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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草原 ...

  •   手心全是粘腻的冷汗,以我此刻的功夫死是死不了。但如果这群彪悍凶猛的草原狼群起直攻,我少不了要掉几块肉!白天刚做完好事,晚上就碰到则个,难不成做好事真会遭雷劈?!

      又是一声狼啸,高地处昂然立着一只大小宛如小牛的狼。银灰色皮毛映着月色泛着淡淡光晕,深邃的眼睛,自上俯瞰审阅着脚下,大有睥睨天下的王者气势!我自小就对狼这种神秘的生物大感兴趣,狼的力量、残忍坚韧、和智慧都让我崇敬。看到这只狼中极品,一时忘了危险,眼冒桃心神往不已的直瞪着瞧!

      这只狼中王者突仰天对月长啸,周围群狼亦纷纷效仿,一时间,此起彼伏的阴森呼啸声将我淹没!很没出息的开始腿肚打颤,全身都被冷汗浸透!

      就在这时,狼王身边出现一只体型稍小的狼,那狼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狼崽。自练成伏天,我的目力大有长进,在月色下仔细辨认,那狼崽腿上还缠着本姑娘牺牲衣服为它包扎的碎布条!

      再环视周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它们似乎没有主动攻击我的样子。这个,难不成,我救治的是狼王大人的老婆孩子?而现在的情景,就是那听说过没见过的,狼的报恩?!!!老大,真要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动静未免也太吓人了!

      我慢慢收敛围绕周身的杀气,平静的仰望狼王。狼王一个跃身跳下高地,向前走了几步。它根根竖立的狼毫在月下清晰可见,四周的狼群也渐渐收缩包围圈。我面色风平浪静,心里早不是惊涛骇浪可以形容的!余光雷射一般来回扫视,寻找逃出生天的可能。

      狼王走到我面前,我怔怔与它对视,觉得心窍都被那双犀利神秘的眸子吸引过去。鬼使神差的半跪在地,和保持狼王高度平等。狼王上前,用头碰了我的额头一下。我双眼瞪到不能再大,有种不能呼吸的兴奋感!心脏嗵嗵雷鸣般跳动!狼群又开始对月长啸,我满面冷汗未退,咧嘴无声大笑起来。

      ===

      狼是公认钟情的动物,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的配偶。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母狼绝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公狼也不会另结新欢。一夫一妻,至死不逾。而母狼更是动物中少有具有极高母性的生物,所以才会有叼人类孩子抚养的事情。我想正因此,它们才会如此善待我吧!

      与狼结伴的日子,狼对与我揭去了神秘的棉纱,狼的团队精神、忍耐力、毅力、对待失败的态度、密切的交流、永不言弃、生死观等等都却让我更加崇敬!

      父亲的事,锦霖的事,让我对人暂时产生一种抵触心理。现在对我而言,跟狼一起生活反而更加愉快。
      为了让所有狼能够接受我的加入,我不放弃一切机会接近它们。在它们面前用四肢支地,交流时双眼毫不迟疑的直视它们的眼睛。

      我巴结狼群的不二法宝就是逮了猎物,先躲到偏远地方,用火烤熟再送给它们。虽然我做东西很难吃,但只要吃过熟食的,没一个不喜欢我~嘿嘿,我得意的笑,狼还是很好哄的!

      我们一起捕猎,一起玩耍,有时候我还会随着狼在夜晚冲月长啸!关于狼为何对月呼啸,直到21世纪都是一个迷,它衍生出许许多多或浪漫或诡异的传说。我却迷恋上这种活动,认为大喊大叫乃抒发郁闷的良方,且无任何毒负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宝贝儿子玩耍,这小家伙的爪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玩着玩着睡了过去,醒来时,小狼就躺在我身边。我惊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应吵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后翻个身将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让我帮它瘙痒。

      眼泪不设防的一下子涌出来,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说到底是人,终究要离开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经受离别的惆怅,决定不声不响的独自离去。谁知行出没多远,只听一声熟悉的狼啸,接下来四周此起彼伏声声狼嚎不绝于耳。一只,两只,三只。。。无数草原狼显身。狼王威风凛凛站在最高处,背逆着朝阳,它银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层金黄色。狼王突昂着头,引颈长啸,长长的啸声回荡在天地间。我呆楞半响,拼命冲它们挥手,然后且笑且哭的转身离去。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永远孤独落寞的萧十一郎,想到他那首无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坚强执着总是与孤独相伴 。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难以消解的怨恨,不满都已随风飘散。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如此,父亲如此,锦霖如此。。。

      穿越异时空,虽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拥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过,我仍做回了自己,这就足够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享受这段奇异的人生!

      所以,能活着真好!

      ========

      我怎么就这么“点正”!就在我手脚并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笔画问路时,只见嵇健远远朝我走来。他身后仍跟着朴部那个傻大个。嵇健驻足在离我七八步远的距离,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钻地缝,为什么每才见他时我总是狼狈至极?三个月与狼同居的日子,饶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贡献出去不少,东缺一块,西缺一条的,还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来磨牙。。。典型贫下中农形象,也许更惨!

      朴部皱着浓眉,歪着脑袋同样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他那副见鬼的表情,我更郁闷了!

      嵇健扬起好看的剑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别来无恙乎?”换上属于他们民族的服饰,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显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琢磨,可让我逮到优质饭票了!

      吃饭吃饭吃饭!我无数次默念,三个月了,让我好好大吃一顿吧!

      嵇健就是嵇健,玲珑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愿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时间凑齐了一桌。一见食物,我立刻张显在狼群中锻炼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话不说直接扑了上去!朴部现在回忆归位,估计是想起上次见面时我也是一副饿鬼嘴脸,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说你这人是不是这几年都没吃饭,就等俺家主子这顿呢?!”

      我难得从百忙中抽出空闲教育他道:“你懂什么,我这年龄正在长身体呢!如果因为营养不良长成黄豆芽,你负责啊!”

      就听旁边“噗嗤”一声,打断了我继续耍嘴皮子。赧然低头。。。接着吃!

      虽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听到他居然是伦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轻的王,着实让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这穿越过来的人都跟权贵有不结之缘呐?要不然搁以前我连见市长级人物都得看电视,来这身边都是什么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马马乎乎也凑合算是,公主!

      当天晚上,嵇健派人送来衣衫,看到那些做工精细的女子服饰,我的脸腾的红了。罢罢,反正在他面前丢人都丢习惯了!换好衣服出来,朴部早等的不耐烦,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装扮,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来到伦贝草原已有数日,游牧民族热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开。最最喜欢的是马奶酒与手扒肉。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八珍”之一。为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据说部族的王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认为吃肉还是要这样吃才会爽!

      唯一遗憾的是,草原上只有贵族才会中原的话,所以我和别人交流很不方便。嵇健那家伙不知哪根神经不对,强硬要求我必须学会他们的语言。亲自捉刀当我的语言老师,还命令身边的人尽量用简单的伦贝语和我交谈。朴部没事就围着我“念咒”,念的我头晕脑涨口吐白沫!

      嵇健,I服了YOU!算你狠!!!

      ================

      嗷的~一声~~~回帖撒!都8许霸王!

      另,我记得赫连爸爸的人气似乎一直很不错。。。其实说到过分,我觉得小破孩也不输别人。你们不觉得她就像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么?笑!

      PS:回各位大人的疑问→见旁边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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