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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7.疯子 “你放手, ...
“你放手,让我去吧——”
徐岑的目光越过绍京卫的人马,看着东郊中的人。
那是一个女子,一个面如菜色的女子,拉着她的是一个年纪更大的老妇人。
女子才挣脱老妇人的手,便拔下头上一支银钗,狠狠地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她应当也是个饱受病魔折磨之人,血流倒地时,才露出了一丝解脱之色。
那一头,老妇人哭声震天,这一头,有一个书生打扮的人也掉着眼泪:“那是我娘子,那是我娘子啊!我与她少年结发,她耗尽所有家资助我,我今科高中,还没来及让她享上一点清福……”他一路说,一路走,两只手想要拨开绍京卫,回到东郊。
“啊呀,这不是熊进士吗?”
“进士节哀啊!”
那书生便是今科高中的熊学成了。
熊学成的手握着绍京卫出鞘的利刃,鲜血沾湿了他的衣袖。
徐岑握紧了双拳,将熊学成往后拽了四五步:“熊进士,张指挥军令如山,事已至此……”
“事已至此?”熊学成冷笑,一双含恨的泪眼看着他,“噢,是冠英伯啊?冠英伯说得容易!今日是我之妻,明日,后日呢?下一个会轮到谁?若是冠英伯之妻小在里头,还会这么云淡风轻么?”
徐岑的手已无力再抓住他。
啪地一声,熊学成却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陆承恩拍了拍两只手:“这恶人就由我来做吧!顺带告诉你,我们冠英伯,没有妻小。”他转头冲徐岑一笑,“权宜之计,权宜之计!”
人群中骚动声不止,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熊学士说得不错啊,下一个会轮到谁啊……”
“这什么破病,好端端的,究竟从哪儿来的!”
“你没看四处张贴那画像么?茶马市逃出了一个贼人!”
“官府正四处搜捕呢!真是,谁碰到他谁可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就是他啊?害了这么多人!丧尽天良,他这辈子,一定不得好死!”
“他这辈子?呵!对他来说算个什么,不仅他自己不得善终,他一家也后嗣断绝!”
“有一天若是被我碰上了这个贼子,我一定割其肉食其血,叫他也尝尝别人的丧亲之痛!”
风十一就站在万人唾弃中,风口浪尖处。
锦囊不在他的手里,而在他的腰间。但他的手尽管什么也没有握着,却还是在颤抖。
他无法克制地颤抖。
不是我。
可这三个字单薄又无力,风十一知道,他心里的辩白,没有人会信的。
他只能选择在一片刺耳的骂声中离开。
刺耳又如何?寒江之水的刺骨他尚能忍受,还有什么忍受不了?
徐岑回头,四处张望了一圈。
陆承恩道:“怎么了?”
徐岑沉吟:“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剑气,却只有一分杀意,其余九分,皆是病气!”
陆承恩四顾,拍醒徐岑:“什么也没有!冠英伯,你看那画像看魔怔了吧!”
风十一人已走远。
三尺寒江水给他带来的,是一副病弱的躯体,和一双颤抖不止的手。
风十一的脸煞白,白得实在不像一个活人。
好在,他是风十一,只要愿心已了,他风十一就没有输。
他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明媚的憧憬,他正怀揣着这憧憬,朝白虎园走去,因为他要用自己的法子,将麒麟骨送进去。
可令风十一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有人胆敢摸走他腰间的锦囊!
而他的手无端颤抖,竟没有抓住那人的手!
风十一觉得自己可笑极了,立时朝那人追去,奈何使劲浑身解数,也不过能使出原先的一二成轻功。
那人一路大笑着,左蹿右蹿,绕过曲折的街巷,飞也似地跑进了一间破得不成样子的茅屋。
茅屋的屋顶是半塌的,门板是破席做的,窗户是纸糊的,风十一一怒之下,不过踹了那破门一角,茅屋便又塌了一半。
“嘿嘿,嘿嘿!”那人原来是个青年后生,约莫二十多岁光景,却一直斜眼歪嘴在笑,看起来脑子有点儿不正常。
“药呢?”风十一怒道,手中的剑虽指着眼前人,却抖得厉害。
这药是他挨了三尺寒江水的死劫换来的,如今却不明不白被一个疯子抢去,风十一的双眼已冒出杀意!
“吃了,吃了!”那疯子一笑,便更加丑陋,“嘿嘿,嘿嘿!”
就是吃了,风十一也有法子让他吐出来。
那疯子指了指床榻之上,然后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嘘!我睡了,睡了!嘿嘿!”
床榻之上,果有一人面朝里而卧,身上裹着一床烂透了的破棉被。
风十一一手推开那疯子,将他狠狠地摔在地上,颤抖的剑尖一下挑起那破棉被。
那疯子眼中露出惊诧之色:“不要,不要!”他赶紧狼狈地爬起,跳到床上,像一床棉被一般盖在那人身上。
风十一也为刚才那一幕所震撼。
破棉被之下的人,竟是一个赤身的女子!
那女子身上已现出尸斑,早不知死去多时了!
锦囊袋子就在女尸头顶姑且可以称作枕头的物什处,遇水融成米酒一般的药正在床板上滴答往下流。
他的药,竟被一个疯子,抢来喂给了一个死人!
风十一越想越觉得自己实在可笑,他双手握紧剑,剑尖已对准那疯子。
疯子趴在女尸身上:“别动我妻!”他慌慌张张脱下最外边一层烂衣衫,披在女尸身上,“这是我妻,别看她!”
风十一此刻的目光并不在那女尸身上,而在那疯子身上。
他脱下一层烂衣衫之后,露出的竟是一件奇怪的衣裳。
那衣裳颜色古怪,上为桃红,下为深紫,穿在这样一个疯子身上,滑稽又荒谬。
原来这是一套女衣。
想来这也就是那勉强称之为床之上的女尸为什么是赤身的原因了。
家徒四壁,一套衣衫二人穿,夫穿衣出门,妻就只能在家偎被。
看着疯子古怪的女衣,风十一并不觉得可笑,只觉得悲哀。替他悲哀,也替自己悲哀。
因为他的恻隐之心,已经动了。
疯子既买不起这几十两一袋的麒麟骨,也并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已经死去,所以抢了风十一的药!
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
风十一心中越发讨厌起贺兰洄雪这个家伙来,若不是这个家伙,他心性岂会改变?若是从前的他,这个疯子现在早已变成两截了。
“胡商,胡商,一样,袋子!”疯子疯疯癫癫,捧着那锦囊,有要还给风十一的模样。
“你见过胡商?”风十一一把揪住疯子,“说!”
“嘿嘿!”疯子又笑出了他的大黄牙,“昨天,胡商,一样,一样!”他说“一样”的时候,眼睛便看向那锦囊。
风十一大约明白了,大约是,昨天那胡商来过,可疯子买不起他的药,见自己腰间系着一样的锦囊,所以做了偷窃之事。
胡商?
风十一的手松开疯子,大步流星出了破茅屋。
他刚走开十数步,茅屋的屋顶便哗啦一声,彻底坍塌。
时也,命也,他从前向来不信,觉得古人说的都是糟心的废话,如今他已心生动摇。
下一步,他只能回头,寻那胡商的行踪。
可胡商来无影去无踪,会在哪里呢?
一个身材臃肿的胡人,仰面朝天,一连打了三个喷嚏,哼道:“哪个家伙在骂我?!”
胡八笑着迎上胡不归怀疑的目光:“总之,肯定不是我!”
胡九也摆摆手:“也不是我啊!”
胡不归哼道:“罢了,还有正经事要做!你们在此等候吧!”
寻常人做正经事,都是光天化日之下光明正大地去做。胡不归做正经事,却是谨小慎微、鬼鬼祟祟地走进一间几乎可以说是暗无天日的屋子。
这实在叫人起疑:这里能做什么正经事?
胡九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双臂,这里荒芜寥落,简直就像是深山老林!
什么人会住在这里?
胡八抖着腿道:“太冷了,老板还要多久?”
胡九咬着牙道:“不知道呀,老板一向很磨叽!”
胡八看着远处那间小黑屋:“不如,我们去屋子里找一找老板,顺便取取暖?”
胡九头摇得就像拨浪鼓一般:“我可不想被老板做成千金方,要去你去吧!”
胡八的眼睛迷成一条线,凝望着山间小屋。
小黑屋里住的人,不仅穿着一身黑,还戴着一个帽帷。
胡不归对他,也不过能从他的声音略微推断,他约莫是个中年男子。
可无论这个神秘人是谁,其实胡不归并不很在乎。
他是个生意人,在乎的只有掌中金银!
而这个人能给他带来金银,这就足够了!
胡不归赔笑着,虽然此间并无一盏灯火,对面的人大抵也看不见他的笑:“大人,下一步棋,当如何走呀?”
神秘人道:“你不用再漂泊了。”
胡不归道:“为什么?”
神秘人道:“因为你可以去一个地方。”
胡不归道:“什么地方?”
神秘人道:“东郊前山。”
“东郊?”胡不归讶异,“可是那地方……”
神秘人站起身,不急不缓道:“前山鬼市。”
世界上总有很多人不人的鬼,和很多鬼不鬼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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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17.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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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素昧平生的朋友们,这里是平明孤客。我呢,既是《鲲宁元年》的作者,也是其中的一员。欢迎大家来书中看我:)故事写完,我也该放下执念,重新做人咯~希望大家开心快乐每一天!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