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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而我永远会 ...
霍璟还是带着我去了云南。
他开车去的,从深圳一路向西,2000公里的路他开了足足半个月。一路上,他每到一个没去过的城市,都会从高速上下来,带我去当地最有名的中学门口。
通常来说,中学门口总有一条美食街,而霍璟总会站在美食街入口,扫视一圈,问我想吃些什么。
以及零花钱还够不够。
高中的时候,我妈不想让我花太多钱在漫画和言情小说上,每星期只给我一百块。那些钱用来吃饭绰绰有余,毕竟学校食堂每顿饭只要花四五块,但我实在放弃不了最新连载的海贼王,总是偷偷把钱用来买漫画。
到最后,我的食堂饭卡里的钱都是霍璟给的。而我给他的回报,就是借他看那些他嗤之以鼻的漫画和小说。
“连我都要说你不务正业了,”他每次带我去校门口吃麦当劳的时候,都会顺嘴批评我一下,简直像我的第三个家长,“不是说好了要一起考P大吗?别到时我考上了,你没考上,我可不会每星期去你那里找你。”
他说是这么说,但我相信,即使我们大学分在两个城市里,他肯定也会每星期来找我。
毕竟我估分的时候差了十几分够不上P大,而他也为了我临时改了志愿。
高三暑假,我问他为什么放着P大不去,他只是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我,说:“你连照顾自己都不会,我怕你一个人活不下去。”
但其实他不需要为了我改志愿,我虽然去不了P大,但也在北京,我们之间不过隔着几个地铁站而已,骑车也就十几分钟。
而且我无比确信我能照顾好自己,只是在他眼里,我总是像个没家的野孩子一样。
比起当他的拖油瓶,我其实更向往能够互相成就的爱情,所以我没少暗地里为他“为了我改志愿”这件事伤心,总觉得是我的存在阻碍了他走向通往更高社会阶层的路。
但霍璟他从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只是觉得所有人都会有他们自己要走的路,而本科四年,放在几十年后看,只能算上人生中相当微不足道的一段经历。
最重要的是,他不觉得自己一个人走路,就能走得比在我身边好。
而我,是注定要和他一起走完人生剩下所有路的人,我们会是一辈子的青梅竹马。
他这句话我原先不能理解,现在我却每一天都在祈求他快些抛弃这个想法。
我的竹马永远都会是我的竹马,他也曾经成了我的爱人,但那就够了,他可以永远记得我这个青梅,但不可以永远活在我的阴影下。
我们领结婚证前一晚,他问我想去哪里度蜜月,我想了想,这辈子好像和他一起出去旅行了无数次,哪一次不算是蜜月呢?
所以我说,如果只是把结婚后的第一次旅行当作蜜月,我总觉得那会亏待了我们曾经的每一次旅途。
蜜月,咸月,酸月,辣月,苦月,每一次旅行都应该有个主题,都应该有一个名字。
他听了后笑着把我扑在床上,挠我的痒,说我净会给他找麻烦,还说要不要给我本词典,把里面所有形容词都找出来,给每一个月都冠上名。
“毕竟我们以后还会有好多月。”他说完就开始吻我。那时候他的吻技已经很高超,不到半分钟我就已经晕乎乎的了。
那天我们嗨到了半夜,他无数次沙哑着嗓子叫我“老婆”,我却一个“老公”都叫不出口,只是红着脸嚷嚷“还不是呢”。
等我们终于累了,拥着彼此闭上眼时,我才想起来我还没有回答他那个问题,蜜月到底想去哪里。
我其实也不是想去云南,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去哪里都是快乐的。
他入睡得比我快,嘴角还带着笑,我挣脱他的怀抱,拿出手机找了个随机地名选择器。我抽了两次签,第一次弹出的地名是我们现在的家所在城市,而第二次弹出的是我们的老家。
我想,是不是天意让我们留在家里,而不是出去,于是我又给自己定了个规则,如果第三次抽签,我选到了北京,那我们就取消蜜月旅行,在家里宅着打游戏。
还好,第三次我选到了大理。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兴致勃勃地告诉霍璟,我想去云南,什么城市都行。
他把手上的早餐放下,擦干净手,搂着我给我抹去脸上没抹匀的面霜,笑着说:“好,我们周末就订票。吃早餐吧,预约的时间快到了。”
可是没过几天,我就住院了。
果然是天意,我因病留在了深圳,骨灰送回了老家,但霍璟给了我去云南的机会。
他这次回老家,并没有去墓园。事实上,他打车去了墓园,在墓园门口坐了半天,却怎么都不敢踏上入园的阶梯。
我就在他怀里,而不是在墓地里,他没必要去,他一定是这么认为的。
在云南,他带着我坐着索道上了雪山,上到海拔五千米的高处。他避开拍照的人群,带我走到靠近悬崖的静谧角落。
“蓉蓉,”他靠着栏杆坐下,将我面朝被阳光照得金灿灿的山顶,“看到了吗?”
我没有回话,继续对着他笑,我想抱抱他,和他说,我看到了,雪山很美,我很喜欢。
谢谢你。
他怕我冷,摘下围巾裹住我,细细摩挲着我的脸,问:“还是说,你更喜欢湖?”
“湖也会看到的,别着急,明天咱们就去。”
我喜欢山,也喜欢湖,但我更喜欢抬头就能望见他的天空。他比我高很多,总是举着伞为我遮住阴霾,但今日我的头顶却淋了几滴雨。
他流泪了,泪打湿了我的水晶框,他赶紧掏出纸巾把框上的泪珠擦干。附近的游客逐渐多了起来,霍璟的身边也来了对情侣。
他们原本脸上带着笑,搂在一起自拍,却在前置摄像头里瞥见抱着相框的霍璟,不禁好奇地回了头。等看清我的脸后,那个女孩默默关上了手机,拽走了男孩。
后来,霍璟身边又来了一大家子人。他们有老有少,老人家脸上一片祥和,小孩子拿着烤肠吃得很香。他们拍了半天都找不到一张满意的照片,最后孩子的妈妈看中了霍璟坐着的位置。
霍璟识趣地抱着我走开了。他穿得不多,长时间坐在山上吹风,脸已经冻到发紫,而那唯一一个可以用来防风的围巾,他摘下来给了我。
我们没有一起去过高原,所以我们谁都不知道他其实高反严重。霍璟站起来时,身子晃了晃,我扶不了他,只能看着他迷迷糊糊靠着栏杆,身子软了下去。
他失去意识前的那一刻,仍将我紧紧抱在怀里。
接着,他被景区救援队抬下了山,而我被落在了原地。
我望着他逐渐远去的身影,笑得很灿烂。一方面,我永远都是在笑着,另一方面,我很庆幸,我的竹马,他终于可以获得新生了。
一个旅行团浩浩荡荡地踩在我的框上,把我的框踩得粉碎,我也被玻璃碎渣撕成了两半。我头朝下,面前是冷硬的人造砖。
砖缝里有落灰,有饼干屑,有不该存在的烟灰,有我对他的所有回忆。
太阳下山前,我被扫进垃圾箱。我平静地闭上已经不存在的眼睛,在心中对他送出最后的祝福。
霍璟,祝你往后,一个人也能昂首挺胸地往前走。
祝你往后,不管行过高山或低谷,身边总有人陪。
他们可以是你的朋友,可以是你的爱人,可以是你的孩子。
而我,永远会是你的青梅,我会一直守护着你,直到你彻底忘记我、直到你的唇边再也不会吐出“蓉蓉”二字的那一天。
这之后,我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我和霍璟并不熟悉彼此,我们只是普通同学。我们有各自的朋友,各自的圈子,去了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城市。
很多年后,我们在路上擦肩而过,手里挽着各自的伴侣,谁也没有认出谁。
我不喜欢这个梦,但比起缅怀与感伤,或许只有漠然才是关于“失去”最好的结局。至少对我们两个人来说是这样。
可我的竹马毕竟永远都是我的竹马。我的梦很长,或许也很短,但梦终归是醒来了,因为我的竹马并不允许我陷入没有他的沉睡。
“蓉蓉,吃早餐了,”他用指腹轻轻抚摸我的脸,“没想到吧,我有很多、很多、很多你的照片。”
他这回并没有笑,也没有吻我,只是把我端正地放在他的面前,随后打开手机,给我念起今天的晨间新闻。
我的面前依旧是抹了草莓酱的松软面包片,他的碟子里是煎蛋和面包屑。
念完新闻后,霍璟收起了我面前的早餐,放进了他的午餐盒里。
在这之前,我的面包片他都是倒掉的。因为那上面沾满了甜腻的草莓酱。
我很不赞同他浪费的行为,如果我还活着,我一定会制止他,甚至会把那面包从垃圾桶里翻出来逼他吃掉。
“要过年了,”他系着领带对我说,“我带你去见叔叔阿姨吧。你一定也很想他们。”
我已经六七年没见过父母了,而我的父母也不想单独见他。
他们不讨厌他,毕竟他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只是在同样环境里长大的两个人,别人家的孩子还生龙活虎的,他们却不得不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点让他们无法接受。
“蓉蓉,”他穿好西装,抱起我,在我额头落下一吻,“我走了,等我回来。”
我点点头,守在家里。他关上门后,屋里最后一丝有活力的风便被挡在了门外。
我的竹马有没有获得新生,我不知道,大概有,大概永远都不会有。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直到他回来前,我会数着钟上的每一个数字,默默为我的竹马祈祷着。
祈祷今天也是平凡而普通的一天。
(完)
一个很即兴的脑洞,以后有机会还是想给他们一个甜甜的结局(顶锅盖逃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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