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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月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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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天就去辞职!”
凌晨三点二十分,梁葭珩踩着高跟鞋走出公司大门。
雪已经停了,迎面吹来的风却仍然刺骨,街上没有行人,公路上偶尔有几辆车飞驰而过。
梁葭珩往停车场走去,一边走一边给闺蜜许风棉弹语音。
“自从进了来科,我才发现996简直是人间理想工作,来科这哪是公司啊,分明就是化粪池!是人待的地方吗,就招人进来工作?我在里面都要腐烂发臭了!”
“凭什么八九千的工资,要让我每天加班加到凌晨,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咖啡一杯接一杯,我身体里流淌的那是血液吗?那特么是冰美式!”
“每天两眼一睁就是搬砖,抬头是PPT,低头是策划案,我现在都觉得我脖子上戴着的不是项链,是他妈的缰绳啊,领导一拉绳,我就好的收到。
我真是操了,明明未来一片漆黑,小时候我居然天真的以为,努力一把真有星辰大海,诗和远方?现在我只想穿越回去,告诉那个尚且纯真的我,那都是人临死前的狗屁幻想!努力一把只能得到一把年纪!”
“煞笔公司,煞笔领导,煞笔同事,这个世界上到底为什么有那么多贱人?
该死的,我要把这些贱人全拉出去枪/毙,丧尸末世到底什么时候来?我要变成丧尸王,让这些贱人臣服于我,每天跪在地上扇自己耳光,用卑微的语气说‘主人,我生来就是为了伺候你的’ 。”
“一命二运三风水,真特么太对了。
我祈求下辈子老天对我好点吧,我也想一出生就被老钱笑包围,穿几十万的衣服,戴几百万的首饰,开几千万的豪车,住上千亿的庄园。”
“我应该躺在超级大帅哥的怀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用私人飞机的航线给地球织毛衣。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别人问我今天过的怎么样,我说烂透了,他安慰我明天会好的,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明天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
梁葭珩对着手机听筒一顿输出,亮起的屏幕被60s的绿色语音挤满。
“我到停车场了,不说了,我要开着我的二手大众回出租屋了。”
车灯闪了两下,梁葭珩打开车门,把包扔到副驾驶,熟练地打着方向盘,将车开出了地下停车场。
梁葭珩开了一段路后,胃就开始抗议。街上的店都关了门,她把车停在路边,拿出手机搜索,发现不远处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便利店开在步行街,车进不去,梁葭珩只好找了个临时停车位,戴上帽子下了车。
雪又下起来了,路灯照亮纷纷扬扬的飘雪,按她小时候的预想,二十六岁的她应该拥有一方小院,养着三只猫两条狗,开了一家生意不错的甜品店,天气好的时候就提上行李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再不济,至少在寒冷的冬夜,能裹着棉被,吃着水果和烧烤,窝在火炉旁边看综艺。
可现实就是这么骨感,二十六岁的她,在冰冷刺骨的雪天,加班加到凌晨,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跟着手机导航去找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梁葭珩叹了口气,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提过想养小猫小狗的事了,也不再嚷嚷着要去看冰岛的极光、瑞士的雪山……
“这过的什么日子!”
梁葭珩愤怒地踢了一脚地上蓬松的积雪。
“咳咳……”
静谧的雪夜能将一切细小的声音放大,梁葭珩刚发泄完,就听到微弱的喘气声从旁边的窄巷子里传出来。
巷子里没灯,一片黑暗。
“谁啊?”
她下意识将手机手电筒对准窄巷子,巷子一下被照亮。
我操操操操操!
有个人躺在雪地里,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襟。
梁葭珩的心一下被提到了嗓子眼儿,她第一反应就是快跑啊!
然而她这个人,胆子大,好奇心也重,心地还很善良,于是她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要不还是看一眼吧。
死了报个警,活着就帮人打个120什么的,也算积点德,她想。
梁葭珩皱着眉,裹紧了衣服,小心翼翼地抻着脖子去看那个人。
她离他离得远,手机的手电筒灯光照过去,只能看清个轮廓。
可即使是这样,梁葭珩呼吸还是停滞了一瞬。
她不是在做梦吧?
这人,这人是覃……覃宇?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立刻被她否决,怎么可能呢,他怎么会浑身是血的出现在这?
梁葭珩又看了那人一眼,白茫茫的雪地里,他躺在地上,显得孤立无援。
原本突突直跳的心慢了下来,她自嘲地笑笑,心想自己真是魔怔了。
不可能是他的,那个人……明明出现的时候身边总会有一大堆人围着,怎么会孤零零地躺在这?
可是……梁葭珩的心脏一下一下有力快速地跳动着,像在预示着什么。
那轮廓,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
再凑近点。
看清脸的时候,梁葭珩便犹如被千斤巨石砸懵了头,傻愣愣地呆在原地。
真的是覃宇。
草。
他为什么会血淋淋地躺在这?
梁葭珩曾经幻想过无数种与他重逢的场景。
比如在街角的咖啡店,她坐在窗边托着脸观察人流,这时风铃响动,覃宇推开门走进来,然后对她一见钟情。
再比如某个粉色的季节,花瓣漫天飞舞,她一时没看路,危机时刻被人拉入怀里,错愕抬头,发现居然是覃宇。
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就是两人在工作中遇见了,覃宇将她堵在电梯,红着脸要她的联系方式……
各种浪漫的、荒诞的、平平无奇的相逢她都想过,唯独没有想到会是现在这样——
寒冷的冬季,下着大雪,她加班加到凌晨,带着满身的怨气和疲惫去觅食,最后在鸟不拉屎的窄巷子里捡到了浑身是血的他。
让她看看他还活着没。
梁葭珩伸出手推搡了他一把,覃宇像个雕塑,一动不动。
梁葭珩又碰了碰他的手,那叫一个透心凉。
她不由得哆嗦了一下,心想这下不用去南北极旅游了,因为已经感受到了来自南北极的寒冷。
他的衣服和脸上都是血,冰渣子将白净的脸冻得通红,梁葭珩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没有致命伤,但是血流的有一点多,加上天气寒冷,所以这人意识不太清醒。
梁葭珩打了120,然后将覃宇扶着半坐起来,给他戴上自己的围巾帽子,让他靠在自己怀里取暖。
怀里的人又冷又硬,要不是他还有呼吸,梁葭珩真觉得自己抱了个死了几天的尸体。
该说不说,覃宇这张脸真是好看,好像有某种魔力,吸引着她堕入深渊。
这些年来,她翻来覆去的在脑海里播放有他参演的青春剧集,早就将他十七岁的样子刻在了心里。
如今八年过去,再次见到他,梁葭珩才猛然惊觉,那个少年早已经褪去了青涩,多了几分成熟稳重。
“覃宇啊覃宇,你手一定很冷吧。”梁葭珩自说自话,“不是想占你便宜啊,我只是想帮你捂捂手。”
她说着,屏住呼吸,小心地牵住了他骨节分明的手。
原来是这种感觉!原来是这种感觉!
梁葭珩的心脏砰砰乱跳,她觉得自己变成了烧开的水壶,尖叫声在脑袋里肆意游窜。
虽说趁人之危不好,但这可是她美好的白月光男神。
他穿着校服靠在窗边旁清瘦的身影,在国旗下发言时意气风发的样子,在黑板上留下的潇洒的字迹,打篮球时阳光与微风都偏爱的发丝……
有关这个人的一切,都在她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当然,要说她最心动的是哪一点,大概是他笑起来比一瓶在夏天冰镇过的葡萄味气泡水还要清爽。
以至于从此以后,遇见对她示好的异性,她都忍不住拿覃宇来做对比,不用一秒就能得出结论——
长相没有覃宇帅气,性格没有覃宇幽默,笑起来也没有覃宇好看……
总而言之就是哪哪都没有覃宇好。
所以即使高考结束后,这人就消失在人海,如今过去了八年,她还是能第一眼就认出来。
好久不见了,她居然,还是很喜欢他。
梁葭珩难以压抑自己上扬的嘴角,牵了一会后,她忽然又不满足了。
她将手指挤入他的指缝,和他十指相扣。
梁葭珩啊梁葭珩,你真的是一个变态,人家都奄奄一息了,你还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
梁葭珩在心里疯狂唾弃自己,然后握紧了覃宇的手。
这手的手感可真好啊,就是冷了点。
半晌,她又将视线慢慢上移,停在了覃宇没什么血色的唇上。
“都没什么气色。”梁葭珩有些心疼,“脸色也惨白的,我待会给你点份四十块的外卖好好补补。”
“你别嫌少,我能给你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救护车怎么还不来啊?”梁葭珩拂去落在肩头的雪,又低头看着怀里昏迷的睡美人,“可别让人冻死在我身上了。”
她不是没想过把覃宇弄到车里去,但无论是扛,背,甚至是拖,都没办法移动他半分,梁葭珩尝试数次无果,想着还是别折磨伤者,也别折磨自己了,遂放弃。
梁葭珩是个话多的,牵着覃宇的手自言自语了二十分钟后,救护车的警报声终于划破了寂静的雪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