不想碰面的时候说遇到就遇到。
他挑着眉看我,“听说你到处说我又傻又瘸,还被车撞死了?”
脑袋里好像有满朝文武,但都支支吾吾,“那都是做梦梦到的。”
“你怎么不梦点我好?”
我扣着桌子上的贴纸,不敢说话。
“你是打算给店家换个新桌子么?”
我立马停下手,瞪他,“要你管!”
空气一下安静下来,寂静到能听到血管流过脑门充满节奏的声音。
他咳咳两声,打破寂静,“我高中只有你一个情妹妹,其他的都是别人瞎说的。”
我:“……哦。”
“你今天多大了?”
“29。”
“我呢?”
“30?”我迟疑地回答。
“你结婚了吗?”
我机械地摇摇头,他想干嘛?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上下摇晃,“同志,好巧,我也是。所以,结个婚怎么样?”
我呆呆地看着他,后背发麻。
“带身份证了吗?”
我迟疑的点点头。
“好巧,我也带了。所以,去不去?”
我看着他挑衅的嘴脸,血液直往头上涌,“去!谁不去谁孙子!”
他终于笑了,依旧很好看,称得上是风韵犹存了。
真的到民政局排队时,我觉得在做孙子这件事上我可以略微让步,称他为一声爷爷。
他固定住我的胳膊,“怎么?要认我做爷爷了?”
我认怂,“爷……”
“也不是不行,你现在就发说说、发朋友圈,说从今天起我陆之恒是你孟宁的亲爷爷。”
我话头一转,“爷……爷我,想问你怕不怕!今天谁不领证谁孙子!”
他又笑了。
我知道,我完了,我又一次心甘情愿的落进了他明晃晃的圈套。
许是人少,红彤彤的两个本本说领就领到了。
看着照片上风韵犹存甚至更添几分魅力的他,我问出了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事,“你高中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不知道?”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摇头。
“我观察了你很久,看小说时看到高兴会忍不住笑出声,但是又突然安静。我就在想啊,这女孩子到底经历过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所以,因为好奇?”
“不是,是你笑起来太好看了。”
“所以还是见色起意?”
“不然呢?你不是?”他突然靠近,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我高中那么帅气又迷人。”
“你现在已经年老色衰了。”
“胡说!”他的脸恨不得贴到我眼珠子前,“你再看看呢?再看看呢?”
婚后某天午后,我们在刚刚换好的四件套上打滚。
我捏住他的脸,盯着他的眼睛,“你为什么要和我结婚?这么多年你就没遇到合适的么?”
“那你呢,这么多年就没遇到合适的么?”
我摇头,“我太宅了,遇到合适的还没遇到入室抢劫概率高。你不一样……”
“一样的,之后的恋爱让我心动的人每一个都有你的影子,我觉得这样不好,渐渐就单下来。”他边说边靠近我,“所以,你准备怎么奖励我?”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回头找我?”
“我一直在等高考结束,可你……”他瞪着眼睛看我。
他未说的话我知道,高考还没结束,在高三那么高强度的复习中,我又恋爱了。
不像和陆之恒恋爱的死去活来,就是他告白,我答应。
然后高考结束后,他就说我心里没有他,他选择放我自由。
那场恋爱让我明白,不是谁的表白我都要答应,不是谁爱我我就要爱谁,不应该把自我成长的课题寄托在他人身上,小小的阴郁菇渐渐也长成了自己朝着太阳生长的向日葵。
我给他顺了顺毛,“对不起嘛,那个时候的我太自卑了。”
“后面我看你自己挺好,就没打扰你。直到我逛知乎发现那个关于前男友的热帖……”他一脸阴郁的盯着我,转而又一脸臭屁,“虽然你总把我写死,但我横看竖看,字里行间只能看到你在说——你喜欢我。”
“再说了,你说的,三十岁,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就……”
我一把捂住他的嘴,“好了,不要再说了。”
他扒开我的手,“那个纸条我还留着,你要不要看一看。”
“不要!闭嘴!”这也太尴尬了。
“真的不……”
“真的!”
“我等你到三十岁……唔唔唔唔”
为此,我总结了一个道理,人有时候还是要少说话,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语成谶。
以上是我最热门的小说。
是的,我是个破写小说的。
写了一个套娃文,把人骗进来杀。
故事起源是我有一天做梦在梦里做梦梦到他,梦中醒来就遇到他呲着大牙叫我名字,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我问:结婚了吗?
他说:今天结婚,要不要吃席?
还问我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好吃的大馒头。
然后一眨眼,送我回家的路上被火车撞死了。
梦,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醒来虽然有些怅然若失,但多好的结构啊。
为什么不用?
而少年人的恋爱有时候比小说更狗血离谱,我们在别人不理解中反复拉扯。
只是我能力不足能抓住的有限,哪怕如此,我也想给青春的那场遗憾一个略为圆满的结局,只是现实里没有人会一直等你,也没有那么多破镜重圆的美丽。
他确实灿烂的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但也迅速灿烂的出现在他人的生命中,我们反复拉扯,直至再没有人回头。
我们也确实即将步入三十岁,但是他早就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结了婚。
我等你到三十岁不过是年少时的一场梦罢了。
唯一庆幸的是,阴郁小蘑菇真的磕磕绊绊长成了向日葵。
感谢,看到这的你。
也感谢曾经的阴郁小蘑菇。
别往后翻了。
真的没有了,没有再反转。
你问我什么是真的,你觉得真他就真,你觉得假他就假。
但,都不重要!
都不如你接下来要去吃的每一顿饭,要去走的每一条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