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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会唱歌的骨头与玻璃城堡 可是骨头也 ...
从万物盛放的初夏到微露金黄的初秋,在夏天的最后一朵玫瑰凋零前,九月悄然来临。【1】
诺瓦阿什是艾瑞迪亚帝国唯一一所魔法学校,它的位置位于薰衣草镇以南,从镇子边缘穿过星语森林密集的原生乔木,再穿过森林外围低矮的桦树和藤蔓,还有猎人放下的捕猎装置,就能看到远方城堡聚集的伟大城邦。
那是诺瓦,整个帝国的首都,也是政治与权利中心。
诺瓦的含义是“新星”,由四百年前的女王伊洛温·斯图亚特迁都而至,名字也是她取的。
而诺瓦阿什的含义是“新星崛起”,同样的,这所拥有大约四百年建校历史的学校也是由这位女王所建。
在此之前,魔法师历经了被迫隐姓埋名的时代。
所幸,结果是好的,就像诺亚看过的童话,公主与魔女一起拯救了王国,从此开创了一个魔法存在被认可的新时代。
诺亚没什么好准备的,他手上从珀尔修斯那里得到的金币都拿来还债了,剩下的,就是他从原来那个家里带走的八十二块金币用剩余的,还有五十四块,连学费都不剩。
但是托马斯老爷这只铁公鸡难得为诺亚拔了一次毛,他主动承担了他与朱利安这学年的全部学费。
离开之前,他又回了一趟老宅。这次他没有进去,也没有带上朱利安,只是一个人呆呆的站在屋前,在秋风席卷的落叶中伫立了许久。
此次离去,他有预感,自己可能以后都很难回到这个家了。
“爸爸,我会照顾好朱利安。”
他对着风起誓,愿千风流转,将他的诺言飘向大海。让腐烂在海中的亡魂,也能听见他的呼唤。
“爸爸,晚安。”
“我爱你。”
去往诺瓦的路是曲折的,或许独角兽来拉车的话能够快上不少,但那是独属于高等贵族的奢侈品,千金不换。三人只能乘坐马车,诺亚和朱利安坐在车头,杰克一人坐在车厢。
因为没有买到独角兽,托马斯老爷的认知也因此更新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不过据说强大的法师能够任意移动位置,只要魔力足够强大,他们就能够到达大陆的任意角落。
大少爷杰克冷哼一声,勉强在仆人殷切的忙碌和依依不舍中,暂且接纳了诺亚和朱利安作为他的陪行。
送别队伍中没有他那个“后妈”劳埃德,所以他心情尤为美丽。
三匹小马蹬了个蹬,马车在第九天傍晚时到达诺瓦,远远望去,诺亚看见了高高的黑色城墙。庄严巍峨的堡垒式防御建筑将整座城邦圈在保护圈内,哪怕从高处也望不到城邦的尽头。
诺瓦阿什位于诺瓦城的东边,进了城门以后不需要多久就能找到。这里真的是魔法的天堂,即使没有经历过系统的学习,有的普通人也能拥有魔法媒介,能够使用一些简单的咒语,这是在别处生活的人民不能想象的。
他们使用的魔法媒介多是魔杖和简单的魔法书,就像诺亚的父亲曾经说过,这是庸者的玩具。
魔法天赋是有极其森严的等级划分的,即使拥有魔法媒介,这也并不意味着就能使用高深的魔法,甚至大多数人,是利用了媒介也无法使用魔法。
而更高阶的魔法师,会选择与自己擅长的魔法种类更加匹配的魔法媒介,以强强联合,增强自己的力量。更有另一个说法,声称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魔法媒介,其实是神遗物,也就是神明曾经使用过的物品。这与神之圣物不同,圣物是神明曾经使用过的武器或者随身携带的拥有他部分力量的装饰,而神遗物可能只是偶然被神明触摸,沾染到一丝神明气息的器皿。
不过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验证,大家普遍认为神遗物就是一件拥有潜力,但是目前仍处于收藏价值大于使用价值的装饰品,他们可能或多或少有一些特别的作用。
教会与皇室花了好几百年研究其中的奥秘,目前他们研究出来的主流观点就是血脉论,魔法天赋存在于这片大陆居民的血脉中,一代传向一代。
诺亚的特殊,让他在刚踏入校园大门时就受到了校长的接见。
他由一名学生引导着,穿过厚重的金属大门,走上一条延绵不绝的漆黑环形楼梯,最终在巨大的黑色城堡群建筑最高楼停下脚步。
古朴精致的房间大门为他而开,他站在门外,走廊上的壁灯忽明忽暗,里面燃烧着幽蓝色的火焰。而房间内,明亮的烛火照在宽大的办公桌上,黑色长发,穿着黑丝绒长裙的年轻女士正笑眯眯的托着头,远远的望着他。
诺亚被盯得有些尴尬,他先是微微躬身行礼,一时不知该如何称呼对方,便礼貌地自报家门,“您好,美丽的女士,我是诺亚·韦塞克斯,很高兴认识您。”
女士回以他最真挚的微笑,她对诺亚自报家门的名字没有投以任何思考,就像她一开始就知道一切。
“进来吧,孩子。”奇怪的是,她看起来那么年轻,声音也年轻,说话的口吻却像个老太太。
诺亚踩着她的尾音进门,就在他停下脚步的一瞬间,身后的门自动关上,像被施了魔法。
她说:“孩子,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你真漂亮,尤其是这盎然的发色,我仿佛窥见了生机勃勃的春天,我要是有孩子,他一定像你一样惹人怜爱。
我是木文萨·高泰尔,这所学校的校长,你可以叫我木文萨小姐。”
“好吧木文萨小姐,请问您私下找我,是有什么事?”
诺亚被夸的不好意思,加上心系朱利安,他有点坐立不安。他们初来乍到,他担心弟弟会乱跑。
美丽的女士像是读懂了他心中所想,“无需担心,我已经让人带你弟弟去往宿舍,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安顿好了。”
诺亚惊讶的不知该说什么,脑子都在这一瞬间停止了思考。
直到木文萨调笑的语气传开来,“亲爱的,你不会以为我能读心吧?”
“您…”诺亚想要说的话如同炸开的烟花,在再见她的下一秒,骤然熄灭,忘却。
诺亚注视着她,她也正注视着诺亚。更具体些的话,她注视的地方,应该是诺亚的领口处,那里有诺亚的金苹果吊坠,“别担心孩子,我找你来,只是想帮你隐藏自己的使徒身份。”
她见诺亚满脸怀疑,又接着说道,“孩子,你知道使徒存在的意义吗?它并非强大那么简单,它能够唤醒一位神明的力量,它的存在,是神明留在这片荒芜土地上的一枚钥匙,用来打开那个写着未知的魔盒。使徒即始徒,也就是当神明的信仰尘封后,能够重新开启信仰的第一位信徒。”
诺亚蹙起眉,脑子有点迟钝,又有点不敢置信,再次问道:“什么意思…”
木文萨始终保持着十足的耐心,她端起手边的咖啡,咖啡已经没了热气,她喝起来却丝毫没有嫌弃,再次解释道:“圣物赐予人们使用魔法的能力,而使徒,拥有擦亮圣物的能力,很简单。”
“擦亮圣物?圣物不是本就蕴含着磅礴的神明力量吗?为何还需要擦亮?”
他不理解。
木文萨扶着额头有些无奈,“再光亮的瓷器也会因为蒙尘而暗淡,神明的力量也一样,随着神的沉睡或者封印,他们的力量也会减退,就需要活水注入。现在的三大教廷,地母教廷,光明教廷,还有信仰智慧之神的真理教廷,他们能够传播信仰,都是因为圣物被激活而存在。”
“那使徒可以开启一个信仰是怎么回事?据我所知,人们有时候对神明的信仰,并不求回报,只是寻求一丝精神支柱。”
他有听说过这个说法,但也只是道听途说,并无史料记载。
“这一堆问题,我们慢慢说。”木文萨嗤笑一声,“你说的不求回报,这当然可以了,我的孩子。只是信仰需要形成规模,就必须有神迹,不是说推崇一位神,就能形成信仰。”
“好吧…”他瘪嘴,兴致缺缺,目光走神。
木文萨注意到他走神,但也没停下,“据我所知,地母教廷以月光森林的地母之树为圣物,地母使徒出现在四百年前。而真理教廷,它的开创使徒来自九百年前,他们的时代背景有一个共通之处。”
她故意向诺亚走近,卷来一阵清新的薄荷香,清人心脾,诺亚一下子就回神来。
“是什么?”他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是战乱哦。”木文萨咪咪笑,像得逞般故意强调,“不可避免。”
他心里咯噔一下。
“光明教廷就有意思了,他们从未拥有过使徒,却因为对光明之神的信仰与神明特赐的神遗物,从古延续至今。这也回答了你的问题,如果信仰足够,也是能够形成规模的。不过,随着时局动荡,他们的信仰已经开始减退,再没有圣物,恐怕他们将会失去神迹。”
她笑着指向诺亚。
“就会需要…像你这样的,来为他们擦亮圣物。”她继而转身,“如今的教廷,你别看他们吹的天花乱坠,实则他们之中,一位现役使徒都没有。之所以对外宣称自己有,只不过是为了扩大影响力,顺便稀释使徒的珍贵性,改变人们的认知。当大家以为使徒就是教廷权利的集中者,能够为家族换取更多利益时,使徒的存在,才会更容易浮出水面。”
“他们也不能强迫我…”
“你会跟一群教会的疯子讲道理吗?我的孩子。”她声音渐渐收敛了玩味,严肃起来。
“即使神明不在,但只要有神之圣物,神明的力量依旧能够被人们使用,能够降下神迹。而有了神迹,就会有信仰。光明教廷统治大陆千万载,你以为他们会甘心落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甚至不惜对外宣称神明附身论,立神子以供神降。”
光明之神,传闻他在神战中封印了黑暗之神,从此长眠于世界的某个角落。
木文萨说的话信息量巨大,甚至涉及到教廷的核心秘密,砸得诺亚脑子晕乎乎的。
不知为何,他心脏的抽疼了一下,就像心里缺了一块,空落落的。
他的视线不知不觉望向窗外,天已经黑了,天地一片祥和,多少劳作的百姓得到了这片刻的安宁,这是黑暗的祝福。
但史诗曾经记载,那场毁灭了众神家园的纷争,以黑暗被封印结束。
“如果史诗记载真实的话,封印黑暗之神几乎耗空了整个神国,光明之神想必也是拼尽了所有陷入沉睡,应该不会那么轻易醒来,又怎么会有神降。”
“说得没错,可文明发展不够,愚昧的大多数都不知道这些。表扬你答对了,我有奖励给你。”木文萨赞赏的点点头,她弯腰从桌子底下掏出一只精致的小木盒。
她主动打开,里面是一枚雕刻着羽毛纹路的银戒指。
“这是一枚魔法媒介,你可以戴着它,在你使用魔法时,它会像正常的魔法媒介那样亮起,完美的掩盖你身上的特殊点。上面的羽毛纹是鸦羽,是我猜测你或许会喜欢这样的样式,才特地设计的。当然,如果你想搭配魔杖或者魔法书使用也是可以的,也没人规定只能有一件魔法媒介对吧。”
诺亚并不喜欢鸦羽,也不讨厌,只是觉得那羽毛纹路与自己脖子上金苹果吊坠上所镌刻的有些相似。他疑惑更甚,不敢去接,转而问道,“木文萨小姐,我们今日也是第一次见面,你为何要帮我?”
“不过很遗憾,似乎你并不喜欢这个款式。”木文萨微微笑,语气遗憾又乖张,“预言的钟声很快就会停止轰鸣,可我们还没能够完全将这个时代变成我们所期望的样子,只能有劳你们这些后辈多加费心了,喜欢与否都不重要,我还是希望你能收下。”
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看出自己不喜欢的,诺亚还是偏向于认为她会读心,只是他也不打算拆穿了,刨根问底有时候也没什么好处。
他不爱多问的性格让木文萨十分满意,她身后随意堆放的魔法书开始一本一本自己往书架上赶,连她办公桌上的羽毛笔和纸都自动整理起来。
木文萨打了个哈欠,这是要赶人的节奏。当她打哈欠,伸出手掌挡嘴时,诺亚看见她手指上与盒中那枚相差无几的戒指。
他顿时明白了。
最终,诺亚还是收下了木文萨的好意,他并不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好处,无论是珀尔修斯让他许愿,还是木文萨的帮助,他都觉得对方别有目的。只是相较之下,他被珀尔修斯那双藏着星空的灰色眼睛深深吸引,很多时候容易忽略这个事实罢了。而木文萨,他会想办法在有朝一日报答她。
他临走前,木文萨还告诫道:“记得小心你的教授们,很抱歉我能力有限,所以他们也不全是友好的。”她耸了耸肩,又语气峰回路转,“但是车到山前必有路,对吧。”
诺亚将木文萨送的戒指戴在了右手食指上,他摊开双手,看着手上突然多出来的东西陷入沉思。他之所以选择右手,是因为他觉得左手距离心脏最近的位置,它应该用其他东西来点缀,具体是什么他又说不清楚,决定先留着。
走下环形楼梯时,壁灯的幽蓝火焰似乎在跟着他晃动。
诺瓦阿什的宿舍位于城堡最东边,据说这里是整个学校最先能够看见日出的位置,寓意着希望与美好。
宿舍环境很好,两人寝。双人份的床和书桌,窗户刚好开在两人的床榻中间,灰色锦缎的窗帘严严实实地遮住了明天的日出。
他的室友是迪卢斯·埃克斯利,一名长着热情张扬红发的蓝眼睛男孩,是个贵族。目测非常富有,他最喜欢的东西是各种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涵盖天文地理哲学,就是跟魔法半点关系都没有,各种各样的书摆满了宿舍的书架。
迪卢斯的性格与他本人一样,热情且张扬,总是充满活力,他与诺亚的第一次见面,用一罐来自家乡的火曲奇,差点将诺亚的被子点着。
诺亚行李少,来的时候就几件衣服,行李加起来也只能装满半个箱子,被子若是点着了,那便更什么都没有了。
谁家的曲奇是吃了能喷火的,诺亚也是见识到了。
迪卢斯听闻诺亚提及木文萨小姐,他一拍大腿恍然大悟的说道:“我想起来了,木文萨小姐,已经毕业的前辈们声称她是一名不老不死的强大魔女,还说她会在夜晚拖着巨大的镰刀在校园内走来走去,若是遇到不听话的孩子,就把他关进诺瓦阿什的神秘水牢。”
诺亚听他这么说,继而看向自己手上的戒指,心里突然感觉有点发毛。
“不老不死,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够做到吗?”他问向迪卢斯。
“谁知道呢?没准已经有人突破了魔法的极限,追求到了永生。《会唱歌的骨头与玻璃城堡》的童话你应该也看过,我还带了一本来。国王为了追求永生用女儿性命献祭给诡计之神,最后公主和魔女联手拯救了国家的故事。”
他故作神秘,靠近诺亚,四处检查确定隔墙无耳才贼兮兮的说,“我还听过一个说法,有人说这根本不是童话,而是真实事件。伊洛温女王大家都知道,她结束了魔法不被认可的黑暗时代,迁都诺瓦,才有了如今的艾瑞迪亚。可关于她的大部分过往,史诗都没有记载。据说就是因为这则童话的国王是她的父亲,这是一桩匪夷所思的皇室丑闻,才连同女王的功绩一起被剔除了。”
诺亚将信将疑的说,“可是童话中的国王,也没能获得永生。”
“没错。”迪卢斯又吃了一块火曲奇,说话说到一半嘴里喷出火焰和浓烟,他自己还被呛了一下,喝了口水才缓过来,继续说道:“可我觉得永生也没什么好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安静的生老病死,我认为这是死神的祝福。”
熄灯后,诺亚借着月色再次翻阅那本童话。书是迪卢斯的,他拿来了。
从前从前,会唱歌的骨头居住在一座透明的玻璃城堡,它的塔尖在月光下像冰一样闪烁。
有一天,骨头想要出去走走,于是她跟城堡说。“我的温暖壁炉,我的好眠港湾,我想要出去看看,在海的那一头有什么,是展翅的巨龙,还是英勇的王子。”【2】
城堡却说,“我的小安吉拉,我的琉璃瓦,你要去海的那头,他有风暴,他有迷雾,让你的船迷失,你最好还是不要有离开的想法,只有我才能给你温暖和爱。”
“那好吧,我以后再想。”
秋去春来,骨头学会了唱歌,她站在窗户边上唱歌,两只南归的大雁停下歇脚,他们停在骨头前面的枯树上。骨头问他们,“海的那边有什么,是风暴,是迷雾,还是巨龙。”
大雁说,“你再给我们唱一首歌,我们就告诉你,我们要听国王和他三个女儿的歌谣,你的声音那么好听,唱起来一定很甜蜜。”
小骷髅犯了难,她并不会唱这个。“可我并不会唱这首歌,能不能教教我。”
“听好了,我只教一遍。”
大雁说,“长脸的国王,长脸的国王,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做王后,还有三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儿。长脸的国王,长脸的国王,他已经拥有的幸福的家庭,但是他还想要得到永生,所以他向诡计之神的黑盒子许愿……”
骨头跟着他唱,“长脸的国王……”她越唱越难过,可是她只是一具骷髅,哭不出眼泪,也没有心。
“你唱得很好,小骨头,我决定告诉你海的那边有什么?”大雁听了她的歌声,心满意足的说,“海的那边,可比城堡说的有意思多了。有不结冰的海,有会发光的花,还有…能让骨头长出温度的东西。”
“能让骨头长出温度的东西,是什么?”骨头问。
另一只大雁的声音洪亮磅礴如史诗,“国王的三个女儿,一个长出了魔鬼的羊蹄,一个脑袋变成了羊头,还有一个被埋在玻璃色的水晶骷髅树下。长出羊蹄的公主求助远道而来的魔女,愿以灵魂交换,请求她的帮助。魔女只是挥挥手,就将脑袋变成羊头的公主复原,将埋在水晶树下的骨头挖出,还为被打成女巫的王后平反。魔女带走了魔盒,公主留下了灵魂,海晏河清,当最后一缕阳光照在骨头上时,她变回了公主,这就是爱与温暖。”
骨头又问,“那么我呢,我也能变成公主吗?”
……
她变回了公主吗?
【1】注释:《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爱尔兰民谣
【2】注释:温暖壁炉,是一款香水的名字摊手 因为作者很喜欢就想到这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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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会唱歌的骨头与玻璃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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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预收,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 同系列: 《渣了血族领主后被狠狠收拾[西幻]》《忌日快乐,朱利安》 古耽: 《听闻魔神横行霸道》《恶蛟咆哮》《偃师连夜扛着火车跑路》 其他: 《你这霸总,正经吗?》《穿进赛博跟boss抢小弟》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