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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迷失东京 ...

  •   蜡油滴在手背上让人忍不住浑身战栗,手一抖烛火就晃一晃。
      向鹤眠六岁出国,在国外独居十二年。中间他不是没有回去过,他九岁那年向采让人接他回去过年。那个时候他很向往这个所谓的家,一个美好的家庭,一个温馨的新年。
      向家高门大户,规矩繁多。
      大年三十,一家人齐聚一堂,当时外祖父还在世。向鹤眠没有受过什么礼仪规矩的培训,在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把筷子打到了桌底下。
      “眠眠,跟我来一趟。”向采放下筷子,睨了他一眼,道。
      向采生的是极美的,向鹤眠永远记得那天的向采,她不是很高但是踩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也有将近一米七,头发特地卷了起来。戴着一副银框眼镜,皮笑肉不笑,是个看似亲和实则冷漠的人。
      “向采,”外祖父抬头看了一眼她,“大过年的,别太过分。”
      向鹤眠跟着向采一路往外走,当时向鹤眠还没意识到向采要做什么。直到,直到向采把他关在了老宅的大门外面。
      向采看了一眼佣人,道:“把外院的壁灯全部都关掉。”
      向家的老宅是祖产,经历过清末战乱。当时向家人流亡海外,分散在中国香港、澳门和马来西亚,后来到他外祖父这一辈才重新回到国内,将祖宅重新买了回来。
      “妈。”
      佣人将外院一排的壁灯关掉,瞬间整天小巷变得漆黑一片。向鹤眠唯一能看见的光源就是头顶还算明亮的月光,他拉了拉向采的衣袖却被她推后一步躲开了。
      “你就只会给我丢脸,我就不该让你回来。”
      人对于极度恐惧的记忆总是印象深刻的,九岁的向鹤眠面对无边的黑夜感觉到的只有滔天的恐惧,仿佛有东西要从黑夜中冲出来把他拆吃入腹。
      等到一根蜡烛燃尽已经是半小时后之后的事情了。
      小佛堂的冷色调装修衬得他皮肤像瓷一样白,头发应该是有一段时间没管了,从镜子里面看有些长了。
      向鹤眠看着手背上那些滚烫蜡油留下来的印记,不知道回去怎么跟靳欢解释。
      向鹤眠在想靳欢很大程度上喜欢的是他的脸,他还记得在他的公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靳欢一边翻书一边会偷看他,说他真好看,像是神话里的神妃仙子。
      “可是神妃仙子是用来形容美丽的女生的?”
      靳欢这句话刚刚说了出来路昀就进来了,他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靳欢意识不到自己其实是颜控,也意识不到她看向鹤眠把眼睛都看直了。
      “谁说的,在我这儿神妃仙子就可以形容男生。”
      靳欢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她莫名其妙蹦出来一些词语,不适合她也能扯出一套属于她自己的逻辑出来。
      向鹤眠以前不喜欢自己的脸,他知道他长得和父亲很像,所以向采不喜欢她。
      从小佛堂出来佣人带向鹤眠去了二楼客房,向采年纪大了之后注重保养,晚上过了九点之后就不见人了。那天晚上他并没有见到向采,第二天也没有。
      ……
      “你今天去你妈那情况怎么样?”三个人挂着语音通话,路昀不知道想到什么突然问道,靳欢也放下了手头的事情。
      靳欢数了一下电话那头的停顿。年纪小的感情纯粹,她有些怨怪路昀问什么问。
      “我还没见到我妈。”向鹤眠顿了顿,道,“我到的有点晚了,下了飞机……路上堵车了。”
      人与人的交往很玄学,有些人会成为朋友或爱人,都是命中注定的。
      靳欢扣了扣桌面,把两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后道:“迷失东京要反映了你们知道吗?有没有人跟我去看。”
      靳欢换了话题,两人也很默契地跟上。
      “等我回去了陪你去看,我最晚大后天就回去了。”向鹤眠揉了揉额头,声音轻柔了许多。
      路昀看着视频那头扎着高马尾浅笑的靳欢,女大不中留。
      “问我有什么用,我总不能从英国过来跟你看电影,”路昀摊摊手吐槽道,“你到底想约的是谁就直说。”
      靳欢将核算好的数据保存了下来,准备换衣服出门。这附近听说有个很出名的公园。
      靳欢挂了电话,三人偶尔会一起打电话闲聊一番,通常都是靳欢最早下线。她每天安排一堆事,跑步、看书、工作,还有一堆突然想做的。
      靳欢享受着乡村生活,向鹤眠觉得这个三月一直在虐待他。
      温哥华的四季不分明,如果不是看到公园正在萌芽的灌木丛向鹤眠都感受不到这是春天。他将耳机往耳朵里面塞了赛,他的头戴式忘带了,只能被迫用入耳式的。
      向鹤眠正在逛史丹利公园,这里是他来温哥华最常去的两个地方之一。
      “不出意外我明年应该能提前完成博士,之后我打算来纽约工作。”路昀突然说道,这个决定在向鹤眠看完很突兀。
      向鹤眠看着正在晒日光浴的人,又抬头看了一眼阴沉沉的天空。
      “为什么?”向鹤眠问道,“你之前不是说不喜欢纽约吗?我以为你会回国或者留在欧洲呢。”
      向鹤眠看着远处草地上笑着眯起眼睛的女生,眼睛都快看不见了,看得出来很高兴。
      没有做金融的不想来纽约,所以向鹤眠和靳欢前后奔赴了这座超级都市。但是路昀是学计算机的他可以去很多地方,没有必要非去一座他觉得拥挤、虚伪和聒噪的城市。两年前向鹤眠来到纽约的时候路昀觉得不能理解,但现在他必须承认,情缘深重哪里都是良辰美景。
      靳欢看向两三桌之外的学习小组,有个女生一直在角落没怎么参与讨论,被孤立了。
      美国的大学非常喜欢搞学习小组这种东西,靳欢上大学的时候也参加了学习小组。她承认学习小组非常有用,一群人干总比一个人干的效率要高很多,查漏补缺也快。当时她的小组里面也有个男生不怎么说话,可能是性格内向使然,他每次说话几乎都会冷场。靳欢出言相帮过几次,但她有时候也实在觉得尴尬后面就默许了他这种半透明的状态。
      靳欢背部一紧,但倒也没什么审判自己的意思。
      她现在回想起来多少觉得自己那时候有些精英主义上头,但她也没觉得有什么错,谁也没义务迁就谁。
      靳欢看着那个一直在推眼镜的女孩看了一会儿。
      她低头将今天的待办事项做好的打钩,整理数据、跑步、项目汇报都已经做完了,她打开电脑开始调整模型。
      有些人就是不合群,他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别人也没做错什么事情。
      靳欢大学的时候也很忙碌,忙着复习、参加社团、刷题和运动,但这种忙碌和工作后带给她的感觉又不同,工作后总觉得是在给别人忙碌。
      靳欢侧头看向窗外,笔尖点在纸面上。
      靳欢保存聊天截图、语音和图片的习惯是从这个时候养成的,她总是把这些东西在未来翻出来从而思考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做,每次看到都觉得百感交集。
      她回到纽约没有直接去向鹤眠家,而是去了明栀家。
      是的,向鹤眠家。那里是她的家吗?她在纽约漂泊无依,她男朋友的家或许勉强算他的吧,但她觉得不算。
      靳欢有明栀家里面钥匙,是之前来她家取东西时候明栀给的,一只都忘记还了。
      “你家里面的备用钥匙,我给你放玄关了啊。”靳欢换了鞋子,将钥匙扔在了玄关的筐子里,说道。
      栀字做名字有气质清雅、自然灵秀的意思,靳欢突然觉得明栀很适合这个字。
      “放那里就行了。”明栀扬声道,“要不要去巴黎驻外的事情你想好了吗?这次去见了Evenly?”
      明栀客厅放的是她大学毕业时候的照片,那个时候她还有点微胖。
      靳欢是听惯了建议的,她做事之前也总喜欢去请教请教别人,听完别人怎么说再决定自己要做什么决定。
      靳欢坐了下来,笑哈哈问道:“你也认识Evenly吗?”
      “她以前在纽约银行工作的时候经常打交道,我记得还有个姓周的女业务员经常跟她一起。你请假去乔治亚州的时候我就大概猜到了,之前Emma给我资料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记得你的推荐人是Evenly。”明栀说道。
      靳欢点了点头,投行和银行之间的关系本就是千丝万缕的。
      “我不去巴黎驻外了,”靳欢拧开一瓶汽水道,“Evenly觉得我应该跟着你多学一点,我也这么觉得。”
      明栀挠了挠头,莫名有些不好意思。
      明栀没有参与过驻外项目,她不想离开纽约,她的父母都在纽约。而且,明栀不愿意吃苦,驻外往往很辛苦的。
      靳欢大学时候的生活很枯燥乏味,参与的社团也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
      尤其是大二开始独居之后,靳欢经常整晚整晚的睡不着,睡不着她就刷题和做兼职。那个时候最多的慰藉是向鹤眠会和她打电话看电影。
      靳欢那时候有些失望,失望为什么上了大学还是如此辛苦。
      那四年他们看的电影里面她最喜欢的是迷失东京,英文是Lost in Translation,直译是迷失在翻译中。
      她看这部电影之前觉得7.8分凭什么拿奥斯卡,她看完后觉得真是神作。
      索菲亚·科波拉擅长捕捉那种流动的、无形的孤独,靳欢看完之后望着窗外的夜空说不出来话,她不知道那天向鹤眠在电话那头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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