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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面试。 ...


  •   一

      沈言初到枫溪庄园那年三十岁。

      周暮十八岁。

      面试在庄园西侧的小客厅里进行。

      老管家胡伯领着沈言初穿过长廊,经过十二扇落地窗,每一扇窗外都是修剪齐整的草坪。枫溪庄园占地四百余亩,主楼是多年前一个茶叶商人建的,后来几经转手,到了周家手里已经翻修过三次。

      胡伯在门前停住脚步,回头看了沈言初一眼,小少爷脾气不太好,前面走了四个。”

      沈言初没说话。他穿一套深灰色西装,头发梳得整齐,站得笔直。胡伯推开门,里面坐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少年。

      老人是周老爷子,七十多岁,精神矍铄,坐在扶手椅里打量沈言初。少年坐在窗边,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手里转着一只打火机,没看任何人。

      周老爷子问了几个问题:做过几年管家,哪里学的,家里还有什么人。沈言初一一作答。

      “行了。”周老爷子说,“暮儿,你看看。”

      少年这才转过头来。

      周暮长了一张很好看的脸,眉眼还没完全长开,但轮廓已经显出一种凌厉的漂亮。他看了沈言初几秒钟,打火机“啪”地合上。

      “随便。”

      周老爷子点了点头。胡伯领着沈言初出去,在走廊上小声说:“记住一条,小少爷发火的时候别顶嘴,让他砸,砸完了收拾。”

      沈言初问:“为什么走了四个?”

      胡伯沉默了一会儿,说:“有一个是被他拿烟灰缸砸出去的,缝了六针。”

      沈言初面不改色。

      当天下午他就搬进了庄园东翼的管家房。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他把自己的东西归置好,几件换洗衣服,两双鞋,一本翻烂了的《家政管理手册》,还有一块怀表。怀表是他父亲留给他的,走得很准。

      他把怀表放在床头,去厨房吃了个饭,然后回房间看庄园的账本。看到十一点,熄灯睡觉。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准时起床。

      他先去厨房确认了早餐菜单,然后上楼去叫周暮。周暮的房间在主楼三层最东边,门口铺着一块波斯地毯,地毯上有个被烟头烫出来的洞。

      他敲了三下门。

      没人应。

      他又敲了三下。

      里面传来一个声音:“滚。”

      沈言初推门进去了。

      房间很大,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地上扔着衣服、杂志、一只翻倒的水杯。周暮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头乱糟糟的黑发。

      沈言初走到窗边,把窗帘拉开了。

      阳光涌进来。被子里的周暮突地坐起来,眯着眼看沈言初,表情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我说了滚。”

      “早餐七点。”沈言初说,“您还有三十分钟。”

      他转过身,开始捡地上的衣服。一件衬衫,一条裤子,两只袜子。他把衣服搭在椅背上,把水杯拿起来,用纸巾擦干地毯上的水渍。

      周暮坐在床上看他做这些事,没有说话。

      沈言初收拾完,走到门口,回过头。“您的衬衫我烫好了,挂在衣柜里。七点,餐厅。”

      然后他带上门出去了。

      七点整,周暮出现在餐厅里。头发洗过了,换了件干净的白色衬衫,但扣子只扣了下面三颗,领口敞着,锁骨露出一截。

      他坐到餐桌前,沈言初给他倒了一杯温水,他看了一眼水杯,没动。

      “咖啡。”

      “您昨晚三点才睡,先喝水。”

      周暮抬起头看沈言初,十八岁的少年眼睛里有一种很矛盾的东西,既有那种富家子弟惯常的懒散,又有一丝很锐利的试探。

      “你管我几点睡?”

      “我是您的管家。”

      “管家管不到我睡觉。”

      沈言初没接话。他把水杯往周暮面前推了推,转身去厨房端早餐。煎蛋、吐司、一小碗白粥、几样小菜。周暮盯着那碗粥看了很久。

      “我不喝粥。”

      “您昨晚喝了酒,粥养胃。”

      “我说了不喝。”

      沈言初把粥碗端起来,倒进了自己的杯子里,喝了一口,说:“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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