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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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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午时的阳光最猛的,就算在寒冷的冬日,也能感受到暖融融的阳光洒在周身,然后,阳光再暖,也暖不热庄聿冰冷的内心。
燕知跟在庄聿身侧,他们缓步走出小巷,正走在回去的路上。
然而一人一狗的脚步很慢,燕知边走边担忧地看几眼庄聿,就怕他一个想不开就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
似乎是察觉到燕知担心的视线,庄聿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脸转了过来,直直和他对视上——
“我没事。”
他低喃。
燕知在心底撇撇嘴,他才不信,庄聿现在的这个表情,完全就不像是没事的样子。那样子,好像恨不得下一秒就抄起刀,砍向那个负心汉。
想起刚刚在梁叔那里听到的消息,一股凉意就从脚底升腾而起,他没想到,人心竟然能坏到这个份上。
许荃阿姨那么好的人,竟然有可能是被人害死的……
当然,被这个消息打击最大的,还属庄聿。
庄聿……
燕知现在有点郁闷自己狗的身体了,不能说话,让他想开口安慰安慰都做不到。不过,对现在的庄聿来说,可能什么样的语言安慰都无济于事。
他默默跟上庄聿的脚步。
“哎,你是不是小聿啊。”一道惊讶的声音吗,把燕知从迷茫中叫醒,他抬头看了看,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银发素衣,个子不高,以庄聿的个子来说,她需要仰头才能看清青年。
此时,她瞬间眼神激动地抓着庄聿的胳膊。
这人是谁?燕知疑惑。
庄聿似乎也不认识,他微俯下身,问道:“请问您是?”
“哦哦你可能不认识我。”老太太一脸恍然的开口,“我有点老眼昏花了,刚刚差点不敢认你,你成熟了很多,长相倒是没怎么变。我是认识你妈,之前你去店里找小许的时候,我见过你几次,可能你没注意我这个老太太。”
此时他们正站在人行道上,老太太精神矍铄,嗓门洪亮:“当初你妈可是天天在我们面前夸你,不过后面你妈不来上班了——对了,你妈现在在哪呢,一走好几年,也不晓得来看看我这个老太婆。”
这个老太太似乎和许荃关系不错,庄聿还没怎么开口,就拉着他絮絮叨叨了一大堆。
听到老太太提起许荃,庄聿眼神晦暗,他低声回道:“我妈去世了。”
“……”老太太似乎没有料到会听到这种消息,顿时就愣住了,呆呆看了眼庄聿,喃喃道,“怎么会去世呢,她还这么年轻,当初我还说要把她介绍给我儿子认识呢,怎么就不在了呢……”
老太太似乎颇受打击,衰老的身体摇摇欲坠,庄聿立刻扶住老人,开口安慰:“她已经去世几年了,请您节哀。”
老人浑浊的眼中渗出了眼泪,庄聿默默掏出了口袋中的纸巾递了过去。许荃死的惨烈,葬礼却很寂静,早年的亲戚早已离散不再联系,他们住的地方更是没什么认识的好友。
几束鲜花,一坛骨灰,就是许荃葬礼的全部了。
庄聿当初没有落泪,他早早成长,早就不知道该怎么哭泣。眼前的这个老人,大概是第一个为他妈妈流泪的人。
庄聿的心情很复杂。
燕知看着两人,也心情复杂。
他知道许荃阿姨的人缘很不错,没想到她离开多年之后,还会有人这样情真意切地记着她。
眼睛有点酸,他却流不出泪。
老人很快止住了眼泪,捏着纸巾赧然道:“让你笑话了,你是住在这附近吗?”
“不是,我趁着年底回来看看。”
“回来看看好啊,回来看看好。”老人呢喃着,把用完的废纸塞进了手里拿着的小包里,又寒暄了几句后,老人离开。
燕知看着老人离开的方向,又抬头看看庄聿。
庄聿的脸上没什么表情,让燕知看不懂他的情绪,只是自己的心情却低落了起来。他忍不住蹭了蹭庄聿垂在一侧的手掌。
“怎么了?”庄聿顺手摸了摸他的耳朵。
“嗷呜呜——”没事啦,他叫唤一声,率先收拾好心情,跳到庄聿身前,往自己熟悉的小吃店跑去——
于是这一个下午,燕知放开了肚子,把自己半年多没吃上的家乡美食吃的肚子滚圆,要是庄聿不肯给他买,他还会直接原地打滚,如同熊孩子一般,不给吃就不走——
最后都是庄聿妥协,无奈买单。
这一天下来,整条街都知道了今天来了一条大黑狗,吃不到想吃的就不让主人离开,甚至是撒泼撒滚,场面一度不好收场。
等他们回到燕知家时,燕家父母已经在家。躺在医院的燕知身体一直有护工在照顾,但是燕知父母不太放心便几乎天天去医院看。
周末是下午去,工作日就下班了去。
而如今曾经好友的孩子回来了,林倩便和燕春来商量着,今天不去看儿子,早早回家,给家里多出来的孩子和狗子准备晚饭——
这个家,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燕知在时,燕知是他们的开心果。燕知出了意外,这个家似乎一下子就没有了欢声笑语。
燕知一进屋,就欢快地朝着林倩扑去——
“哎呦,碰瓷这么热情呢,嘴里还叼着什么呢?”林倩满脸宠溺地接住大黑狗,看着他嘴里叼着的塑料袋,好奇问道。
一说到这个,燕知立刻激动的把嘴里叼着的白色塑料袋往林倩推去——
“是油果子,回来的路上有人卖,碰瓷看见就走不动路了,就买了几个带回来。”庄聿在一旁解释道。
“油果子?”林倩接过了大黑狗嘴里的袋子,愣神了片刻后,才低声道,“这油果子小知最爱吃了,一个月总要吃个七八回,回回都会带回来给我吃。”
“汪汪汪!”对啊对啊,快吃吧妈妈——
燕知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
林倩的眼眶有点红,她摸了摸大黑狗的脑袋,“谢谢碰瓷了,我一会就把它吃光光。”
油果子是青城的一种特色美食,早些年只有早餐时候才能买到。到了如今,多少人昼夜颠倒,食物早就不分时辰,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卖油果子的摊子,就开始一摆一整天。
燕知挑的这个摊子,是他从小吃到大的。做油果子的大叔,在他第一次吃时,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据说是家传的手艺,这油果子做得外皮金黄酥脆,里面的菜馅儿又鲜美无比,是他最爱的一道油炸小吃。
在燕知渴望的眼神下,林倩把油果子拿进了厨房,让燕春来再复炸一次——一路走过来,这油果子早就凉透了,外皮也没了酥脆。
今天的晚饭依旧很丰盛美味,燕知也吃到了他的专属豪华狗餐。
他没有丝毫形象的埋头苦吃。
而坐在饭桌上,陪着夫妻二人一起用餐的庄聿,迎来了他早就该面对的灵魂拷问——
“小聿啊,你现在在哪里工作啊,有对象了吗?”——这是林倩问的。
“我在云城工作。”庄聿也很客气的回答,“对象还在追。”
“噗——”正在吭哧吭哧享受美食的燕知,一口食物喷了出来,一下子“嗬嗬”着,似乎被东西呛到了食管。
“哟,碰瓷这是吃呛着啦!”还没等庄聿起身呢,燕春来就立刻跑了过来,他没养过狗,也不知道狗被呛到了该怎么做,只是下意识用拍孩子的方法拍着大黑狗的背。
等庄聿过来时,燕知已经止住了咳嗽,表情幽怨地瞪了庄聿一眼。
“这是没事了?”燕春来问。
庄聿看了一眼燕知,给他收拾了一下被喷到盘子外的食物残渣,回道:“没事了燕叔。”
“哦哦,那就行,我就怕他呛到了,那老林家前两年养了只小狗啊,就是吃东西吃太快呛死的。”燕春来提起了邻居家的惨事,一脸唏嘘,“那狗还老贵呢,据说是什么超小体,他女儿花了一万多买来的,结果养了没几个月就没了,哎。”
说到这里,燕春来长叹了一口气,看了家里的大黑狗一眼,“要我说啊,还是咱们碰瓷这种大狗好嘛,体格大,吃得过,也健康。他们家那狗,刚接回来时,没比巴掌大多少,我当时就想,这么小的狗能养活么,那食管都没小拇指粗吧,难怪会呛到呢……”
“碰瓷确实很健康。”庄聿附和道,“就是现在吃得太多,有点胖了,得让他减减肥。”
燕知:……
怎么在他父母面前都提减肥的事,还能不能有点隐私了!
燕春来:“哎呀,我看碰瓷这体型很好嘛,哪里胖了,一点都不胖,我还觉得他吃得不够多呢。”
燕知激动地看向自家老爸,还是老爸好啊,一看就知道自己一点都不胖。
庄聿:……果然在家长眼里,自家孩子就没有不好的地方。
再度上了饭桌,刚才被打断的话题没有再继续,几人随意闲聊了几句,就结束了一餐晚饭。
饭后,林倩坐在沙发上刷着手机,她上半年染上了短剧,只是在儿子出事之后,就没什么心情再看。
而这两天她难得心情放松,便又刷起了半年没打开过的APP。
只是这刷着刷着,她看了看手机,又看了看家里的大黑狗。
又看了看大黑狗,再看看手机——
“小聿啊,这短剧里的狗,是你们家碰瓷吗?”
话落,手机里传出了一声燕知一场熟悉的台词——
“出来吧魔犬,让你的烈火灼烧尽这肮脏的世界!”
燕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