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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知青渣男 早晨的清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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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清凉很快在太阳的照射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耀眼的金光和头上细密的汗珠。
尽管做的是给割好的小麦进行打捆这样简单的工作,对于李逸这种从来没有从事过农事的身体来说还是累的够呛,打捆时几乎腰得长时间弓着,只有在间歇将捆好的麦子放到一边时才能让腰挺直得到舒展,几个小时下来,李逸真的是腰酸背痛。
看着已经收割麦子走到很前面的王竹,他觉得这种体力劳动可能真的不太适合他这具城里人身体,现在离恢复高考还有几年,如果不换个工作,那这下乡的日子可能真的不好熬。
现在只是刚刚来乡下,村里还会给分配轻松的活计,等到了再待一段时间,就没有这种优待了,但这种轻松的活计,对于李逸来说也很难,更别说到时候种地、挖石头修水库那种了,所以在收麦后怎么样找到一份合适自己的工作是当务之急。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高,到了晌午,各家的女人端着饭来到了田坎上,收割大军才停下了手里的活计。
周大娘也带着王树兄弟和李逸的午饭来到了田里。
周大娘午饭做了杂粮馍馍配炒咸菜,还煮了野菜鸡蛋汤。
从事了一上午体力活的三个男人都吃的很香,扎实的馍馍,嚼着有杂粮的清香甘甜,配上炒的咸菜,吃着咸香可口,有点干的时候还可以喝上一口清淡鲜美的野菜汤。
吃饱喝足仿佛上午的疲惫都得到了缓解。
要是在城里或者26世纪,为了身体的健康,这个时候就应该午休一会儿,但是这是在70年代,又是收麦期间,大家吃完就立马拿起工具开始了新一轮的收割。
王竹看着脸都晒的通红、汗水就像豆大的雨点一样滑落额头的李逸,赶忙把自己的巾子递给李逸擦汗。
“谢谢小竹。”李逸喝了一大口水,平复了一下急促的呼吸,然后接过王竹的巾子,擦了擦头上的汗珠。
“李逸哥,你才刚刚来,如果要是感觉不太适应,就请假回去休息休息,地里的活俺可以的。”看着李逸哥辛苦的样子,王竹觉得他自己可以把活都干完,别让李逸哥受这份累,他是读书人,应该坐在窗明几净的室内读书写文章,而不是在田地里满手黄泥汗如雨下。
“谢谢小竹的关心,我还可以的,如果我真的身体不舒服,我会请假的。”李逸也想请假不干,但是他更知道,身为知青,别的知青都要干农活,自己还没找到工作,现在就请假不干会收到很多的意见的。
拗不过李逸哥,王竹只好拿起镰刀,加快手里的动作,想着干快点,等会儿好帮着一起捆麦。
洞悉了王竹的想法,李逸只觉得心里升起一阵暖意,来到陌生的时代,王竹的善意让他这个从小在星际福利院长大的孩子觉得对这个时代有了莫名的归属感,不再是为了任务来到这个世界,王竹对于他也不再是任务对象,而是一个真的可爱的弟弟、亲切的家人,作为一个哥哥是必须要让弟弟幸福的。
王竹割完了分配好的地方后,马上就帮着李逸捆麦了,尽管两人卖力的做事,但是再捆完最后的几捆麦子时,天已经麻麻黑了。
肉眼已经不太能看得清,所以收麦大军就停下了工作都回到了家中。
王树因为还要帮着王村长处理一些事情,所以提前离开了,回家的路上只有王竹和李逸。
田坎比较容易绊倒人,天色又不太能看清路了,所以李逸和王竹走的都有些小心,避免摔到田里去。
再李逸再一次被绊后,王竹拉住了他的手。
“李逸哥,俺拉着你走,看不清了,你别摔了。”说着,王竹拉着李逸的手继续摸索着走路。
“好,谢谢小竹。”李逸觉得这个弟弟真的好乖,好可爱。
王竹去拉李逸的时候还没有多想,但是随着两个人手拉着手,夏夜的风带着燥热,两个人的手也是热的,王竹的心也燥热起来。
之前河边摸螺蛳的时候听村里的大牛说自己早就有了心上人小花,还说自己的心上人皮肤白白的,眼睛又大又圆,嘴唇也红红的,真想快点长大娶她做媳妇呢,王竹见过小花,她的皮肤确实在村里算是白,眼睛也大,算是村里比较清秀好看的女孩子了,但是比起李逸哥,还是李逸哥更好看。
大牛比自己还小两三岁,就知道想老婆了,李逸哥比自己大一岁,不知道他在家乡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也是,李逸哥是有文化的知青,人也长得好,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拥有比小花还白的皮肤,还大的眼睛,还红的嘴唇,最重要的是还拥有文化。
王竹边走边胡思乱想,越想越失落,虽然不知道失落什么,但是确实有种想哭的感觉。
李逸看王竹越走越偏,马上就要掉到田里去了,赶忙拉了一把。
猛的一拉,王竹扑到了李逸怀里。
在地里劳作一天,谁的身上都是一股汗味,还有很大的灰尘,但是王竹就是觉得李逸哥的怀抱特别让人踏实,李逸哥双手抱着他的时候,他只想永远沉浸在这种感觉里,随之而来的还有剧烈跳动的心脏,王竹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小竹,你没事吧,天色暗,你走路也小心点,来,还是哥拉着你走。”李逸看着王竹仿佛有点受惊的神色,赶忙换做自己拉着王竹来走,也是自己做事拖拉了,才导致两个人要走夜路,加上村长家离得又远,自己身为成年人不害怕是正常的,但是小竹一个孩子肯定有点害怕,还是自己拉着他走吧。
直到被拉着走,王竹还有点楞楞地回不过神。
王竹不是傻子,他一瞬间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失落,为什么心跳如擂。
原来他喜欢李逸哥啊,男人喜欢女人的那种。
可是想明白又能怎么样呢。
李逸哥那种优秀的人,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的,哪怕是城里厂长的女儿,李逸哥也配得起,自己即没有好看的容貌,也没有足够的金钱权利,最重要的是自己是个男人啊。
如果自己是个女人,哪怕李逸哥不会和自己在一起,自己也可以表达出自己的感情,但是偏偏自己是个男人。
男人喜欢男人,是病,是罪啊。
王竹想明白一切后只觉得天都要塌了那种绝望深深笼罩着自己,朦胧的夜色下,看着眼前拉着自己的手,小心迈步向前的身影,王竹知道,从今往后自己要藏好这份感情,永远都不要泄露出来,我的感情是毒,会毒死心爱的人,还是让自己吞下这枚毒果,只要李逸哥能够幸福就好。
但是在这样的夜色中,面容已经模糊不堪,没人能看清对方脸上的表情的时候,王竹还是忍不住将爱慕的眼神投向李逸哥。
就这一晚,就这一碗,之后我一定只做一个弟弟,安分守己。
王竹不停的在心里默念。
李逸牵着王竹走在夜色中,浓重的夜幕,渐渐吞噬了这份注定沉默的秘密。
回到家,吃过晚饭,每个人都已经累到精疲力尽,都洗漱过后沉沉睡去了。
在这疲惫中,李逸梦见王竹拳打脚踢渣男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虽然看不清王竹喜欢的男人是谁,但是能看到婚礼上两个人手牵手满是爱意的对视着,笑着。
做了美梦,醒来的时候李逸心情舒畅,只觉得整个人都是高兴的。
王竹也做了一个梦,梦见李逸哥回城里了,还给自己寄了信,说是已经结了婚,有了可爱的孩子,还邀请自己去a城玩,而自己一直待在大溪村从没出去过。
王竹醒来时只觉得一种强烈的悲伤和遗憾,但是转瞬间他就压制住了自己的伤心,长长的吐出一口郁气,拍了拍自己的脸,满面笑容的穿衣出门了。
收麦子的时间过的挺快,十天而已,地里就从一片金黄,变成了堆满麦垛。
这十天李逸真的是咬着牙度过的,手上磨出了血泡,但是还是不能停。
王竹从小地里长大,干农活干惯了,手中早就有着厚厚的茧子,看着李逸哥握笔的白净双手渐渐布满伤口,他看着心疼,但是也只能多帮着干点,还有给李逸哥挑破血泡,敷上药草。
李逸知道,收麦子只是农活的其中一项,现在难得有点时间,自己必须要思考一下,找一份工作,这个农活对他来说真的不擅长。
在这个时代有很多职业,但是职工却对人有着严格的要求,不是谁都能成为职工的。
李逸结合这些天搜集的信息规划了这些都不错的职业:供销社员、粮食收购员、电影放映员、食品站员、农机驾驶员、正在招工的钢铁厂工人和汽车司机,村里的老师或者村里卫生所的医生。
这些职业都不错,但是初来乍到没有什么关系的自己,前面几个工作都需要过硬的人脉,农机驾驶员虽然也不错,但是在大溪村这一带的地方,农机数量太少了,农机已经有相对应的人员了,在不缺人并且需要的人极少的情况下,这份工作不太适合迫切需要一份工作的李逸。
思前想后,李逸觉得最适合的可能是进入钢铁厂工作。
村里的工作也不需要多硬的关系,但为什么说是进入钢铁厂工作最好呢,村里的知青不少,很多人也具备能够当一个老师和乡医的能力,如果和他们比资历,自己肯定不能胜任,而且这两项要定下来需要和村里人沟通,再选出名额,时间拖的太久了。
但是钢铁厂正在招工,也就是说如果能面试上,那就是马上就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了,时效性短,福利也好,所以这个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