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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米九的粉红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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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见面会的时候,刘明予就注意到王永志了。
当时刘明予正坐在自己的小女朋友身边,听着她和她的舍友们叽里呱啦的谈论着班里的各种八卦。他百无聊赖的玩着女朋友的嫩粉色夏普手机,把她手机里名为自拍的文件夹一个一个的打开,然后对着相机里一张张的吐舌头、瞪大眼、剪刀手的照片乐个不停。
“讨厌,别玩我的手机了!”刘明予的小女朋友是大一的新生,芳名林娇,长相可爱甜美,娃娃头,小圆脸,很爱撒娇。而刘明予已经大三,和她也不是一个系的。当初就是在新生接待处看到了乖巧讨喜的她,才有了追求的念头。而刘明予长相端正,一米七八的个头也算是玉树临风,对这么个刚进入大学的小丫头没有多施多少手段,她就被他追到了手。
“你有了朋友就不要了老公,还不准我玩玩你的手机啊?”刘明予逗她。
她娇嗔起来,口中又是一阵埋怨。林娇长得可爱,打扮的也嫩,全身上下粉扑扑的她就像一个大号的洋娃娃。“我这不是和朋友聊天呢吗?”她话题一转,压低了声音:“我跟你说啊,我们班有个男生,是体育生进来的。打排球的,一米九几。”
“哎呦,怎么着,准备红杏爬墙啊?”
林娇瞪他一眼:“听我说完嘛——我跟你说,别看那人那么大高个子,实际上……”她拖长了声音,小脸上带着一股子高深莫测:“听和他一个寝室的男生说,他的床上用品都是粉红色的呢!粉色的床单、被子、枕套,衣柜里的T恤也多是粉红色的!”
刘明予喷笑了出来:“这男的变态吧?”
林娇粉拳打他:“你没见过人家就别乱说,听说人家长得挺帅的,体格又好,可压得住粉色呢!!”
刘明予没在意林娇的话,只是伸手揉揉她的小脑袋,然后顺手把她的手机拿到了自己手里:“还有十分钟你们新生见面会就要开了吧?我这外人不打扰你们了,我在旁边那个教室等你,你手机先借我玩玩。”
这话自然又惹得林娇抱怨不已,不过眼看着班长已经走上了讲台,林娇只能顾着双颊坐在位子上。
刘明予心情愉快的拿着那个嫩粉色的手机从后门离开,可能是因为心情太过高兴,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前路,结果他猛地一下就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结果手里的手机没拿住,直接摔到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唉……!”刘明予揉揉鼻子,赶忙从对方怀里跳出来,谁那么不长眼睛害他撞得这么疼?可等他抬头见到对方的样子的时候却一下说不出话了——和他撞到一起的年轻男生愣是比他高了大半个头,粗略估计至少一米九!
但是这并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个一米九几的男生居然好死不死的穿着一身艳粉色的T恤,而T恤的前襟则是缀着能够闪瞎人眼的水钻。
刘明予抬头看看对方的脸,再看看对方的身材,最后再看看对方身上的衣服,心中懊恼的发现——林娇说的还真对,像这样能够压得住粉红色的男生,真的太少见了。
对方看样子是急着来参观新生见面会的,刘明予心说他一个大三学生也不好和大一的小屁孩见识(实际上是对方太高,看起来不好惹),只能闷着头从地上摸起小女友的粉手机塞进屁兜里,然后连句客套话都不说,就急匆匆离开了。
而走的太急的他根本不知道,这个穿着粉红色T恤的高个男生,盯着他屁股兜里的粉红色手机好久好久。
刘明予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是她甩了他。
刘明予好歹也交过不少女朋友,有比他大的,有比他小的,甩过人也被甩过,所以对于自己的小女盆友甩了自己,他也不是那么在意。
可是有的时候男人就是这么自私,分手可以,但是分手之后对方不能过的比自己更好。这是基本。
所以当刘明予发现林娇被她们班的大高个粉红男搂在怀里在食堂里打饭的时候,刘明予心中顿时如万江翻滚,非常不好受。
他的一双眼睛牢牢的钉在那对男女身上,移都移不开。
实际上不光是他,几乎整个食堂的人都在看着他们——林娇上身是白色小吊带,外罩嫩粉色的薄外套,下身是一件不到膝盖的深粉裙,脚上是白袜子陪着nike的粉色板鞋,手上还挎着一个白色粉边的小手包,就像是一个粉色的大洋娃娃般极其醒目。
但是她身旁的高个男人也不一般,好歹也是快20岁的大小伙子了,上身是件粉色的短袖帽衫,外罩暗粉色长款无袖马甲,下身的裤子倒是正常的深蓝色牛仔裤。但是光是他上身的衣服就够耀眼的了——虽然说以男生的壮硕体格可以轻易压得住身上的粉色不显得丝毫的娘娘腔,可是当这么一对粉红男女出现在人头攒动的食堂里的时候,还是异常惹人注目的。
刘明予的同学指着他们,小声揶揄着他:“我算是知道你怎么被小丫头甩了——你要是也能陪人家穿粉色,人家肯定爱你都来不及呢!”
这话完全是扯淡了,刘明予因为是南方人,所以长相俊秀。如果他穿一身粉色的话,是着实压不住的,绝对会被人当做是变态去看。
刘明予看着那对花枝招展的男女是越看越气,再加上身旁的好事同学一直在给他搓火,他要再不表示点什么就太不爷们了。
他沉着脸从桌旁站起,快步走向林娇和他新男友的身旁,稍微使劲的用手敲了敲桌子。
林娇看到他来,脸上一时间带上了怯懦的表情。
而她对面的高大粉红男,却是一脸平静的抬起了头。“你有什么事么。”
刘明予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没什么事儿——学弟我和你一见如故,交个朋友吧。”说着他掏出了自己的诺基亚手机,示意要记对方的手机号。
高大粉红男从头到脚的扫了他一下,而且眼睛在他的手机上停留了一会儿,表情一时间好像有点困惑。过了半响他才报出了自己的名字:“王永志。我叫王永志。”说着报出了一串手机号。
刘明予故作无事的点点头,把手机号输进了自己的黑色手机,然后编辑姓名——粉红变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