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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常乐坊 ...


  •   守礼与成器兄弟一行,在崇简的陪伴下,来到了常乐坊。

      崇简对常乐坊十分熟悉,太平府就建在平康坊里,太平与武攸暨这几年大多住在洛阳,崇简不想夹在母亲与继父之间,于是带着两个妹妹住在长安,除了前阵子去洛阳住了半年,其它时间几乎都在长安。

      平康坊里的各色佳丽,崇简早已看惯,常乐坊,则是武攸暨在他十四岁那年带他去的。

      「十四岁,该去玩玩,走,阿哥带你去常乐坊。」武攸暨是这么说的。

      两人当天尽兴而归,其实醉的只有崇简,武攸暨只负责劝酒,又负责带他回家。

      崇简又吐又晕的闹了整晚,吃完宴会回来的太平,听见仆妇们说「大公子在常乐坊醉了。」

      太平将面纱一挽,径自走进房中,淡淡地说「怕什么?男人,哪有不喝酒的?让他去,去久了,就不醉了。」

      崇简不明白母亲这样到底是不是关心他,但是他也就这样慢慢的不醉了,常乐坊自然还是去的,只是那种第一次去的新鲜、刺激、兴奋已经荡然无存,十八岁的他,早早的成为了酒肆的熟客,早早的看尽了常乐坊的一切。

      但是守礼等六个李家男儿却不然,他们从来不曾到过常乐坊,一辈子长在宫里,就连长安是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就算是曾经到过巴州的守礼,记忆里也只有高高的宫墙。

      于是他们来了,是房妃吩咐的「守礼,你和崇简、成器他们,去常乐坊里逛逛。」

      她是那样静静地、毫不在意地说着,似乎一刻钟前,女皇的旨意并没有影响她,虽然那道旨意决定以守礼出降、房妃留京、并命临淄王隆基“以母事雍王太妃,晨昏定省,执人子之事”。

      代守礼奉养房妃,对隆基来说,并不是太大的困难,在经济上,雍王府有自己的产业,足够房妃生活;在情感上,他自幼丧母,本来就与房妃亲近。

      但是在场众人就没有房妃这么看得开,当宣旨的人走了,他们就显得严肃而暴躁,到常乐坊的路上,守礼、隆基等人,以一种崇简听不懂的语言急促地交谈着,隆范、隆业骑着两匹小马跟在崇简身边,隆范突然说「这是巴州那边的话。」

      「什么?」崇简没反应过来。

      「哥哥们用的是巴州话,我和隆范还在跟雍哥哥学,这里有很多密探…只要我们用巴州话说的,都是他们不能听去的东西。」隆业好心地帮他解释。

      隆范笑了一声,那瞇着的眼睛似乎永远都是刚睡醒的样子,但是仔细看去,却跳动着一闪即逝的精明,他指了指前方「常乐坊到了。」

      紧邻着长安东市的常乐坊,向来是酒肆林立之处,走近常乐坊,远远就闻见酒气,但是一穿过那写着“常乐”的坊门,就闻不见酒香了,满街方方正正的酒旗飘摇着,多得是开怀大醉、也多得是借酒浇愁。

      待到沽酒上来,从每斗三百钱到一万的都有。

      红的干和、白的石冻春、青的翠涛、琥珀色的毗梨勒…各种颜色的酒摆得满桌,只要出得起钱,酒肆还能负责将醉酒的人送回家,没醉的,听见不间断的击钲三百响,晃晃悠悠地走出坊门,才能再闻见自己一身酒气。

      酒肆里,自然有歌姬陪酒,与杯中美酒同样,只要出得起钱,从不过一箭之地外的平康坊里,北地胭脂、南国佳丽乃至于高鼻深目的西域女儿就能马上找来。

      琵琶爆豆价地响着、箜篌流水般地拨着、笛笙幽泣似地鸣着,演奏出各地风情的曲调,配上姑娘们清亮多变的歌声,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将相也好、乞丐也好,谁能不醉?谁能不迷?

      这就是常乐坊,一个从清晨就闹到傍晚的繁华之地、一个从大唐开国就醉到武周换代的酒乡,很容易就吸引许多人投身其中,初次来的,张着迷惑的眼,四处打量着不知如何下手,经验老到的,早已计划好了今日要去哪家、喝什么、听谁唱曲。

      崇简领着众人来到相熟的酒肆,早有人迎了上来「大公子,今天喝些什么?」

      「先上些兰生。」崇简吩咐着,兰生,是汉朝就有的酒,他还不知道守礼等人酒量如何,所以

      不敢要太烈的酒「配上四色团子、烩鹿肉、鸭羹,其它你自己看着上吧!这里还有两个小公子,让你娘子做几个点心,可不要太甜了。」

      「那是自然,那歌姬呢?还是湘云楼的夜来小娘子吗?」老板一边领着路,一边问。

      崇简看了看守礼等人,问「可要歌姬?」

      守礼满腹心思,听见他问,才抬起头来,一眼瞄见隆基,便笑了「还能不要?隆基最爱听歌看舞,做哥哥的,岂能扫了兴致?」

      那老板答应着去了,众人坐好之后,伙计们送上酒菜就退出去了,最小的隆范、隆业,一个抱着酒壶、一个拿着酒盏,依次给众人上酒。

      每个人面前都有酒有菜了,却又都无言了,一时之间,只听见隔墙一个女孩子声气正在唱着「…君不见,玉门千里无炊烟,瀚海月明照黄沙,君不见,洛阳万户燃社火,长安日暮晚来香…」

      天色还早,但是酒肆里早点起了灯,竹帘子与屏风挡在入口处,巧妙地将里外隔开,外面走道上人来人往,里面的厢房只偶尔有碗筷碰撞的声音,就连喝酒的吞咽声,都小心地几乎听不见。

      那女孩子还在唱着,一阵又滑又甜的笛声响起,吹着送别的曲调,却别有一番滑稽和酒肆特有的善意「…京华远、西行难…笛声何处《折杨柳》…古来灞桥多别离…」

      守礼吃了一口菜,无声地笑着,这曲子唱得真是时候…他想着,活生生就是为他写的,但是他望着即将步上的西域之路,其实并不害怕,千里无人倒也好,没人会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也没人会别过脸去,小小声地说「破落皇孙…」

      破落皇孙又怎样?李氏的先祖也不过是陇西的一群牧马人,后来还不是当上了西魏的八柱国大将军,赐姓胡姓大野,于是从李虎变成了大野虎…这段李氏发迹的历史,众所皆知,隋朝建立后,李家才又复汉姓,但是守礼却喜欢这个先祖的名字─大野虎。

      大野虎,这个名字带给他一些美好的狂想─平莽荒野上,一只威风凛凛的老虎。

      如果太子贤当初给他取名叫“虎”,多好?不像“守礼”,一懂事就注定要被这个礼字给束缚。

      守礼常常想,兄弟三人的名字,是不是太子贤对儒家思想的一种投射?他要幼子守“礼”,就像要大儿子光顺去“顺”,要次子去守“义”?

      所以光顺因为顺从祖母而成为祖母皇权下的鱼肉,所以守义因为不做反抗祖母的不义之事,而客死他乡…每次想到这里,守礼就非常非常不喜欢自己的名字,那是一种诅咒、一种令他不自在的锁链─他不能做违礼之事!

      「….灞上青青灞水绿,远望酒泉举目哀,翠柳一枝随君去,却见胡烟滚地来。」那女孩子终于唱完,男人们的嗓音开了锅似的响起,而守礼恍若不闻。

      尽管血液里胡人的成分已经不超过一半,但是他非常肯定自己还具有茹毛饮血的原始渴望,憎恨礼所带来的一切。

      然而又容忍着,因为房妃向来举止合礼,所以她会折下一枝翠柳,在灞桥上给他送行,满地胡烟中,守礼要奔向他的自由,而房妃则会静静地在长安城里,等待着她的最后结局,如同她每年等待着偏宫水缸里的那朵芙蓉凋零。

      众人似乎觉得气氛太沉闷,早已小小声地交谈、走动起来,让房间里显得自在许多,只有守礼还坐在原地,其实灯光还算明亮,但是他总觉得眼前有一片挥之不去的阴影。

      一阵脚步声靠近,有人掀起帘子,一个娉娉婷婷的少女走进来,两个乐师模样的人低着头跟在后面,那少女手上一顶胭脂红的幂笠,年约十六、七岁,长得秀气甜美,一双眼睛尤其灵活。

      「夜来见过众位公子。」她向众人一福,对崇简说「大公子,这几位怎么称呼呢?」

      「这里除了我,都是李公子,今天的正主是这位…」崇简迟疑了一下,他犹豫着要不要把守礼等人的身分说出来「李大公子。」

      坐在主位的守礼想着自己的心事,等到成器戳了戳他,才抬起头来,看见站在前方的夜来,他礼貌地微笑、颔首,瞄见崇简的神色,接过话来,介绍了众人,长兄仪范,见于言表。

      此时,其中一个乐师打扮的人站起身来,众人看去,是个发色偏黄的胡人,他说「何必隐瞒?雍王乃先太子贤之血胤,堂堂皇冑,长安城中谁人不知?」

      众人顿时酒醒大半,隆基、成器、成义将手探入怀中,有如当天在女皇家宴一般,守礼却毫不在意地替自己斟酒,一口饮下「酒国之中,只有醉与未醉,王又如何?百姓又如何?」

      「爽快!」另一人拍手大笑,崇简听见他的声音,迅速转头望去,那人脱去大氅「我活了半辈子,终于见识到真正的李家儿。」

      「阿哥…」崇简不敢相信地喊着。

      那人正是武攸暨,他伸手让向另一人「众位,这是羽林卫大将军,人称黄头都督的李多祚。」

      「多祚见过众位殿下。」那个胡人乐师向众人一揖,他的汉语说得十分标准,他深深地看着守礼「雍王殿下,上回见您,您还是个娃娃呢…」

      守礼淡淡一笑,又喝了口酒,回视着李多祚那双浅灰色的眼睛「李将军,您与姑夫一同前来,不是为了叙旧吧?」

      「当然,不过叙旧对您是有好无坏。」武攸暨早已找了个位子坐好,微笑着说「李将军可是要陪着雍王殿下进突厥的啊!」

      守礼对成器摆摆手,成器等人让出个位子给李多祚,夜来早已拿过酒壶斟上,守礼先敬了武攸暨、李多祚三杯,才放下酒盏「陪我进突厥…也能陪我进长安吗?」

      众人倒抽了口气,怎么这么大咧咧地就说出这样露骨的话?

      武攸暨却不惊讶,他敲敲鼻子,看向李多祚,李多祚凝视着守礼,脸色严肃,而守礼脸上虽然挂着笑,眼里,异常认真。

      两人对视了半晌,李多祚轻声地说「殿下说这话,不怕死吗?」

      「有什么好怕?」守礼笑了起来,笑声像是巴州的猿鸟哀鸣,他站起身,松开领扣,拉下上身的衣衫,转过身,夜来惊叫了一声,守礼说「这些年,比死还难过的日子我都过了,还有什么能吓得倒我?」

      房间中的灯火,照着守礼的背,从肩到腰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触目惊心的伤痕,就连身经百战的李多祚都为之动容,守礼把衣服穿好,转身坐回位子,手持酒盏,斟满之后,自己喝去半杯,将酒盏举到李多祚面前「我一向讨厌算计,李将军,我只问你一句话,我不怕死,你怕吗?」

      李多祚看看那杯举到眼前的酒,又看看莫测高深的武攸暨,最后停在守礼脸上,那张年轻的脸,竟重迭着那么多故人的影子,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先帝高宗、号令天下的女皇、意气风发的太子贤…最重要的,不管是他的脸,还是他的豪气,都带着大唐的精魄─胡汉一家的大国风范。

      「不怕。」于是,李多祚接过那盏酒,毫不犹豫地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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