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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变成了绯闻女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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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晓第一次见到肖酸是在她的演唱会上。
那天上午,她打着哈欠,水龙头一开看都没看就把袜子塞进水里了。等到自己迷迷瞪瞪把眼睛睁开才发现那水跟屎尿似的。
而且说不好就是屎尿。
她哀鸣着把水倒掉,然后去饮水机打水,叮呤咣啷的,把隔壁的所长吵个半死不活。
“哎哎,小王,干啥呢,大早上的……”
哦对,她忘了,昨晚所长值的夜班,正是睡的上头的时候。
“老王你忍一忍,水管好像插土里了。”
“你快来吧,不然你今天泡不上枸杞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拖鞋的劈里啪啦声由远及近,老王揉着眼睛凑到水池跟前,窗外的风猛的一吹,他头顶的头发肉眼可见地整体后移了五厘米。
“……老王,你睡觉还带假发啊。”
“你个小屁孩懂什么,香蕉挂柜子上它还以为自己在树上呢。”
老王把头发扯回来,很认真地说着。
“行,您说什么都对。”
王小晓又把水龙头打开,发现恢复正常了。
“得,您白起一趟,它好了,您继续睡吧。”
“巴掌大点地方你再东戳戳西碰碰,我还睡啥啊,再说了,下午开演唱会,准备准备,我们去凑个热闹,维护秩序去。”
老王把军大衣一披,露出八颗牙齿笑嘻嘻地,“不然天天也没事干,巡逻的活都给前面那些大派出所包了,坐吃等死有啥意思!”
“不去,你去吧。”
王小晓扭头就要跑,老王在后面大嗓门地吼着,“嘿!你这小孩!你们年轻人不就喜欢看这些吗?”
“不喜欢,没您年轻!”
演唱会?人多得要死,挤的一声臭汗不讲,要是有喜欢的明星倒不在乎这些,但她对娱乐圈没什么兴趣,商场大屏滚动的广告她脸盲的很,再说,老王多大人了,天天不是忘情水就是笨小孩,能去什么新鲜的场面。
呃,没说这两首不好听的意思,但天天所里只有刘德华浑厚的声音,再硬的耳朵也得磨软了。
她一想到这些就痛苦地摇摇头,索性把嚷嚷声关在门外。
结果这次老王很强硬,把门一开就把一张海报拍在她的桌子上。
“你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啊,这次是个年轻的,你肯定喜欢!”
“怎么?你换胃口啦?老牛吃嫩草?”
王小晓狐疑地接过滑溜溜的海报,费劲巴拉地展开,映入眼帘的,就是两个大大的“肖酸”。
噗,什么名字。
她再往下一看,一串数字旁边标着“硝酸盐”。
……行,粉丝叫这个名字也合理。
“你从哪里搞来的?”
“有人捡到送来的,半个月都没人来要。”
老王兴奋地搓搓手,“怎么样,去不去?”
“……不去。”
王小晓看着一脸贼笑的老王,无奈地摊摊手,“我不认识她,也没有多喜欢。”
“噫,话别说这么早。”
老王直接扯了把凳子坐在了她旁边,一拍大腿,“你不懂,这丫头唱得好啊!粤语咬字准的很!”
“我又不爱听粤语歌。”
“人家就来一次,错过了可就没机会了!”
“……然后呢?我不是她粉丝,我也不觉得以后会是她的粉丝。”
“你这逆子!气死我了!”
老王气的想直跳脚,但还是忍着粗气软声软语地劝着,“好好好,就当陪我这个小老头行不行?”
呲牙咧嘴的样子还是把王小晓逗笑了,她装作被逼无奈地叹气,“哎,既然如此,那就勉为其难地陪你去吧!”
“这才像话!”
她看着老王像个孩子一样哼着歌就手舞足蹈地走了,心里忽然升起一阵酸意。
早知道就快点答应他了,毕竟,他已经不年轻了。
下午三点的太阳很毒。
其实王小晓之所以不想来,不光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
说是凑热闹,那都是忙里偷闲的,本职工作还是要做好的。小有名气的歌手都累的够呛,更何况是肖酸这种派头不小的大明星。
老王因为年龄大了,很多活干不了,就只能全部压在王小晓身上。
“哎呀,年轻人嘛,多锻炼不是坏事。”
说完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王小晓满头黑线。
……真是脑子抽风了答应他!
等王小晓和老王正儿八经地坐下来休息的时候,演唱会已经开始检票了。
“哎,老王啊,你叫小姑娘去门口帮帮忙,人太多了!”
“好嘞好嘞,马上来!”
老王拍了拍王小晓的后背,“去吧!”
得,认命吧,来都来了,好人做到底。
王小晓锤了锤酸痛的胳膊站起来。她纳闷,明明之前上学的时候五公里都不是问题,现在就是搬点东西怎么就累成这样。
看来老师说的对啊,实践和书上讲不一样。
门口人头攒动。
“哎,你看我新买的酸酸娃娃,是不是很萌啊?”
“你知道这张小卡我在闲狗市场花了多少收的吗?二百五!整整二百五!”
“这也太黑了吧,我看你真是有钱的二百五,这马上都要二贩了。”
“什么?我要跳了……”
王小晓一边拉着分隔线,一边在心里默默的惊讶着。这些女孩从五湖四海跋山涉水的来,心里却向着一个方向,把自己的爱给了这辈子都不太可能相识的人。
是她这辈子都不太会拥有的勇气。
“各单位注意,马上人要到了,注意安全和秩序!”对讲机传来急促的催促。
王小晓手忙脚乱的应了一声“收到”,紧接着,大门的人流如同洪水般涌来。
那小小的警卫亭是不会有这样庞大的场面的。
她忽然明白了老王的良苦用心了。
人越来越多,脆弱的分隔线容不下,王小晓和其他同事手拉手做了人墙把人群束了起来。身后的人潮汹涌,呼吸声、吵闹声把她的神志都淹没。
直到一声尖叫盖过了所有的喧闹。
王小晓往那声音的来处看去,只见一辆黑色的保姆车停在那里。大约隔了一分钟,车门被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染着栗棕色头发的漂亮女人。
她皮肤白皙,双眼清澈明亮,像琥珀;右眼下有一颗小巧的泪痣,鼻梁高挺。身上穿着一条酒红色镶着亮片的包臀裙,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长靴。
“抱歉!飞机晚点了,只好和大家一起入场了!”
她朝人群大方地挥了挥手,然后双手碰了一下肉色的唇,做了一个飞吻。
人群立刻沸腾起来。
等等,素颜啊!
王小晓差点也要叫出来。
明星就是明星,真是老天爷赏饭吃啊!
晚上六点,演唱会正式开始。
老王在一旁嘿嘿一笑,“怎么样,小东西,不差吧?”
王小晓熬有煞事地点点头,“嗯,不赖吧。”
“看你垂头丧气的样,精神点!”
“嗯嗯。”王小晓敷衍他,主持人絮絮叨叨了很久,她快要睡过去了。
肖酸终于上台了。
她从容地用手撩了撩自己如瀑的长发,朝着人群微微一笑,立刻爆发出几阵尖叫。
“感谢大家不远万里来到我的身边,第一首歌,《粉色的梦》,送给你们!”
她拿起麦克风,温柔地开口:
“风抹去我的泪,轻轻,轻轻。”
“电话忽然响起,叮叮,叮叮。”
“我站在原地,任由雨淋湿我的热情。”
“多想做一场粉色的梦。”
“吻过我的发丝,唤起曾经的彼此。”
“春日的暖,敲响我的窗……”
……
不对,不对。
王小晓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北京时间18:53分。
她确认这一刻,她爱上了一个叫肖酸的女人。
肖酸的嗓音很特别,说是温柔,却很有力量,说是婉转,却又很坚定。像海浪拍礁,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直至粉身碎骨。
她的眼睛此刻已经不是琥珀了,而是海。光落在她的眼睛里,折射出珍珠的光泽,打在王小晓黯淡的眸色里。
一曲唱毕。她举起了自己纤细的手臂,“接下来是万众瞩目的互动环节,我们的镜头将对着观众席旋转,挑选几名幸运儿上台互动!”
“我非常期待这个环节,因为你们对我的爱实在太伟大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的方式去回馈你们,或许,这样,你们会更开心吗?”
台下的欢呼声已然震破耳膜,“会!!!!”
剧烈的呐喊掀起王小晓的心一阵波澜。
她突然很想凑这个热闹,虽然自己的身份,好像不允许。
王小晓看着镜头飞速旋转着,第一圈,第二圈,第三圈,第四圈,第五圈………每一次路过她,她的心便像拽麻绳一样紧一下。
“哦呦,稀奇啊,不是不喜欢吗,小东西。”
看到王小晓蓦然攥紧的手,老王在一旁幸灾乐祸。王小晓翻了个白眼,懒得解释,“说的你不喜欢似的。”
“哼,到时候要是我被拍到了,有你哭的。”
王小晓被气笑了,“老头子,我看你是真不清醒了,我俩是干啥的忘记了?这轮得上我们吗!”
然而还没等老王说些什么,那台摄像机突然慢了下来,一步,两步………
最后稳稳当当地停在王小晓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