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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我又点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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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她的文是在10年前的一个午后。
上班真是一件让人身心俱疲的事情,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各类人更是加重了这种感受。
于是下班后的闲暇时间,我总是在想,人类为什么要工作?为什么要如此般生活?接着又想到更多虚无缥缈,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寻思着,自己在下班后,不将独属于自己的时间变得有意义点,还是在想这些对自己并没有任何用处的东西,这实在不是一个办法。
我准备找点书看看。
不论是纸质版的还是网上的。
太正经的书,对于上了一天班的我来讲,实在难以入脑。我觉着看小说或许是比较放松的。
我随便找了个小说网站,随便找了个作者。
这作者写的小说极有意思。
讲的是女主角穿越到了从小就喜欢看的芭比故事中,成为了一个公主。整个过程都挺有意思的,奇妙的冒险,公主之间的相互帮助。不过最有意思的是,身为公主的女主,却并没有与王子在一起,而是选择了一位女骑士。
初看完这本书的结局,我发现自己竟一点都不惊讶。
我就这么自然的接受了两个女人在一起。
可能这本书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我就这样在双女主小说的海洋里遨游。
看了很多小说,但最后我还是会回到启蒙的起点。
我每隔一段时间便点开证明作者的主页,可她的主页除了那一本小说便纹丝不动。
她没在写第二本小说了。
但在三年的阅读时光里,我仍然时不时点进去她的主页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消息。
一如既往的,下班回家的社畜洗漱完毕,躺在床上。
我又点开了她的主页。
这一次她的主页终于有了动静。
我颤抖着手指点开,她的主页说她这本书开始与一个书社合作,要出版实体书了。
她还说,实体书正式出版的时候,她会来那家书社。她说她会亲笔在实体书上写下她的亲签。
末尾的表情包似乎带着一丝羞涩。
我在想象,她可能是一个比较羞涩的女孩吧,可能也担心到时来的人不多,更担心大家不一定会多想要她的亲签。
但是我很想要她的亲签,更想去看看她。
我按照她主页上说的时间和地址,提前一天在公司请了假,坐着大巴来到了另一个城市。
我来到那家书社的时候,看到人还挺多的,来了很多女孩。
幸好来了很多人。
女孩们自己排好队,将买到的实体书现场拿给她亲签。
我当时远远瞧见她时,只觉她是个内敛的女孩。双手交叠,轻轻附在小腹上,与我想象的性子应该相符。
签名到我时,我将书双手递给她。
她个子本就没我高,坐下时更显得小小一团。穿着一身得体的白裙,黑长直的乌发铺满肩背。
她的手指却是修长好看的,写出来的字,更像是大人风格。
我不知该怎么形容那种字体,只觉得身边许多大人都写类似的字体。
我心里又将她的字体与我的字体比较了一下。无奈本人从小没好好练字,写出来的字体既不像幼儿写的,也不像一个成人写的。
她在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又另起一行写了“余生常欢乐。”
我接过她递来的书,说了声谢谢。
转身要走时,我又回头看了她一眼。
她这时在给其他女孩的书签名,不知怎的抬头看向我这个方向。
四目相对,我莫名有一种被人看到我看她的窘迫感。
我慌忙移开了视线,转身就走。
坐车回到家,我将书珍而重之的放在床头柜。
洗漱后躺在床上的我,没再拿起手机,而是把实体书拿在手中,借着床头灯晕染的黄光,读起了书。
把实体书仔细看完,我入睡的时间已经较晚。
反正请了两天的假,明天还可以休息一天。其实说是休息,不如说是调休。下个星期的班要连着一个星期上了。没办法,社畜的日子就是这样。
上完了连着一个星期的班,感觉人生已经彻底被掏空。
休息的两天时间是我应有的补偿。
闲暇的时间,我总想起她,又想起那本书。
我再一次打开书。
我摸着书的序章上,她写下的自己的笔名——常欢乐。
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呢?
我想着。
我转头又想。她是作者,我是读者。我似乎不该太过问她现实中的生活,包括她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