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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伦敦 与她分别之 ...

  •   伦敦比我想得要阴沉。

      下车时,映入眼帘的是灰蒙蒙的街道。地面潮湿,行人匆忙,最近的一场雨停在几分钟前。
      迈过一个又一个水坑,我照着攻略说的,将行李箱抓得很紧,开始往酒店走。距离不远,可我没法专心看路,总要去看路边敞开的店铺,有哪一家是思何曾提过的。

      即便她曾居住与分享的伦敦,已和今天隔去好久。

      思何,岁思何。我不由在嘴边呢喃她的名字。

      如果她没有失联,我不会在这里。

      21个小时前,我还在九千多公里外的城市,为两天后的展会忙碌。
      展会筹办了很久。直到一周前,才向受邀嘉宾揭晓内容。
      占据人像照唯一面容的模特目瞪口呆,随后泪眼汪汪地表示:“我绝对会来!”

      即便她信誓旦旦 ,我还是再次强调,她必须出席。
      因为这样,我才能在展会上为观众们介绍照片的本源,而后,他们才能为亲眼所见她的鲜活而感动。

      岁思何对于我这番宣告的评价只有一句反问:“沈忘昔,你还不承认吗?你简直爱死我了。”

      说这话时,她笑了弯眼,相当得意洋洋。

      避免助长她的嚣张气焰,我摇摇头,什么话都没说。

      首先,我不爱岁思何。
      爱是不存在的事物。

      其次,这个说法很自恋。
      即便她是那种自恋也不叫人讨厌的人。

      试着去想象一个热情开朗、朝气蓬勃的人。
      当你难过时,她会睁大眼凑近你,目光诚恳地愿意倾听;当你遇到麻烦时,她会及时出现,毫不犹豫地帮你分担;当你感到气恼时,她会为你挺身而出,相当坚定地与你站在一边。
      而她所爱做的不过是欢笑,灿如耀阳,将她的温暖分享给你。

      你会讨厌她偶尔得意,说着我真厉害吗?

      从岁思何的朋友数量来看,大部分人的答案都是否。

      以及即便朋友众多,我仍是那浩瀚数目中最重要的那个。

      这倒不是我的自恋,而是岁思何自己说的。

      那场视频通话发生一周前,她许下承诺又转头去了伦敦的第一天。

      隔着屏幕给我看伦敦的雨,声音在画面外模模糊糊传来:“昔啊,你知道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是你吧?”

      上一秒她还在抱怨伦敦又下雨,糟糕的天气影响了她赴朋友约。
      这一秒那抱怨就被抛之脑后,变作一声尾音清扬的撒娇。

      这便是岁思何。

      早就放弃去思索她话语背后的意味,我盯着屏幕中堪称浩荡的雨势,最终只是简短回答。
      “我知道。”

      我知道,岁思何有一颗滚烫的心,偶有失落也如朝露,转瞬易逝。
      我知道,岁思何或是最在意我,不然我们怎么会能毕业好几年还维持联系,成为彼此最长久的朋友。
      我知道,岁思何会信守承诺,按时回来,在那之前,我只需要等待。

      对他人抱有这样理所当然的想法,其实不太应该。
      更何况时间流逝,一切都在改变。

      要是当时的我能够预知此刻,我绝对会追问的。
      她自得的夸赞,为何多出一句对我的确认?
      最重要的“最”这一字,又是在与什么对比才得出的结果?

      可惜不能。

      在那一刻,对于她的远去,我仍视作寻常——毕竟她在那有自己生意,总会有段时间飞去忙碌。
      与我的展会撞上,最多算是不凑巧。

      对这份不凑巧,岁思何挽回的方式相当简单粗暴。
      她每天都会发来许多信息,隔着时差,送我一个睡醒后挂着省略号的信息栏。

      直到三天前,一切都戛然而止,聊天停在一场随意的道别。

      第一天,我想她可能开始忙去英的正事,暂时没空;
      第二天,我想她是不是换了酒店,又开到一间没地方充电的房间;
      第三天,忙到九点回家的我,在门口发现一件快递。

      “要是收到快递,等展会结束再拆开吧?”在机场分别时,岁思何故作神秘的话语浮现脑海。

      明明是有惊喜时限的礼物,早到几天算什么呢?

      换作平常,配合一下也没关系。可是她已经三天没回消息,而我的二十五岁生日,又已经在上个月一起庆祝过了。

      给蛋糕点上蜡烛时,她的眼睛在烛光边映着摇曳的流彩。
      “昔啊,我可是准备了一份厚礼给你!是什么暂时保密!”
      一如她无数次做过的那样,她抬眼看着我,眉眼弯弯,眼里盛满我的影子。

      果然还是不配合比较好。

      站在门口用钥匙拆开了快递。

      礼物盒里确实是一份厚礼,但重点根本不是礼,而是厚,厚重,沉重。盒子夹层里藏着她真正的馈赠。

      岁思何给我寄了一份遗嘱。

      在她失联的第四天,我坐上飞往伦敦的航班。

      这座她留学过,又在毕业后几度回访的城市,在我的旅行名单里躺了很久。但我从没想过,会是她的离去带来启程。
      一场毫无准备的,没有期待的远行。

      太冲动了。

      每次评价岁思何时候会用上的话,从没想过会用来自嘲。可生活难以预料的事情总是太多,就像初见那天,我以为我和岁思何这辈子不会再见。
      结果没过几年就迎来相伴十二年的下辈子。

      所以说,这么久才受她影响做出一次冲动之举,又算什么呢?

      “嗡嗡嗡——”不告而别后,手机一直有电话打来。此刻也是响得突然,将我的思绪骤然笼回。
      这次掏出手机,总算是忍无可忍地将除岁思何之外的人都设成免打扰。
      再抬起头时,我的视线黏在了不远处的咖啡店。

      落地窗的外饰摆了一排花,大概因为天气原因,大多数都枝叶耷拉,挂着水珠,显得蔫巴。

      多看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岁思何常来的店。
      那排花里,还有一株她在视频通话里展示过的盆栽。
      当时的画面轻易浮现眼前。
      “这是我送来这里的,我还给她取了个名字,你要不要猜猜是什么?”岁思何的眼睛占去小半张屏幕,又随着话语让开,露出她身后的一排花。

      我当然不知道她指的是那一盆,猜错几次后她把镜头一挪,怼在了一盆紫白黄的花簇前。
      “我叫她拾昔,”她又把脸挪回镜头前,笑眼盈盈,“你名字里的那个昔哦。”
      她长的一双桃花眼,弯起时,总缠绵出几分情深意味。脸上发烫,我只好反问:“……你的名字呢?”

      她眼眯得更细,比了根手指到脸前,很是得意地摇了摇。
      “保密!实在好奇的话,你去查一下三色堇的花语就好啦!”

      走向那家咖啡店,我停在那盆花前,蹲了下来。
      她小小的花瓣被水珠洗涤得鲜艳。

      花语是人类寄予的,再由人类选择要不要相信的主观事物。当时的我对此不感兴趣,于是问题的答案至今仍是一片空白。
      我掏出手机,输入花名。屏幕里的加载转了很久,终于弹出字时,大脑反而是被眼前所见拖拽住,难以理解。
      太多条花语,无从推定岁思何相信的是哪一条。
      可有四个字太过扎眼,简洁又荒诞地将问题的答案与我的现状结合。

      [请思念我。]

      岁思何的名字,在这里。

      “哈……”
      我压下手机,却压不下心上烦闷。从嘴边溢出的短促叹息,转瞬被更大的声响盖过。

      淅沥,淅沥,雨又敲打在地面。
      伦敦难以预测的落雨,和对岁思何的思念一般,来得猝不及防,这次也依旧打湿我的衣襟。
      无言以对,我只能站起身,往墙边挪近几步。
      眼前,本就陌生的街道被雨模糊,叫人找不到方向。除了站在原地等雨停,实在没什么能做的。

      我重新抓紧行李箱。雨水的凉意,正顺着湿掉的衣服沁入皮肤。
      自小生活在多雨的城市,出门带伞已成习惯,这样狼狈的感觉实在久违,显得陌生。

      陌生的事情何止这一件。

      冲动出行每一刻都难以预料,无不与熟悉的生活背道而驰。

      盯着雨幕,我忽然有些困惑,岁思何的生活一直如此吗?

      她当初独自来伦敦留学时,也有和我现在一样茫然的时刻吗?

      无法得知,甚至想不起来她当年落地打来的第一通视频脸上的表情。
      “很有意思呢,到处都是说英语的人。”说着理所当然话语的岁思何语气雀跃,我的担心也就散了。

      她是开朗的乐观的,遇到问题总能想办法解决的。

      对她抱有如此想当然的认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潮湿的气息萦绕而来,雨越来越大,只是抬眼望去的话,简直要让我产生错觉——我没有离国,岁思何也没有不见,我们只有十几岁,正站在便利店宽大的屋檐下躲雨。
      记忆中的雨比现在还大,街道淹没在一片花白水花中。

      不像是很快能停的架势。或许该买一把伞。明明出门看了天气预报没有雨。
      正在苦恼,身旁的人却是开怀大笑起来。

      我转头看向她。

      岁思何的头发湿答答地垂在肩头,脸上也湿漉一片,被水珠蜿蜒出眼泪流过般的痕迹。下一秒,她偏过头,吃吃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笑,也没有追问。等笑声渐渐平静,她伸手撩过我眉尾粘着的发丝,低语道:“幸好你也在这里。”

      不明白幸好在哪,但她不觉得困扰,就不再细究。

      似乎就是从那以后,丢失了“岁思何会感到困扰”的怀疑。

      明明连她的表情都没能看清。

      试着去回忆更多,但就好像是谁在存心阻止回忆般,肩上被人轻拍一下。
      我转过身,咖啡店的门不知何时被推开了,此刻正站着一位面容和蔼的白发老人。
      “你好啊,是刚到伦敦的游客吗?”她脸上挂着微笑,“请进来躲雨吧。”

      岁思何多次拜访的咖啡店。

      只这一点就有踏足的理由。

      我朝这位友善的老人点头道谢,跟着她走进店里。

      门合上时,头顶响起叮当声。
      那里挂着铃铛,铜金色的,声音清脆,很受岁思何喜欢。
      她拍过一些视频发给我过。我抬眼看去,那个铃铛比视频里看着大些,颜色也更深。

      亲眼所见是第一次,可此时此刻,没有比它更叫我感到亲切的事物了。

      我没忍住举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它很受亚洲客人的喜爱呢。”老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有些感叹,“第一次有客人为它拍照时,我还以为有什么问题——但岁只是因为很喜欢。”

      大段英文里突然出现汉字,是很容易被察觉的事情。更何况那发音那过于标准,字眼又过于熟悉。

      我刹住脚步,下意识追问。

      “岁?岁思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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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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