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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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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他努力压制自己内心这种龌龊的情感。扮演着一位温和而体贴的大哥哥,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少年敏感而叛逆的自尊心。
大学期间他的心理课修得非常不错,他自负地认为自己足够了解任斯于的内心世界——十五六岁的男孩,谁不叛逆的?这再正常不过了。
起初,任斯于也并不打算搭理他。他拍开何义给他递来温开水的手,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警惕,防备,像只刺猬。
换作常人,肯定不愿意再理会这不分好歹的怪小孩。何义却只觉得更加兴奋,毕竟于他而言,征服一只浑身带刺的刺猬,比征服一群毛茸茸的兔子要令人有成就感得多。
再坚硬的冰,也会有被热情浸泡得松动的一天。
得知任斯于是个孤儿后,何义头一回向父母低头,只为求父母收养他。
他这对足够体面的父母不再需要靠收养孤儿来证明自己的善心了,但多养个孩子和多养了条宠物狗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更轻松。
因此何义并没有费多少口舌就把任斯于带回了家,任斯于成了他名义上的弟弟。
钱财和权势真是个好东西,能成就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也能击溃少年本就所剩无几的尊严。
偌大的别墅,高大的瓷砖墙,冷冰冰,空荡荡。何义和任斯于逐渐成了彼此荒芜心灵的唯一慰藉。
从小富裕的生活让何义对金钱并没有什么概念。他对任斯于好的方式便是花钱——买最贵的,最好的。香甜的奶油草莓在任斯于床边的果盘里,触手可及,尽管有时任斯于并不会吃。
何义并不在乎,不新鲜了就换新鲜的,别墅里每天都会空运来一大箱一大箱的名贵水果。
任斯于越来越沉默,可何义对任斯于的爱意与日俱增。看着那个总爱坐在窗边木然地盯着窗外的少年,何义不止一次想要上前去敲敲他紧闭的心门。可那段时间他忙碌得要命,他只能匆匆赶回家中看一眼,同任斯于简单地说上两句话,再匆匆离去。
终于有一天,少年主动开口和他说话了。
“何义,你要把我一直关在这里吗?”
少年的神色很平静,可没来由的,何义觉得他的视线像未开刃的刀,将他的良心硬生生捅了个对穿,闷疼。
是啊,少年是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物品,怎么能像收藏古董一样把他摆在家里呢?
他再次向父母低头——于他而言,向这两个最亲近却又最陌生的人寻求帮助,无异于敲了他一截脊梁骨。
他那对便宜爹妈平日里对他不闻不问,这时候却也没墨迹,很快从外地赶了回来,为任斯于办理了一切需要的手续——这意味着任斯于有资格去上学,去自由地追求自己喜欢的一切。
他们甚至罕见地留在别墅里吃了顿晚餐,餐桌上精致的烛火将地面冰冷的瓷砖也照映上了几分暖意。
但他们没留多久。大半夜开着车说要回去。
何义没挽留,他抬头看了看月色,只觉得今晚的天黑得真是不像话,泼墨一样,不见半颗星子。
天太黑了,一点光线都没有,在这样的道路上行车太容易发生事故。
接到父母死讯的时候,何义刚把任斯于送去学校。
他愣了好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内心应该是没有情绪的。然而回过神来,他才发现自己的脸已然被浸透。
他摸了一把,一片濡湿,他反应了好半天才意识到那是什么——眼泪。
哦,原来他是会流泪的。
父母的去世没给他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他们留下足够多的财产。哪怕何义不去那劳什子警局工作,也够他挥霍一辈子。
刚开始,他一如既往地上班,一如既往地吃晚饭,再接任斯于放学。
任斯于在学校依旧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却很受小女生欢迎。何义心里酸涩得要命,却告诫自己不要让自己那样龌龊的心思玷污了纯洁的少年。
可那一日,也不知是酒精冲昏了头脑,还是长期以来堆积的畸形的爱意终于难以抑制。他没忍住把少年压在了身下,在他身上落下了一个又一个吻。
密匝匝的吻痕像他一览无余的心一样丑陋。
他不记得少年的模样了,却依稀记得少年的眼睛很漂亮,睫毛浓密,垂落时像寒鸦的翅膀,眼角似乎还有一颗小小的痣——神秘却又诡谲。
可那时何义只觉得他的眼神像火辣辣的耳光,扇得他羞愧难当。
他一下子清醒过来,悻悻地起身,只能假装自己认错了人,狼狈不堪。
少年却拽住他黑色警服的衣领,轻轻一拉,就让他再次重心不稳瘫倒在少年身上。
何义瞳孔圆瞪——他感受到唇上传来的,柔软的,细腻的——少年的吻。
一瞬间他欣喜若狂。
他太蠢了,蠢到分不清对方是真情还是假意。也蠢到忘记了,他这样呆板木讷、内心阴暗而龌龊的人,怎么配得到爱呢?
那时的何义不知道。他只知道沉浸在少年编制的甜蜜渔网里,而他就是那条摇曳着尾巴的鱼,仰望着冰冷的月亮,吐着一触就破的泡沫。
他不舍得少年痛。他知道承受这事儿的人总是要辛苦些的。所以他任由少年在他身上大开大合地驰骋。
任斯于在做这事儿时总是异常凶,他喜欢掐着何义的腰,从后面一下、又一下地,直到何义再也哭不出声音来,然后在他后颈上留下青紫的痕迹。
何义说不清。但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是出于报复吧,报复他一厢情愿,把纯洁的少年拖入深渊。
父母去世说到底还是给何义造成了影响。
他只剩下任斯于了,他变得越来越依赖任斯于,只要任斯于不在他身边,他就会没来由地感到焦躁。
可任斯于是个活生生的人,他没法儿控制他的行动。他只能讨好似的在做那事儿时舔吻任斯于的唇角,努力扭动自己的腰肢,好让自己清晰地感受到彻底被任斯于占有的感觉。
何义,你可真下贱。
他感到自己的灵魂被分成两半:一半唾弃着自己肮脏的内心——面对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少年,他竟然像个jì女一般恬不知耻;另一半麻木不仁——他爱任斯于,他只是爱任斯于而已。
这就是爱,刻骨铭心,不分对错。
因此哪怕后来任斯于开始强迫他做难以承受的动作,他也顺从地接受。
每次做完,任斯于喜欢把他牢牢地锁在怀里,用清冷低哑的嗓音给他讲童话故事。
来来回回就那一个,可何义从没有听清过是什么内容,他累得几乎快昏死过去。
任斯于爱他吗?
大概从来没有过,何义想。不然任斯于怎么会为了惩罚他,而做出那件让他们之间万劫不复的事儿呢?
回忆到这里,何义开始感到心脏一阵一阵难以抑制的抽痛。
他想不起来了——直觉告诉他,那是最令他痛不欲生的回忆,否则他怎么会忘得如此彻底。
“阿义,你怎么了?”
独属于白皓然温柔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何义摇了摇头,垂眸时却又自嘲地笑了一声。
回忆起来又如何呢?那些都是过去了。他现在只想和皓然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平静地度过独属于他们二人的时光。
何义擦了擦手上苹果的汁液 。
“饿了吗?想吃点什么?我去买。”
“唔......那就——草莓蛋糕吧。”
“天天吃,不怕腻歪?”
何义将少年垂在眼前的柔软发丝撩起,话虽如此,眼底却尽是纵容。
少年藏在被子里的手不动声色地捏紧了床单。脸上却极其配合地露出了委屈的表情。
“阿义,不能给我买吗?”
“买,想吃什么都买。”
何义捏了捏少年的脸,在他精致得堪称艺术品的面容上留下一道淡粉的指痕,使那张原本清纯至极的面孔平生出迤逦的颜色。
何义很快就把蛋糕买了回来。
看着少年安静地垂眸吃东西,他就能感到一种岁月静好的满足。
许是昨日才吃过草莓蛋糕,少年这次吃得并不像以前那样快。但这玩意儿白皓然向来爱吃,因此最终还是把草莓蛋糕一口不剩地吃完了。
在何义连着大半月衣不解带的陪护下,白皓然很快康复出院了。
在搬进新家前,白皓然陪何义去原先的家收拾衣物。
路过那条小巷时,何义的愧疚感再次蔓延上心头。
“皓然,对不起,是我没保护好你。”
那样深的黑巷,他的少年那时该多么害怕啊。
“没关系的,阿义。”
少年从身后揽住他。将何义牢牢抱在怀里,清冷的气息顿时密不透风地包围住他。
“我们这次——再也不会分开了。”
何义愣了愣,没来由的,他觉得白皓然这话很奇怪。但具体哪里奇怪,他说不上来。
按理说,以白皓然兔子般的性格,在经过那样可怕的事后,再次路过这条小巷时该很害怕才对。
但少年的怀抱实在是太熟悉了,熟悉到他一时间根本无法分出心神来思考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