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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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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蝉与晚风都记得
第一章梧桐叶落,初见惊鸿
九月的风是带着脾气的。它卷着梧桐叶的碎屑,混着操场塑胶跑道的焦糊气,还有食堂飘来的糖醋里脊的甜香,一股脑扑在人脸上,燥得人鼻尖冒汗。
我叫知春,是明德大学美术学院新生。此刻,我正抱着一摞刚领的新书,书脊硌着小臂,沉甸甸的分量压得指尖泛白。《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素描基础》……一本本厚得像砖头,几乎要把我单薄的胳膊压垮。我咬着牙,一步一挪地走在梧桐道上,心里把那个通知领书的辅导员骂了八百遍——明明可以让快递送到宿舍,偏要折腾人来教学楼搬。
梧桐道是明德大学的标志性景观,两排粗壮的梧桐树并肩而立,枝桠交错,织成一张巨大的绿网。阳光透过叶隙,筛下细碎的光斑,落在铺满落叶的地面上,像撒了一把碎金子。风一吹,金黄的梧桐叶便簌簌往下落,打着旋儿,飘到人的肩头、发梢,甚至鼻尖。
我正低头盯着脚下的路,生怕一个趔趄摔个四脚朝天,怀里的书散落一地,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轻柔的猫叫。
“喵……喵呜……”
声音细细弱弱的,带着点委屈,又带着点渴求。
我忍不住抬起头,顺着声音望去。
就在梧桐道尽头的石阶旁,蹲着一个男生。
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白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小片白皙的锁骨。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干净利落的腕骨,骨节分明得恰到好处。他的头发是柔软的黑色,被风吹得微微凌乱,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一点眉眼。他手里捏着一本卷了边的《小王子》,书页被风吹得哗哗作响,而他的另一只手,则小心翼翼地掰着一根火腿肠,一点点喂给脚边的流浪猫。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的橘猫,右后腿明显瘸了,只能用三条腿撑着身子,一颠一颠地凑到他手边,喉咙里发出细碎的呼噜声。橘猫的毛发脏兮兮的,纠结成一团,眼睛却亮得像黑曜石,湿漉漉地望着他,充满了信任。
男生的动作很轻,很柔。他怕吓到橘猫,掰火腿肠的手指都带着小心翼翼的弧度,喂的时候,还会微微俯身,凑近橘猫,低声说着什么。夕阳的金辉漫过梧桐枝叶的缝隙,落在他的发顶,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连带着他微微弯起的眉眼,都透着一股子干净的少年气,像从旧时光里走出来的画中人。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
风停了,叶不落了,连空气都好像凝固了。我抱着书的胳膊酸得厉害,脚步却像被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我的心跳不知怎么就漏了一拍,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咚咚咚地撞着胸腔,震得我耳膜都在发烫。
他好像察觉到了我的注视,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的瞬间,我看见他的眼睛。那是一双极好看的眼睛,眼型偏长,眼尾微微上挑,像藏着一汪春水。瞳孔是深棕色的,阳光落在里面,漾起细碎的光。他看见我,愣了一下,随即弯了弯眼睛,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嘴角边漾起两个小小的梨涡,像盛满了蜜糖,甜得人心里发颤。
“同学,你没事吧?”他开口问道,声音清冽,像山涧的泉水,叮咚作响。
我猛地回过神,脸颊瞬间烫得能煎鸡蛋。我慌忙别过脸,假装去看路边的宣传栏,结结巴巴地说:“没……没事,我就是路过。”
说完,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天知道,我刚才的样子有多傻——抱着一摞书,傻乎乎地站在原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活像个花痴。
旁边忽然传来一声憋笑的声音。我扭头一看,是我的室友林晓。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上来的,正抱着胳膊,靠在梧桐树干上,冲我挤眉弄眼。
等那个男生低下头,继续喂猫的时候,林晓才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笑得贼兮兮的:“看傻了?知春,你这眼神,都快拉丝了。”
我狠狠瞪了她一眼,抬手肘撞了撞她的胳膊:“胡说什么呢!”
“我可没胡说。”林晓挑眉,一脸“我懂你”的表情,“那是沈嘉树,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霸,绩点断层第一的那种。听说还是校草级别的人物,追他的女生能从明德湖排到校门。怎么样,心动了?”
沈嘉树。
这个名字像一颗石子,投进我心里,漾起一圈圈涟漪。
我又忍不住偷偷瞥了他一眼。他已经喂完了火腿肠,正蹲在原地,伸手轻轻抚摸橘猫的脑袋。橘猫舒服地眯起眼睛,用脑袋蹭着他的手心。夕阳落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柔和的下颌线,他的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意,温柔得不像话。
那一刻,我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栽了。
我好像,真的栽在这个叫沈嘉树的男生手里了。
风又吹起来了,卷起他垂落的发梢,也卷起我心里说不清道不明的悸动。梧桐叶簌簌作响,像是在唱一首温柔的歌。我抱着怀里的书,站在原地,看着那个温柔的身影,忽然觉得,刚才搬书的疲惫,好像都烟消云散了。
第二章精心策划的“偶遇”
从梧桐道初见那天起,沈嘉树的名字,就像一根藤蔓,在我心里疯狂地生长。
林晓成了我的“情报员”。她是本地人,在明德大学待了半年,认识的人不少。每天晚上,我们躺在宿舍的床上,她就会给我讲沈嘉树的各种事迹——
“沈嘉树是文学院的风云人物,大一就发表了三篇论文,还拿了全国大学生文学竞赛的一等奖。”
“他是校文学社的社长,每次文学社举办活动,礼堂都坐得满满当当,全是女生。”
“他每周三下午两点到四点,都会去艺术楼三楼最里面的琴房练钢琴,听说他弹钢琴超厉害,还自己写曲子。”
“他不吃香菜,吃馄饨要多加醋,喜欢喝食堂二楼的冰镇绿豆汤,甜而不腻的那种。”
“他还经常去喂学校里的流浪猫,就是你那天看见的那只橘猫,他给它取名叫‘小王子’。”
林晓说这些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像个八卦小报记者。而我,则趴在床上,托着腮帮子,听得津津有味。每听一条关于沈嘉树的消息,我心里的藤蔓就会多生出一截枝桠。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制造各种和他“偶遇”的机会。
第一个“偶遇”地点,是操场。
林晓说,沈嘉树有晨跑的习惯,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出现在操场。
要知道,我从前是个彻头彻尾的“夜猫子”。高中三年,我几乎没在七点前起过床。上了大学,更是放飞自我,每天睡到自然醒,早八的课都要踩着铃声进教室。
但为了沈嘉树,我硬生生把自己的生物钟调了过来。
每天早上六点,闹钟一响,我就猛地从床上弹起来,迅速洗漱,换上运动服,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出宿舍。生怕吵醒林晓和另外两个室友。
六点半的操场,空气格外清新。带着露水的青草香,混着淡淡的花香,让人神清气爽。跑道上稀稀拉拉地有几个人,大多是早起锻炼的学长学姐。
我站在操场入口,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我紧张地四处张望,直到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沈嘉树穿着一身运动服,正在跑道上慢跑。他的步伐很稳,节奏均匀,阳光落在他的身上,像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
我深吸一口气,给自己打气:“知春,别怕,不就是打个招呼吗?”
然后,我迈开腿,假装不经意地,朝他跑的方向跑去。
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近,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快得像要跳出胸腔。
就在我们擦肩而过的瞬间,我鼓起勇气,抬起头,露出一个自认为很灿烂的笑容:“早……早上好!”
沈嘉树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他放慢脚步,冲我笑了笑,声音清冽如泉水:“早上好。你也来晨跑吗?”
“是……是啊!”我点头如捣蒜,紧张得舌头都快打结了,“早上空气好,跑跑步,有益身体健康。”
说完,我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话说得,也太刻意了吧!
沈嘉树却没在意,他笑着点了点头:“确实。那你慢慢跑,我先绕着操场跑两圈。”
“好……好的!”
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手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颊。
第一次“偶遇”,成功!
虽然过程有点狼狈,但至少,我和他说上话了。
从那天起,每天早上六点半,我都会准时出现在操场。有时,我会和他并肩跑一段路,聊几句无关痛痒的话题——比如今天的天气很好,比如操场上的花开了,比如食堂的早餐很丰盛。
有时,我们只是相视一笑,然后各自跑着。但就算只是这样,我也觉得很开心。
阳光,跑道,青草香,还有那个温柔的身影。这成了我每天早上,最期待的事情。
第二个“偶遇”地点,是图书馆。
林晓说,沈嘉树最喜欢待的地方,是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那个位置下午有最好的阳光,视野也最好,可以看见窗外的明德湖。
于是,我每天中午吃完饭,就会直奔图书馆。
图书馆三楼的人不多,很安静。只有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
我总是提前半个小时到,然后在沈嘉树常坐的位置旁边,占一个靠窗的座位。
等他来的时候,我就假装正在认真看书。其实,我手里的《艺术概论》,翻来覆去,看的都是同一页。我的余光,总是不自觉地飘向他。
我看他认真看书时,微微蹙起的眉头。看他翻书时,修长白皙的手指。看他偶尔抬头,望向窗外的明德湖时,温柔的侧脸。看他累了的时候,会抬手揉一揉太阳穴,然后继续低头看书。
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他的身上,落在他摊开的书页上。他的睫毛很长,在眼睑下投出一片浅浅的阴影,像蝶翼一样,轻轻颤动着。
偶尔,他会察觉到我的目光,抬起头,冲我笑一笑。我会慌忙低下头,假装看书,脸颊却烫得厉害。
有一次,我看得太入神,连他走到我身边都没发现。
“你也喜欢看这本书吗?”他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
我吓了一跳,手里的书差点掉在地上。我抬头一看,他正低头看着我手里的《梵高传》,眼里带着浅浅的笑意。
“是……是啊!”我慌忙点头,“梵高的画很有感染力,我很喜欢他。”
“我也很喜欢。”沈嘉树在我旁边的座位坐下,“他的《向日葵》,充满了生命力。还有《星空》,像一个梦幻的世界。”
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从梵高聊到莫奈,从印象派聊到后印象派。我惊讶地发现,他对美术,竟然也有很深的了解。
那天下午,我们聊了很久。阳光落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窗外的明德湖波光粼粼,像撒了一把碎银子。
我看着他说话时,神采飞扬的样子,心里的藤蔓,又悄悄长出了一截花苞。
第三个“偶遇”地点,是艺术楼的琴房。
林晓说,沈嘉树每周三下午两点到四点,都会去艺术楼三楼最里面的琴房练钢琴。
于是,每周三下午,我都会抱着画板,假装去艺术楼写生。
艺术楼的琴房,隔音效果很好。但站在门外,还是能听见里面传来的悠扬琴声。
有时,是经典的钢琴曲,比如《致爱丽丝》,比如《月光奏鸣曲》。有时,是我从未听过的曲子,旋律温柔而动听。林晓说,那些都是沈嘉树自己写的曲子。
我总是站在琴房门外,静静地听着。琴声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心里,抚平了我所有的浮躁。
我会拿出画板,坐在琴房外的长椅上,假装写生。但我的画笔,却总是不自觉地,勾勒出琴房里那个弹琴的身影。
有一次,我听得太入神,连琴房的门开了都没发现。
“你也喜欢钢琴吗?”
我抬起头,看见沈嘉树站在琴房门口,手里拿着琴谱,冲我笑。
阳光落在他的身上,他的白衬衫被风吹得微微鼓起,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鸟。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结结巴巴地说:“是……是啊,很好听。”
他笑了,眼睛弯成了月牙,像盛满了星光:“谢谢。要不要进来坐坐?我弹给你听。”
我的心跳瞬间飙升到一百八十迈。我看着他温柔的笑容,傻乎乎地说了一个字:“好。”
第三章琴房里的檀木香
琴房不大,却很温馨。
墙壁是淡蓝色的,地上铺着浅灰色的地毯,踩上去软软的。靠窗的位置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琴盖敞开着,黑白分明的琴键,在阳光下泛着光泽。琴房的角落里,摆着一盆绿萝,叶片翠绿欲滴,给房间增添了几分生机。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檀木香,很好闻。
沈嘉树让我坐在钢琴旁边的椅子上,然后他自己坐在钢琴前,调整了一下坐姿。他抬手,指尖落在琴键上。
悠扬的琴声,瞬间在琴房里流淌开来。
那是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曲子。旋律很温柔,像春日的微风,拂过湖面,漾起一圈圈涟漪;又像夏夜的萤火虫,提着灯笼,在草丛间飞舞;还像秋日的落叶,打着旋儿,飘落在地面上。
我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听着。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他的侧脸上,落在他修长的手指上。他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着,像一群灵动的精灵。他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眼神专注而温柔。
那一刻,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梦幻的世界。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悠扬的琴声,和那个弹琴的少年。
我看着他的侧脸,看着他专注的眼神,看着他嘴角的笑意,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像喝了一杯温热的蜂蜜水,从舌尖甜到心底。像被阳光包裹着,温暖而安心。
琴声渐渐落下帷幕。最后一个音符,在琴房里久久回荡。
沈嘉树抬起头,看向我,眼里带着一丝期待:“怎么样?好听吗?”
“好听。”我用力点头,眼眶有点发热,“太好听了。这是你自己写的曲子吗?”
“嗯。”沈嘉树笑了笑,“这首曲子,叫《晚风》。是我去年夏天,坐在梧桐道上,吹着晚风写的。”
《晚风》。
这个名字,像一首温柔的诗。
我看着他,鼓起勇气,问出了一个藏在心里很久的问题:“沈嘉树,你为什么喜欢弹钢琴啊?”
沈嘉树的指尖,轻轻划过琴键,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看着窗外,眼神悠远,像是在回忆什么。
“我小时候,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他轻声说,“那时候,我爸妈工作很忙,没时间陪我。我就一个人待在家里,很孤单。后来,我爷爷送了我一架钢琴。我就跟着老师学弹琴。渐渐地,我发现,弹琴的时候,我可以忘记所有的烦恼。琴声,就像我的朋友一样,陪着我长大。”
我静静地听着,心里忽然有点心疼他。原来,这个看起来温柔开朗的少年,也有过孤单的时光。
“那你为什么喜欢画画呢?”沈嘉树转过头,看向我,眼里带着好奇。
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喜欢画画,是因为我觉得,画画可以把美好的瞬间,永远定格下来。比如,夕阳下的梧桐道,比如,明德湖的波光,比如……”
比如,琴房里,弹琴的你。
这句话,我没敢说出口。我怕自己的心意,太明显。
沈嘉树却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他看着我,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那天下午,我们在琴房里,聊了很久。
我们聊音乐,聊画画,聊文学,聊梦想。我们聊小时候的趣事,聊高中的生活,聊对大学的期待。
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檀木香弥漫在空气中,琴声还在耳边回荡。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像春水一样温柔的眼睛,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不知不觉,夕阳西下。
我们走出琴房的时候,看见橘猫“小王子”,正蹲在琴房外的台阶上,等着沈嘉树。
沈嘉树笑着走过去,从包里拿出一根火腿肠,喂给小王子。小王子舒服地眯起眼睛,用脑袋蹭着他的手心。
我站在旁边,看着这温柔的一幕,心里的藤蔓,终于开出了一朵小小的花。
从那天起,我和沈嘉树的关系,越来越近。
我们不再只是“偶遇”。
我们会一起在图书馆看书,一起在食堂吃饭,一起在梧桐道上散步。
他会给我讲文学院的趣事,讲那些古板又可爱的教授,讲那些晦涩难懂的古文。他会给我推荐好看的书,在书的扉页上写下温柔的寄语。他会在我为素描作业烦恼时,陪我去画室,给我当模特。他会在我生病的时候,给我买药,给我熬姜汤。
我会给他带食堂二楼的冰镇绿豆汤,记得他不吃香菜。我会给他看我的画,听他的意见。我会在他文学社举办活动时,去礼堂给他加油。我会在他喂小王子的时候,陪他一起蹲在地上,看着橘猫吃得津津有味。
林晓说,我现在的样子,像一只掉进蜜罐里的小蜜蜂,每天都嗡嗡嗡地,开心得不得了。
我笑着点头,心里甜滋滋的。
我知道,我对沈嘉树的喜欢,已经越来越深了。
我开始期待,期待我们的关系,能再靠近一点。
期待,他能像我喜欢他一样,喜欢我。
第四章藏在围巾里的心意
十月的明德大学,是金黄色的。
梧桐叶全都变成了金黄色,像一片片金色的蝴蝶,在枝头翩翩起舞。风一吹,叶子便簌簌往下落,铺满了整条梧桐道。踩在上面,沙沙作响,像一首温柔的歌。
明德湖的水,也变得格外清澈。湖边的芦苇,抽出了雪白的芦花,在风中摇曳。
十月,也是沈嘉树的生日。
林晓说,沈嘉树的生日是十月十六号,金秋时节,天高气爽。
我从九月底,就开始准备他的生日礼物。
我想送他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份独一无二的礼物。
第一个礼物,是一支钢笔。
林晓说,沈嘉树喜欢写字,他用的钢笔,都是很普通的那种。我攒了很久的零花钱,去文具店给他买了一支他最喜欢的牌子的钢笔。那支钢笔,笔身是黑色的,上面刻着精致的花纹,笔尖细腻,写字很顺滑。我还特意买了一瓶墨水,是他喜欢的深蓝色。
第二个礼物,是一条围巾。
我想亲手给他织一条围巾。
我从小就笨手笨脚的,连针线都拿不稳。但为了沈嘉树,我还是鼓起勇气,去毛线店买了毛线。
我选的是藏青色的毛线,那种颜色,很适合沈嘉树。穿白衬衫的时候围上,一定很好看。
我在网上找了织围巾的教程,一步一步地学。
织围巾的过程,比我想象的要难得多。
我总是织错针,织了拆,拆了织。手指被针扎了好几次,疼得我眼泪直流。但每次想到沈嘉树围上这条围巾的样子,我就又咬牙坚持了下来。
每天晚上,宿舍里的灯都熄了,我就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织围巾。林晓看见我这个样子,总是哭笑不得,说我是“为爱痴狂”。
我笑着说:“是啊,我就是为爱痴狂。”
那条围巾,我织了整整一个月。
从九月底,织到十月中旬。
当我终于织完最后一针的时候,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看着那条藏青色的围巾,我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围巾的针脚,不算特别整齐。但每一针,每一线,都藏着我满满的心意。
我把围巾叠得整整齐齐的,和钢笔一起,放进一个漂亮的礼盒里。
我还在礼盒里,放了一张我亲手画的卡片。卡片上,画着一棵梧桐树,树下,一个男生正在喂一只橘猫。旁边,写着一行字——
沈嘉树,生日快乐。
我看着那个礼盒,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
我决定,在沈嘉树生日那天,向他告白。
我要告诉他,我喜欢他。
喜欢他温柔的笑容,喜欢他清澈的眼神,喜欢他弹钢琴的样子,喜欢他喂流浪猫的样子,喜欢他认真看书的样子。
喜欢他,所有的样子。
十月十六号,天气很好。
天高气爽,万里无云。阳光暖洋洋的,洒在身上,舒服得让人想睡觉。
我约沈嘉树在明德湖见面。
我选的是湖边的柳树下。那里的风景很好,柳树的枝条垂下来,像姑娘的长发。湖面波光粼粼,像撒了一把碎金子。
我抱着礼盒,站在柳树下,紧张得手心冒汗。
我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我还特意梳了头发,化了淡淡的妆。
我等了大概十分钟,就看见沈嘉树朝我走来。
他穿着那件我最喜欢的白衬衫,手里拿着一束向日葵。金灿灿的向日葵,像小太阳一样,耀眼夺目。
他走到我面前,冲我笑了笑,把向日葵递给我:“知春,谢谢你来陪我过生日。”
我接过向日葵,脸颊发烫。向日葵的花瓣,蹭着我的手心,痒痒的。
“沈嘉树,生日快乐。”我把礼盒递给他,声音都在颤抖,“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
沈嘉树接过礼盒,笑着说:“谢谢。你太客气了。”
他打开礼盒,看见了里面的钢笔和围巾。
他拿起钢笔,看了看,眼里闪过一丝惊喜:“这支钢笔,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你怎么知道的?”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声音细若蚊蚋:“我……我打听的。”
他笑了,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他的指尖,带着温热的温度,烫得我脸颊发烫。
然后,他拿起那条藏青色的围巾,轻轻抚摸着。
“这是你亲手织的吗?”他问。
“嗯。”我点了点头,“我织得不好,你别嫌弃。”
“怎么会嫌弃。”沈嘉树的声音很温柔,“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
他说着,就把围巾围在了脖子上。
藏青色的围巾,衬得他的皮肤更加白皙。他穿着白衬衫,围着围巾,站在柳树下,阳光落在他的身上,温柔得不像话。
我看着他,心跳越来越快。
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沈嘉树,我有话想对你说。”
沈嘉树看着我,眼神温柔,像一潭春水:“你说。”
风一吹,柳树的枝条垂下来,拂过我的脸颊。向日葵的花香,弥漫在空气中。
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说出了那句藏在心里很久的话——
“沈嘉树,我喜欢你。”
第五章月光下的碎心
“沈嘉树,我喜欢你。”
这句话,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明德湖的湖心。
湖面泛起一圈圈涟漪,久久不散。
我闭着眼睛,紧张得连呼吸都不敢大声。我能感觉到,沈嘉树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空气里,只有风吹过柳叶的沙沙声,还有远处传来的,零星的蝉鸣。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我终于听见了沈嘉树的声音。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却带着一丝歉意,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复杂。
“知春,对不起。”
对不起。
这三个字,像一把冰冷的刀,狠狠刺进了我的心脏。
我猛地睁开眼睛,看着他。
他的眉头微微蹙起,眼神里满是愧疚。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
“为什么?”我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是我哪里不好吗?”
沈嘉树摇了摇头,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歉意:“知春,你很好,真的很好。你温柔,善良,像春天里的风,让人觉得很舒服。”
“那为什么?”我不甘心,追问着。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为什么不能喜欢我?”
沈嘉树叹了口气,他的声音,低沉得像湖面的涟漪,一圈圈漾开,却带着刺骨的凉。
“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
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挣扎,还有一丝无奈。
“知春,我……”他顿了顿,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了那句话,“我喜欢的是男生。”
轰——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在我脑海里炸开。
我愣在原地,像被施了定身咒,一动不动。
我看着沈嘉树的眼睛,那双曾经让我心动不已的眼睛,此刻却充满了愧疚和无奈。我看着他脖子上,那条我亲手织的围巾,藏青色的,在阳光下泛着光泽。我看着他手里,那支我攒了很久的钱买的钢笔。
原来,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原来,那些温柔的笑容,那些不经意的亲近,那些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都只是我的错觉。
原来,他对我好,只是把我当成朋友。
原来,我偷偷藏在心里的欢喜,都只是一场镜花水月,一场无人知晓的独角戏。
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一颗颗,砸在手背上,冰凉刺骨。
我看着沈嘉树,嘴唇动了动,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心里像被掏空了一样,疼得厉害。
沈嘉树看着我掉眼泪,眼神里的愧疚更深了。他伸手,想替我擦眼泪,却又犹豫着,把手缩了回去。
“知春,对不起。”他又说了一遍,“我不该瞒着你,更不该让你误会。”
我狼狈地抹了抹眼泪,把脸上的泪水擦干。我看着他脖子上的围巾,忽然觉得,那围巾,刺眼得厉害。
我走上前,伸手,想把围巾从他脖子上摘下来。
可我的手指,却颤抖得厉害,怎么也解不开围巾的扣子。
沈嘉树看出了我的心思,他自己动手,把围巾解了下来,递给我。
“知春,这个围巾,你织得很好看。”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谢谢你。”
我没有接。
我看着那条围巾,眼泪又掉了下来。
那是我织了一个月的围巾,是我一针一线,织出来的心意。
可现在,它却像一块烫手的山芋,让我觉得难堪。
我猛地转过身,不想再看他。
我怕自己再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放声大哭。
“知春!”沈嘉树在我身后,叫住了我,声音里带着焦急。
我没有回头。
我抱着怀里的向日葵,像抱着一颗破碎的心。
我迈开腿,跑了起来。
我跑得很快,像一只受伤的小鹿,只想逃离这个让我心碎的地方。
梧桐叶被我踩得沙沙作响,像是在嘲笑我的天真和愚蠢。阳光落在我的身上,却没有一丝温度。明德湖的波光,刺眼得厉害。
沈嘉树的声音,还在我身后响起。
可我不敢回头。
我怕一回头,就会看见他愧疚的眼神。
我怕一回头,我好不容易忍住的眼泪,就会再次决堤。
我一直跑,一直跑。
跑过梧桐道,跑过明德湖,跑过教学楼,跑回了宿舍。
我关上门,背靠着门板,终于忍不住,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怀里的向日葵,掉在了地上。金灿灿的花瓣,散落了一地。
像我那颗,破碎的心。
第六章躲不开的相遇
从明德湖告白那天起,我就开始躲着沈嘉树。
我不再去操场晨跑。哪怕林晓拉着我,说晨跑有益身体健康,我也找各种借口推脱。我宁愿每天早上,窝在宿舍里,睡懒觉,也不愿再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我不再去图书馆三楼。宁愿挤在人满为患的二楼,闻着浓浓的书香味,也不愿再看见那个靠窗的位置。那个曾经让我觉得温暖的位置,现在却让我觉得,刺眼得厉害。
我不再在周三下午,去艺术楼的琴房外。宁愿绕远路,去画室写生,也不愿再听见那悠扬的琴声。那曾经让我觉得心动的琴声,现在却像一把刀,刺得我心口疼。
我把自己埋进了书本里,埋进了画室里,埋进了各种社团活动里。我每天都把自己搞得很忙,忙得没有时间去想沈嘉树,忙得没有时间去难过。
林晓看着我日渐憔悴的样子,心疼得不行。她没有劝我,只是默默地陪着我。每天晚上,她都会给我带一份夜宵,陪我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着星星发呆。
“知春,”有一次,林晓看着我,轻声说,“别这样折磨自己了。”
我看着天上的星星,眼泪又掉了下来。
“我没有折磨自己。”我哽咽着说,“我只是……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面对那个我喜欢了很久的人,面对那个告诉我,他喜欢男生的人。
林晓叹了口气,伸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你很难过。但躲着,不是办法。”
我知道,躲着不是办法。
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我怕看见他,怕听见他的声音,怕想起那段,让我心动又让我心碎的时光。
日子一天天过去,秋风吹黄了梧桐叶,吹来了阵阵凉意。明德大学的银杏,也开始泛黄了。一片片银杏叶,像金色的小扇子,在枝头摇曳。
我和沈嘉树,再也没有见过面。
直到半个月后的一个雨天。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很大的雨。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在窗户上,像是在敲鼓。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密布,让人的心情,也跟着压抑起来。
我上完课,走出教学楼,才发现自己忘了带伞。
雨下得很大,路上的行人,都撑着伞,匆匆忙忙地往宿舍赶。只有我,站在教学楼的屋檐下,手足无措。
我抱着胳膊,缩着脖子,看着瓢泼大雨,心里一阵沮丧。
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冒雨冲回宿舍的时候,一把黑色的伞,撑在了我的头顶。
伞面很大,把我整个人都罩在了里面,隔绝了外面的风雨。
我抬头,撞进了一双熟悉的眼睛里。
是沈嘉树。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卫衣,头发被雨水打湿了几分,贴在额头上。他的裤脚,也被雨水打湿了,湿漉漉的。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担忧。
“没带伞?”他问,声音依旧清冽,却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看着他,嘴唇动了动,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我想转身就跑,可我的脚,却像被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我送你回宿舍吧。”沈嘉树又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恳求,像怕惹我生气。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
雨水打湿了他的裤脚,他却毫不在意,只是静静地撑着伞,站在我身边。
雨噼里啪啦地打在伞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我们之间,隔着一段尴尬的距离,一段无法逾越的鸿沟。
路上的行人,匆匆忙忙地从我们身边走过。没有人注意到,屋檐下,站着的两个沉默的人。
过了很久,我才点了点头,声音沙哑得厉害:“好。”
沈嘉树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欣喜。
他撑着伞,走在我的左边。伞面微微向我这边倾斜,他的右肩,很快就被雨水打湿了。
我看着他湿漉漉的肩膀,心里忽然有点难受。
“伞往你那边挪一点吧。”我轻声说。
沈嘉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没事,我不怕淋雨。”
我没有再说话。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走在雨中。
雨水打在伞面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脚下的路,湿漉漉的,倒映着路灯的光芒。梧桐叶被雨水打湿了,沉甸甸地垂在枝头。
这条路,很短。
平时,我走几分钟就到了。
可今天,却觉得格外的长。
长到,我可以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长到,我可以清晰地看见,他侧脸的轮廓。
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雨还在下。
沈嘉树收起伞,雨水顺着伞面,滴落在地上,溅起一圈圈水花。
“谢谢你。”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不用谢。”沈嘉树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愧疚,“知春,那天的事,对不起。”
“都过去了。”我扯了扯嘴角,想笑,却笑不出来。心里像堵着一块石头,沉甸甸的,“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吧。”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像被刀割过一样疼。
朋友。
多么可笑的字眼。
我明明喜欢他,怎么可能只做朋友。
沈嘉树看着我,欲言又止。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最终咽了回去。
他点了点头,声音低沉:“好。”
我转身,跑进了宿舍楼。
我没有回头。
我怕一回头,就会看见他的眼睛。
我怕一回头,我好不容易忍住的眼泪,就会再次掉下来。
我跑上楼,回到宿舍,靠在门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窗外的雨,还在下。
我看着窗外的雨帘,眼泪,终于还是掉了下来。
第七章他的温柔,另有归属
日子,像一杯白开水,平淡而无味。
我和沈嘉树,真的成了“朋友”。
偶尔在校园里遇见,我们会点头问好,客套地寒暄几句——比如“今天天气很好”,比如“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比如“图书馆的新书到了”。
然后,便匆匆别过。
再也没有了从前的无话不谈,只剩下沉默,和偶尔的尴尬。
林晓说,这样也好。至少,不用像陌生人一样。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心里的疼,只有自己知道。
我以为,我和沈嘉树,会一直这样,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直到有一天,我在食堂,看见了沈嘉树和一个男生,坐在一起吃饭。
那个男生,高高瘦瘦的,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牛仔裤,看起来很阳光。他的头发是利落的短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像是有星星,亮得耀眼。
我看见,沈嘉树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给了那个男生。男生笑着接过,然后把自己碗里的青菜,夹给了沈嘉树。
沈嘉树看着那个男生的眼神,温柔得不像话。那种温柔,是我从未见过的。里面藏着满满的爱意,藏着我梦寐以求的,却从未得到过的温柔。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林晓顺着我的目光望去,轻轻“啊”了一声。
“那个男生,好像是计算机系的江逾白。”林晓轻声说,“听说,他也是个学霸,和沈嘉树很熟。”
江山。
这个名字,像一根刺,扎进了我的心里。
从那天起,我开始频繁地,在校园里看见沈嘉树和江逾白的身影。
他们一起在梧桐道上散步,江逾白牵着沈嘉树的手,两人并肩走着,说着笑着。阳光落在他们身上,温暖而明亮。
他们一起在图书馆看书,江逾白靠在沈嘉树的肩膀上,沈嘉树低头,轻声和他说着什么。江逾白笑得眉眼弯弯,像个开心的孩子。
他们一起在琴房里弹琴唱歌,沈嘉树弹钢琴,江逾白唱歌。歌声温柔,琴声悠扬,像一首动听的情歌。琴房的门开着,路过的人,都能听见里面传来的,幸福的笑声。
我看见,沈嘉树看江山的眼神,总是带着满满的爱意。他会揉江逾白的头发,会给江逾白买喜欢吃的零食,会在江逾白难过的时候,轻轻抱着他,安慰他。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
就算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那一刻,我心里的酸涩,慢慢消散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释然。
我终于明白,沈嘉树不是不温柔。
他的温柔,只是另有归属。
我也终于明白,我和他之间,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喜欢的那个沈嘉树,温柔,善良,会喂流浪猫,会弹钢琴。他很好,只是,他喜欢的人,不是我。
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能幸福吗?
就算这份幸福,不是我给的,那也没关系。
只要他能开心,能快乐,就够了。
那天下午,我坐在梧桐道旁的长椅上,看着沈嘉树和江逾白,手牵手,走过铺满落叶的梧桐道。阳光落在他们身上,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忽然笑了。
眼泪,却不知不觉地掉了下来。
这不是难过的眼泪,也不是委屈的眼泪。
这是释然的眼泪,是祝福的眼泪。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张,我亲手画的卡片。卡片上,画着一棵梧桐树,树下,一个男生正在喂一只橘猫。
我看着那张卡片,看了很久。
然后,我轻轻把它撕成了碎片,撒在了风中。
碎片像一只只白色的蝴蝶,在风中飞舞,然后落在了梧桐叶上。
再见了,我偷偷喜欢了很久的少年。
再见了,那段,藏在梧桐叶里的,青涩的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