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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你靠的难道就不是男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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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母亲不肯提前回平阳,所以他们只好三个人一起,在天不亮的时候到达了江呈景呆着的城市,这儿靠近赤道,天气比他们前两天呆着的海岛还要热。
保姆车七弯八绕,终于把他们带来了一个私人医院,江家的人看见金宴之夫妇显然很意外,寒暄过后就紧紧的盯着他们。
“孩子呢?”
床上戴着仪器的女人脸色惨白,瘦弱的身躯把病号服衬得特别宽大,周围坐着的人脸上有怜悯有奚落,唯独没有人在真正担心这位被抢走孩子的母亲。
“昨天被孩子奶奶带走了,现在应该在附近不远的半山别墅里。”
说话的是江呈景平时的助理,也是他们唯一熟悉的人,那个戴着眼镜平时总是小心翼翼跟在大小姐身边不说话的女孩,今天倒是少有的流利,很快就把重要的信息说了出来。
“你去别墅吧,我和我妈在这儿守着。”
林祯儿脱下外套挂好,就带着母亲在沙发边坐了下来。丈夫急匆匆地朝那个别墅赶去了,坐了会儿她又站了起来,干脆的把屋外的嘈杂声关了出去。
那个小助理每每和她见面,都在极其难看的场面。现在只身对着她们母女俩,更是有些害怕起来,床上躺着的人三番五次公然挑衅,还把她老家的事儿都抖上报纸。
这些事儿桩桩件件都麻烦,都够自己现在趁着支开丈夫的时候,冲上去拔江呈景的管。
“你别害怕,我犯不着在人生花团锦簇的时候,去背条人命。”
说完这话的人自顾自倒了杯水喝,窗外的天已经大亮了,巡房的医生观察完数据和体征,说躺着的人应该这两天就能醒过来。
“我如果…我如果能嫁给金宴之,我就不会受这些气了……”
不愧是江大小姐,那个顶着丈夫去夜店找嫩模铺天盖地的新闻也要大着肚子嫁进去的女人。傍晚她醒来,看到林家母女的第一句话,就是充满不甘心的抱怨。
“可惜你没有嫁给金宴之,他也不愿意娶你。
现在你婆家和江家都把你看成一局废棋了,那个男人外面的孩子不久也要出生了,你现在不想着如何翻盘,还在这里惦记我老公。
接下来会怎么死,自己猜的到吧?”
见母亲听见这话马上就要发火,女人马上张口还击。
把母亲推回了沙发上坐下,她们原本可以少上几次新闻,少被邻居戳几次脊梁骨的,就是因为这个刚苏醒的大小姐,三番五次的把过去那些旧事发给媒体,才带来了许多的麻烦。
自己可以看在江呈旭的份上,在这种时候少计较一些,母亲的确是没有原谅对方的义务。
“所以我本来准备去死的,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被救了回来。
他们抢走了恒恒,就是想要逼死我。但既然我被救过来了,就不会这么轻易再想不开,你知道吗?国内有个大亨,叫马哥,他一直是喜欢我的,如果离了婚,我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人不应该在别人戴着心率监测仪的时候翻白眼,除非忍不住。
那个马大哥但凡国内是个有手机的人,都知道对方是谁。说是大哥,那也是褒奖了,毕竟对方今年已经六十二了,能这么被大众熟知,是因为也是个常年在娱乐新闻上露脸的主。
今天给女星a买了个跑车,后天就带着演员b在国外旅游买几百万高珠被拍。
她也不知道,在豪门千金里都算得上极美的江呈景,为什么会沉溺这种渣男。
“我们来的时候商量了,如果你愿意,金家可以过一家影视公司给你,里面的项目都是和江家合作过的。
你也对这些有经验,到时候在江家,有这家公司和那些合作撑腰,离了婚日子难过不到哪里去的。有了事业撑腰,孩子现在又还小,你婆婆他们应该不会太为难你的。
江呈景,我以为经历了这么多事儿,你早该明白了,靠那些男人一时的垂怜,是无法长久的,你成天除了爱来爱去的,就不能想点别的事情吗?”
小助理在她的话里动作幅度极小的点了点头,林祯儿说完这些话,心里轻松了许多。对方要是有把往上爬的决心拿来搞事业,现在也不会陷入这么无助的境地。
嘴上说着不爱那个出轨的前夫,又因为对方的背叛和婆家带走孩子扭头吃药自杀,自己很久没见过这么拧巴的人了。
“你说这些话的时候,能不能看看你自己啊?靠男人的垂怜怎么了?没有金宴之的垂怜,哪有你的今天?”
显然床上的人被激怒了,剧烈的咳嗽了几声,立刻不甘示弱的回击了起来。本来想着要割爱手里几个大项目来帮助这个大小姐度过难过的人,一时间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
门外有孩子的笑声越来越近,看来丈夫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那自己的确也没有留在这儿的必要了。
她拿上衣服荷包蛋,拽住了想要和对方理论几句的母亲,就拧开了把手往外走。门外的男人和老婆撞了个正着,看到了她们脸上的神色似乎就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把孩子交到小助理手上,就跟了上来。
“她还是拒绝了我们,不想接受公司做事业对不对?那就由着她去。”
金宴之的声音有种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的冷静,他早猜到了,却还是想试一试。那个叫恒恒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孩子,跟呈旭小时候长得实在太像,连性格都很相似。
所以自己总是无法完全抽离出来,多年之前那个雨夜,他没能救下被追进山里绝望翻下山坡的好友,多年以后,却总想伸手,拉一把对方这世上同胞而出的姐姐。
但事与愿违,这姐弟俩虽然是血脉至亲,却又有着许多的不同。
“好在你把孩子抢回来了,偌大一个江家,不会养不活一个孩子。
她再怎么说,也是恒恒的母亲,能在母亲身边长大,总比去那个以后不知道还要有几个弟弟妹妹的家庭里过日子强。”
女人说完这些话,握了握妈妈的手,冲着那个刚才还为自己愤愤不平的老教师,翘起了嘴角。
接下来的日子,回国的两人依然被工作占据了大部分生活,偶尔在上下班路上刷手机的时候,林祯儿能看到出了院的江大小姐,又恢复了以往的神采。
时而穿着漂亮的裙子踩着那双几乎焊死在脚上的恨天高,出席在那位马大哥的各种饭局,时而被拍到双眼通红,脚步踉跄浑身酒气地从各种酒吧里走出来,
她常常在工作间隙发呆的时候想,一个人到了一定年纪后,还能相信爱情,在里面醉生梦死,其实也算一种幸运吧。毕竟遇见金宴之以前的自己,是个吃顿好饭都要想很久的人,爱情在温饱刚够上的她眼里,一直都是奢侈品。
“又发呆,今天约了摄影师去家里拍全家福,两位妈妈妆都画好了。”
推门进来的男人,手里拿着一串巨大的彩虹棉花糖,是最近网络上最流行的网红甜品。小时候自己从来不敢在超市的零食柜子前停留,害怕看见妈妈为难的脸色。
现在好不容易长成大人了,她却又因为爱人的宠溺,又做回了孩子。那些网络上流行的蛋糕奶茶小礼物,对方几乎没有让自己错过任何一次,连那个当初趾高气昂的婆婆,现在也温和了许多,时常会提着汤品去家里看他们。
“看,这是我给来财订的新项圈,好看吗?”
回家的路上,金总喜滋滋地掏出了手机,屏幕上咧嘴笑着的小狗,脖子上围了镶着大颗钻石的皮项圈,明明是个黑脸黑嘴的小哈巴狗,却忽然出现了一种刚包下整座煤矿的豪横气质。
“金宴之!它是小狗,它不需要大钻石!”
林祯儿皱起了眉,无奈地叹了口气。
“是吗?但我们的小狗需要。”
丈夫的声音有种奸计得逞的快乐,把脸凑得近近的观察老婆的神色。
窗外的阳光正好,车里的温度适宜,女人幸福地摇了摇头,谁能想到这日子现在能让人满意成这样呢?当初她想的明明是,先嫁给霸总再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