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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别让大狗吓我。 “咪咪想跟 ...
待我就着冰水和馍馍下肚后,我朝男子离开的方向看去。
那边已然不再有他的身影,冷冽的空气中充满他留下的气息。我嗅着属于他的味道,回想方才的情形,循着跟过去。终于,我在拐角的一家废品场里找到他的身影。
他正在和一个与疯癫女人的父亲差不多年岁的老大爷聊天。
“我会把捡的垃圾给您,您只要留我一口饭和一个住处,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要。”他信誓旦旦地承认,“我会在天暖和就离开找工作,但是我很需要一段时间来过这个冬。”
面前的老大爷搔着满头的花白,面带纠结地环视场里的垃圾,最终无奈地答应了他。老人同他招招手,领着他前往垃圾场东侧的一间自制小屋。
小屋是黄泥巴砌成的,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暗黄色墙面已不再光整,东凸西凹,墙面看起来坑坑洼洼的,像泥水路,怕是没些时候就要歪倒。当然了,落魄的男子并不觉得老头是在苛待他,别人收留已是好意,何况老头自己住得主屋都算不上光鲜亮丽。
这些心里话都是我躲墙角听见的。就在刚才不久,我蹲到这个泥墙角,看见老大爷从杂物堆里腾出一个火炉,旧得跟这间屋子有的一比,怕是没两把火就碎了。这等破烂放在男子面前,老人自是惭愧,但他如今的生活也不尽人意,两人眼中不禁流露同病相怜之态。
“将就将就吧,这样冷的天,总得烤烤火,要不然就得生冻疮,来年春天会痒得难受。”
趁老大爷点火时,男子随便搭话:“您在这里有多久了,老伴儿呢?”
“我也记不清在这里究竟有多久了,唯一记着的就是孩子妈死后,我才来的。”
这话听起来有点儿沉重,屋内安静一瞬。
老大爷说,他的妻子患了癌,但让她真正毙命的并非癌症,是她郁郁寡欢的心情。
让一个生病的人去保持一种好心态,那是相当困难的事情,老人的妻子不是因为生病而悲痛,毕竟癌症发现得还算早,若积极治疗,必然有极大的成功率。
让她悲痛欲绝的事情是小女儿无故失踪,且报警无果,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妻子的离去,小女儿的失踪,让这个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彻底变得支离破碎,男人一下子垮了几十岁,再也不具年轻时的神采,一双眼睛里流淌着浑浊的不堪。
“那大女儿不照顾您吗?”
“要是我就只有一个走丢的小闺女,我现在早死了,偏偏还有个嫁给别人当媳妇儿的大闺女,为了她,我才活。”
他说,不是他的孩子不孝顺,不肯照顾年迈的他,他的大女儿如今也自顾不暇。
大女儿是自由恋爱,两人谈了一年便步入婚姻的殿堂。爱情这种东西,十个人里挑不出一半能长久,再加上公婆对儿媳妇并无太大的满意,男方的热情很快就冷却下来,但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坏,顶多就是夫妻二人不比从前亲热,彼此的关系渐渐疏离。
庆幸的是,男方好歹还有个男人的样子,不搞外遇,也还顾家,最多就是脾气不如从前。为此,大女儿还曾在母亲过世后,回家对父亲抱怨过几次。
母亲是在大女儿订婚后离开的,那时小女儿丢失的消息不过短短三天。大女儿未婚先孕,想着若母亲好转,就同她住段时间,哪料世事无常,男方听到变故也没帮助的意思。
在大女儿的观念里,既然已订婚,就当已嫁为人妇,且又是喜欢的人,还怀着孕,纵使再生气委屈,条件也不允许。她不忘养育她的人,本该闹一场,可如今的处境让她进退两难,她自然能感受到处境,若真闹一场,指不定到时候男方会一怒之下取消婚宴。
她离不起,她的想法很简单,哪怕是为了孩子,她也离不起婚。所以就只能苦了她年迈的父亲,在她委曲求全的时候,她的父亲也得跟着受累了。
而作为她的父亲,老人自是明白孩子心中的苦楚,他也知道一个道理,要想让女儿在那边过得好,娘家就得争气点儿。
所以,为了养活自己,也为时常给女儿补助,他开始四处找活干。他干过不少,大都是些体力活,如今身子每况愈下,能让他出力的工作已不多,于是他便开始捡垃圾了。
“虽然路是她自己选的,”老大爷笑得苦涩又生硬,“但她依旧是我的大闺女嘛!”
“您是一个好父亲。”
“哈哈……”老大爷随意笑了笑,“哪儿有什么好不好父亲,有了孩子不就是应该得好好对她吗?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没必要谈什么好不好。倒是你,我还没了解呢。”
忽而,他巧妙地将话头对准男人,我情不自禁地靠近关闭的门,仔细竖耳旁听。
我听见,男人说他叫李应安,因为小时候总被父亲家暴,记性不太好,以至于不太记得家住在哪儿。母亲也是家中受苦的一份子,这次他与母亲出逃,搭了辆车,来投奔外祖。
虽然记性不好的他没上过几年学,但他说他不想让外祖父母担忧,而且他已成年,也安全地长到二十多岁,是时候自食其力了,便义无反顾地从外祖父母家中离开。
这段话怎么听都是漏洞百出,但老大爷察觉不出,也没见过中午街道旁的闹剧,反而愈发心疼这个小伙子,说什么都要在供吃供住的情况下,每日再给他二十块钱,好让他能攒一攒,将来也能租个房子,有能力学个技术。
做了父母的人,最是看不得孩子受苦。
屋内交谈的声音渐渐低沉,我有心朝反侧挪了挪步子。天上的雪越飘越快,没有风的经过,空气中倒还没有夹杂着冷意,又或许是我临近屋子的缘故,身上竟有点儿暖。
我低下头,舔了舔自己沾雪的脚,扒了扒周围的绵绵细雪。
坐在潮湿泥土上,我回想这四年在人世间目睹的一切。
早先,物青娘娘会给我们讲故事,什么仙女下凡、贪恋凡尘,好似把这里说得多么美好,可这四年我见过太多冷暖,人性的美恶从都不是积攒成疾,分明是一瞬间的事情。
好人就是好人,做一件坏事便心生愧疚,郁郁而终,而坏人骨子里就是烂的,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有修整之后卷土重来。
春风似的暖拂过我背脊的毛发,我脱离思考,竟有些恍惚。皮肤的温暖感在抚触下格外明显,尤其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显得特别突兀。我不禁有些颤栗,直到扭过头看了看——
一只吐着舌头的大黑狗直直紧盯着我。
蓦然间,我瞪大眼,被吓得尖叫一声。
被吓炸毛的猫儿对周围的环境极其敏感,偏偏我大差不差,也做了四年人,某些习性渐渐贴合人类。比如现在,我没有逃跑,或是朝着大狗叫,或者哈气,我呆愣在原地,目光警惕地望着这只看似不会对我袭击的黑狗。
不久,门开了,率先走出的人是老大爷:“这大冷天儿的,哪儿来的小猫?真漂亮啊。”
先不说我是否因恐吓而失魂,放在平常,漂亮这个字眼也不会惊起半分洋洋得意。我是只狸花猫,是物青娘娘身边唯一的彩狸。从前她就说,我是只漂亮又勤劳的小猫咪,性格也是最讨人喜欢,心中的神灵都如此夸赞,对我而言,旁人的是与非便不再重要。
紧跟其后的是李应安,他在看见我时明显一怔,随即面露喜色:“来您这里之前我还投喂给它半个馍,估计是又饿了。”
他朝我蹲下,又从口袋里掏出半个馍馍,拿在手里面,馋我似的摇啊摇。
饿倒不是饿,但我还是盯着他的馍看。
“瞧这个猫的体型,得好几岁了。”老大爷将蹲在他身边的大黑狗撵到另一边去,背手弯腰地端详我,“猫这种东西是真的养不熟啊,哪怕你从小养着,它长大了,自己就不愿意回家了。以前我养过两只小狸花,都自己离家出走了,没狗听话。”
李应安对老大爷的话置之一笑,没应答。
“嘬嘬。”李应安依旧对我呼唤,见我总是东张西望,他回头问老大爷,“附近的野猫多吗,冬天是不是很容易冻死啊?”
老大爷见我怕狗,蹲下,将他饲养的大黑狗揽到胳膊下方,好防止它攻击。他蹙着眉头环顾一周,点点头:“像这种流浪动物就是很难活过冬天,狗还好说,像猫这种动物,基本上就是死一大片。你想养它,还抓不着它,只能放任它东蹿西躲。”
一般而言,谁那边有动静我就盯谁。话后,我自然转到沉思的男子身上。李应安不知道在想什么,既没有看我,也没有看旁边的老大爷,一味地注视着坑洼地。
“你要打算养下这只狸花?”老大爷眼底的混浊绽放出清色的浪花,“还不知道亲不亲你,你现在自己过得都难,别到时候既费力,又不讨好!”
闻言,李应安对我投来善意的目光,他温和地看着我,轻轻道:“想养,算是以后人生中的一个伴儿吧。以前在村子里,我就喜欢猫猫狗狗,现在看着还是喜欢。咪咪想跟我吗?”
我看着他真诚的笑容,突然晃了神。之前过于紧张,我没仔细观察他的容颜。现在,眼前这个叫李应安的男人,模样虽然长得不丑,但也绝对称不上太漂亮。
一双浓眉走势平缓,因未打理,又像他头顶的乌发般毛燥。鼻梁既不像山峰那样凸出明显,也绝没有太过分地趴在脸上,中规中矩地衔在那张年轻的脸上,随着薄唇的轻佻,面部两颊牵扯着鼻翼微微上扬,柔和得如同展翅与起的蝴蝶,不张扬,却引人无尽遐想。
他不白,肤色偏暗沉,也说不上黝黑,放在人群中再平常不过的一个人,哪怕是单拎出一个五官都显得平平无奇,合在一起也就那样。
不。
待良久地对视上那双眼睛,我驳倒自己刚才的观点。
李应安的样貌还是有能打的成分。比如说,那双直勾勾,却不瘆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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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本文已全文修改,修改方向见首章作话。 同系列文章:(欢迎品尝) 破镜重圆HE向:《春来风又止》 校园水仙BE向:《秋日里来信》 惊悚奇幻BE向:《夏火烈烈烧》 于2026/9/26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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