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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伦敦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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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东区,浓得化不开的雾像浸了墨的绒布,把煤烟、泰晤士河的腥气和街角未散的血腥味都裹在里面。只有罗切斯特家宅邸的方向,永远漏着暖银色的光——上千支定制银烛嵌在门厅、回廊、甚至藏书室的壁龛里,终年不熄。这个姓氏在英国文化记忆里从来都带着点偏执的宿命感,从勃朗特笔下那座桑菲尔德庄园里沉默的庄园主,到如今效忠王室的老牌贵族,似乎每一代罗切斯特都逃不过被执念捆缚的命运。
前一秒她还在现代出租屋里啃着泡面,下一秒钻心的膝痛就把意识拽进了黑暗里。再睁眼时她正跪在厚实的羊绒地毯上,细绒磨破了膝盖,渗出来的血印在米白色的绒面上,耳边是两个刚会站的小团子咯咯的笑声。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翻涌上来,她才惊觉自己成了埃德加·罗切斯特,罗切斯特家的独子,一个货真价实的三岁少年。居然直接跳了性别,更让她浑身发冷的是这地狱般的开局——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的伯爵继承人,实则是父母用来讨好心上人的工具,比凡多姆家的双胞胎大一岁,生来就被定好要给那两家小主子当垫脚石的存在。
罗切斯特是和凡多姆海恩地位完全对等、同样直接效忠女王的老牌贵族,世人都称他们为“王室守夜人”,和“女王的番犬”凡多姆海恩刚好形成一明一暗的权力格局:凡多姆海恩负责撕碎所有摆不上台面的肮脏,把恶拖到阳光下清算;罗切斯特则负责把所有见不得光的秘密永远封在银烛烧不到的密室里,叫真相永远沉眠,两家各司其职,是女王最信任的左膀右臂。
罗切斯特家族的领地坐落在伦敦东区边缘的雾区,世代掌管着英国王室的贵金属铸币与秘密档案库,名下的银器工坊垄断了全英国贵族晚宴的定制烛台订单,连白金汉宫的宴会厅烛台都由他们独家供应。那穿透浓雾的暖银色烛光是雾都夜里连巡警都认得的地标,和凡多姆海恩家的宝石蓝门牌一样,是女王权力隐在暗处的徽记。可只有埃德加知道,这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的身份,套在他身上有多荒唐。
他这具身体的父母,心里各自揣着没说出口的疯魔,一揣就是半辈子。父亲暗恋文森特·凡多姆海恩多年,把他的小像藏在书房的保险箱最深处,无人时对着画像失神,甚至失态到难以自抑;母亲则同样疯狂迷恋瑞秋·凡多姆海恩,首饰盒里永远放着一朵早已干枯的白玫瑰,是当年瑞秋十八岁成人礼上随手递来的伴手礼,她宝贝了十几年。两个人各自困在求而不得的执念里过活,这份偏执最后全捆在了埃德加这个儿子身上,把他当成了讨好心上人的唯一工具。
从他有记忆起,去凡多姆海恩家宅子的路他闭着眼都能走对,可每一步踩的都是满心的抵触。刚会跑的他被母亲摁着跪在地毯上,给还站不稳的夏尔和他的双胞胎弟弟当马骑。膝盖的血渗过裤子沾在地毯上,他咬着牙没敢吭声,直到那两位小主子咯咯笑出了声,父母回去才赏了他一块沾着银箔的焦糖。那点甜压着膝盖的疼,在他舌尖留了好多年,也把“凡多姆海恩”四个字的刺,悄悄扎进了他的骨子里。他讨厌那两个被众星捧月的小少爷,讨厌他们理所当然把他当玩伴、当仆从的眼神,更讨厌父母看见凡多姆海夫妇笑意时,那副卑微到骨子里的谄媚模样。
五岁时双胞胎在花园追蝴蝶摔了跤,额角蹭破点皮,明明是他们自己跑得太急,回家他却被父亲罚跪在雪地里半个钟头,冻得膝盖几乎失去知觉,父亲只甩下一句“连两个小少爷都看不住,我养你有什么用”。七岁时夏尔在客厅玩,被壁炉溅出的火星烫了手指,哇的一声哭出来,他明明只是站在三步外没来得及上前,回家仍被关在密档室里抄了三天的贵族礼仪,父亲阴着脸说他“没有护好小伯爵”,罚他三天不准吃饭,只有老管家偷偷塞给他两块干面包,就着密室里沉得像石头的霉味往下咽。为了讨好凡多姆海夫妇,甚至他被母亲逼着练了半个月的小提琴,宴会上拉错了一个音,夏尔皱了下眉,母亲回去就把他的琴弦一根根扯断,抽在他手背上,留下几道浅淡的疤。那时候他就恨透了这一切——他是罗切斯特家的继承人,不是凡多姆家养来哄小主子开心的仆从。但凡多姆家的双胞胎皱一下眉,他回去就要面对父母的冷脸和惩罚。
他留着一头偏长的银白披肩直发,额前齐眉的软刘海总被风撩得微微晃动,两侧发梢及耳、自然内扣,后部的发丝垂落盖住后脑勺,蹭过瓷白的下颌,蓝眼睛在烛火里泛着浅淡的冷光。明明只比夏尔大一岁,眼角眉梢却总带着点漫不经心的懒意,只有在听到“凡多姆海恩”五个字时,那层懒意才会像被针戳破的泡泡,漏出点藏得极深的冷戾与厌烦。他本就对依附讨好他人毫无兴趣,更何况要他伏低做小的对象,是毁掉他整个童年的根源。
十一岁那年冬天,父母说要去凡多姆宅邸拜访,临走前还反复叮嘱他在家整理好和凡多姆家相关的密档,等他们回来要全部封存。他没问原因,他知道这次又是为了给瑞秋送她念叨了好久的、刚从南美运来的稀有蓝钻原石,顺便带上了母亲亲手挑了半个月的深海珍珠胸针——他们永远把心上人的喜好放在第一位,甚至没问过自己的儿子冬天膝盖会不会疼,上次被关在密档室有没有落下咳疾。他站在窗边看着父母的马车融进浓雾里,心里竟还闪过一丝难得的轻松——至少这天不用再对着凡多姆家的人赔小心,不用时刻留意两个小主子的脸色,生怕哪点做得不对回去又要受罚。
可他没等到父母回来,等到的是烧红了半片伦敦夜空的火光。
消息像被风卷着的灰烬撞进宅邸,说凡多姆家走了水,火势大得连全城调来的消防队都近不了身,铅皮屋顶在高温里熔成了淌着金红色的水,连花园里的大理石雕像都烧得裂出了蛛网似的纹路。他站在宅邸门口的石台阶上,看着那片火光烧了整整一夜,猩红的火舌舔着铅灰色的天,把他眼底的冰碴子都烤得发暖。直到天蒙蒙亮时,浓雾被火光驱散了大半,浑身是灰的信使递过来两枚烧得变形的袖扣——是他父亲出门前特意戴上,还有一枚银质发簪,是母亲常年别在发髻上的物件,簪头刻着小小的银烛纹,是罗切斯特家的徽记。
他们到死都没能把藏了半辈子的心意说出口,甚至没来得及踏入凡多姆家的客厅,就跟着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和他们藏了一辈子的执念一起烧成了灰。
埃德加盯着那两件烧得发黑的遗物,先是低低地笑,笑声越来越大,最后扶着门框弯着腰,笑得肩膀都在抖,眼泪顺着眼尾砸在焦黑的金属上,洇开细小的湿痕。狂放的笑声混着浓雾里的焦糊味飘得很远,旁边的仆从低着头不敢吭声,只看见他们年轻的伯爵眼尾红得发烫,蓝眼睛里却没有半分脆弱,只剩快意漫出来,把最后一点对原生家庭的期待烧得一干二净。
那火不仅烧了凡多姆宅邸,更烧断了捆了他十一年的枷锁,从今往后,他再也不用为了任何人的执念,去讨好他厌恶了一辈子的家族。
三天后,白金汉宫的特使踩着浓雾登门,把象征“王室守夜人”的银烛印信交到了十一岁的埃德加手里。少年指尖抚过冰凉的银纹,抬眼时眼底已经没了半分少年人的稚气,只留漫出来的冷光。
他当天就下令封死了宅邸里所有通往凡多姆家方向的侧门,把父母藏在保险箱里的文森特小像和那朵干枯的白玫瑰,一起扔进了密档室最深处的焚化炉。银烛的光在他身后铺了一路,暖银色的光里,他终于成了罗切斯特家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