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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视角 ...

  •   在电脑上,我有着写个人日记的习惯,当然,我擅长使用电脑,这个文档是加密的,如果别人是别人强行打开,会自动销毁,我是不会把自己的隐私泄露给别人看的。
      我是一个记者——在这之前,本来是打算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这个专业,也就是工科的一种,我还想之后去做个什么信息软件工程师。可惜我爸拦住了我,他说不行,工科女太少了。
      这真是性别歧视,那女生少有怎么了,也不一定少啊。我刚打算甩开我爸再去填志愿时,我妈又出来了,说,大学了,你得找个女朋友了。
      哦?当初是哪三个极其在意我与异性的关系的?至于为何说是三个,因为我家除了我爸我妈,还有一个大我一岁的晴。那是我的姐姐,我不算喜欢她。因为从小学开始,这个跳芭蕾舞的女孩就指着我跟别的女生对爸妈说,我今天看见简乱摸女孩子手了!
      好啊那只不过是一年级老师喜欢用的手拉手排队法。但似乎爸妈一个两个对此都没印象,并且对早熟的晴的话深信不疑,因此隔三差五对我进行教育。还有一次,因为有个女生替我付了三块钱的公交车费,我感谢她,就带着她来到了卖煎饼果子的地方,坚定地说着要给她买三块钱的煎饼请她。那女孩头发短短的,笑起来很甜,当时我还是在意女生的外貌。结果煎饼到她手里,她小小地咬了一口,小贩说不好意思,果子三块五。
      没有五毛零钱的我异常诧异。
      你们之前只卖三块的!
      小贩也义愤填膺,唉小朋友,你对你女朋友就这么小气吗?
      她不是我女朋友!
      那时我八岁,对钱这件事,却是异常地执着。结果那女生很委屈,说,简,我们不是朋友吗?
      女朋友跟朋友是同一个意思吗?我在心里想。
      背着红色书包蹦蹦跳跳地从文具店里出来的晴长发飘飘,可能是因为学舞,给人的气质不一样,看见我跟那个女生,就露出了惊讶的神情,随即坏笑了下,说,好呀简,你又找了个女朋友,我要跟爸爸妈妈去讲!
      我的人生就因此埋上了阴影,我老是不小心就会被这该死的姐姐污蔑,所以,我干脆断绝了与一切女生的交流,用晴的话说,已经到了要患上“异性恐惧症”的地步。
      好像之前是你跟爸妈一起让我变成这样的吧?我说。
      哦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逗逗你挺好玩的。晴眨眨眼,无辜得像一只温顺的绵羊。我表示无所谓,反正…不跟女性接触还省了不少麻烦,倒是父母觉得不行,我会变得越来越自闭,努力说服我去做一些与人交流的职业。于是我从工科跳到了文科,从信息软件工程师变成了娱乐记者——其实我想去做战地记者的,但全家人又一致不同意,我深表遗憾。
      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我现在得搬出来,是的,我在二十六岁之前,一直是跟晴,还有父母共住一座房子。可父亲硬是传统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大学就开始催婚,在催婚之前是催我找女朋友,我有段时间实在被催的烦了。托我的朋友杰给我找个假女友。身为我的知己,远在国外留学的杰头次理解错了我的意思,声音那么动听地问我,是要个多大的充气娃娃呢?
      我开始认真考虑了起来,是雇个戏精便宜,还是雇个充气娃娃便宜,老实来说,我可不付不起太昂贵的价钱,三位数就足以令我心如刀绞。
      最后带着个戏精回了家见爸妈,晴镇定自如的脸色头次变了。这次的表演非常失败,刚五分钟我爸就把我拉一边说,我觉得你这个演的不行。之后晴说,那个女孩都快挂你身上了,你还一边推她,一边往我旁边凑。
      该死。我只是不喜欢接触陌生女人,不然我也不想靠近晴这种魔鬼。
      要不是不允许□□,说不定我跟晴可以配合的很好呢。
      暗暗把心中的阴郁消了。按理说晴才是大姐,要催也不是催我,可这厮居然从家里搬到西城去住了。这下好了,因为路途遥远,爸妈的啰嗦全都落到我一个人身上。每次回家都是枪林弹雨,我一边匍匐前进一边摸索到房间,还是只敢在半夜回家。然后实在是受不了了,开上了我的跑车,从东城一路奔到西城,把一箱行李扛到了三十五楼。

      晴并没有起床气,只是疑惑地探出脑袋,解开了那防盗链,说,干嘛?
      我得住你这儿了,不好意思。
      什么?晴镇定自如的脸色再次变了,虽然从小到大她都爱戏弄我,但她并不是不怕我。她叫着说,老弟,你这样半夜闯一个独身女子的家,会被别人误会我们的关系的!
      我硬是把行李从门缝中塞了进去,晴慌张地想再拴上防盗链,却无济于事,我烦躁地说,我管你呢,我没一两千多块钱租房子。
      喂,也不是没有房租只有四五百的房子吧?住那么贵的干嘛。
      那不是一间吗?我挑眉。
      好!大少爷,这是你逼我的。晴扬起细眉,一边揉着自己杂乱的齐腰长发,一边在客厅里绕着圈走来走去,好像在给什么人打电话。三分钟后,晴给了我一百块钱,说,你可以走了。
      顺便把地址甩给了我,于是我就莫名其妙地住进了一个叫夕的家里。并且是白吃白住,我一点都不客气,提着行李就奔上他家二楼。夕留着一头中长发,穿着居家的毛衣。那个快转暖的冬季,夕就先是一脸嫌弃地看着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我,跟我说了句“二楼随便挑哪间房都能住”,接着就靠着螺旋楼梯的扶手跟晴一起站在楼下小声谈论什么。我觉得夕不算喜欢我,而且他很少呆在这里,可以看出他并不拿这里当家,一天最少的话只呆两个小时。能让我住进来全是给晴一个面子。虽然这些我都明白,但我并不打算在他面前装孙子,因为我不要脸。钱可以给我,但不能改变我做人的原则。
      我曾问过晴这人跟她什么关系。这取决于我用哪种态度去对他。如果是好朋友,那就是一级服务。如果是朋友,那就是态度冷淡,如果没关系,那就是随时都可以惹了然后畏罪潜逃了。我,就是小人嘴脸。
      晴简单地说了句“以前的男朋友呀”,就跟风一般走了。我一想以前的男朋友=晴的前男友=姐姐的男友=前姐夫。
      哦,是姐夫啊。
      那四舍五入一下,就算个家人了。没办法,装一下孙子吧。
      可装孙子的时日不长,我俩之间就出了一点小矛盾。那在于我养的宠物,他不见了。
      为何用男字旁的他?因为我是把他当成人来爱的。夕看我慌里慌张,问怎么了。我说了句,我的那个他不见了。夕怔住了。
      “失恋了?常事,常事。”
      他好像以为我指的是恋人什么的,并且奇怪地开始安慰起我来,以一种老成的态度。在明白我说的是宠物之后,又索然无味地问,什么啊?猫还是狗?
      我疯狂摇头,因为我不怎么喜欢那种毛茸茸的。结果夕更疑惑了,到底是什么。
      “蛇,很可爱的蛇!”一提到我可爱的lovely,我就忍不住激动了起来,与之前截然不同,没想到夕的反应比我大多了,如果说之前他是个“f”,现在就是个大写的“!”,整个人都炸了,扑到了我身上。过了半秒后觉得不对又推开我。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说,你居然怕蛇?
      闭嘴我没有怕。
      啊那不是我的lovely吗?
      然后夕再次扑了上来,惊魂未定。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耍人,但这样的夕确实很好玩。当他发现我在逗他之后,先是推了我一下,然后又生气地摔门而出。没过半个小时又不情不愿地回到我房间,越挪越近。我猜一定是我的lovely在某个角落畅玩着,不小心被夕发现。他活跃得很。虽然蛇是一种比较安静的动物。
      “现在,立刻,马上,把你的那条蛇扔出去。”夕抓着我的手臂抖了好几分钟,才算恢复镇定,缓慢地吐出一句话来,我能感觉到他受了巨大惊吓。“那不行,那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
      “那你去睡我那里,我睡这儿。”夕改主意了,打算掀开我铺的整整齐齐的被子,将就地过上一晚。我是看不出他胆这么小,况且lovely是不会咬人的,除非对方让他受了惊吓。我抓住他的手阻止了他的动作,夕迟疑了下,才迷茫地看着我,我说:“还是不行,我认床,是我睡这儿就是我睡这儿,但你可以跟我一起睡,我比你暖和多了。”
      夕好像觉得我话有歧义,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挣开我的手也说:“不行,你给我找到它,然后你俩过一夜,我去找另一个房间。”“那我怎么知道他会在哪呢?”我很无辜。他的行动又不是我能控制的,他是个自由的意识体,想去哪就去哪。夕明显了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他并不能在这个房子里呆下去,在任何一个房间里将就一宿,因为我的lovely可能会跑到这房子的任何一个角落,所幸他不会跑出这个房子。但这对夕来说不算一个好消息。他可能迫于我姐的黑恶气场,咬牙切齿地说:“可以,我走。”
      “那不行,你是主人,哪有把主人轰走自己睡的,那不是太自私了吗?”
      夕似乎忍无可忍了,甩了我一脸钞票:“好的给我闭嘴,我受不了你了,如果不是晴,我真希望你快点离开这个屋子。”
      如果是别人对我这么说,我会把他扔进水沟里。但现在除了脸上的刺痛,我感受的更多的是被钱砸中的幸福感,还是一大叠的,钞票!
      这是何等的幸福。
      我立刻背起我的黑色背包就要冲出去,说:“好的夕先生,东西全留给你了,我自己一个人立刻消失在你生活中,祝你过的愉快。”
      夕本来想欣然点头同意,大概是觉得总算少了一个智障,但很快又发现不对,因为就算我走了依然解决不了lovely仍在这房子里的问题。于是凌晨三点半,夕决定让我当他司机,然后他去外面宾馆将就一宿。既然是拿他的钱,我当然要去高级一点的宾馆了。我的跑车驶向五星级酒店很快又驶了回来,太贵了一晚至少要四位数,我怎么着也不能浪费钱,我可不像夕生活富裕。夕很不耐烦说随便哪个都行。于是我就带他来到了一家看起来还算不错的旅馆。走进前台一看一间普通房要四百五一晚。我心痛了下,好吧。于是对前台说:“一间房。”
      我再回去一个人住房子又不是不行。
      “两个人一间?”前台淡淡地问。我一想哦还能两人一间吗。
      “床够大吗?”
      “这得看客人你想做什么了。”
      夕听了我跟前台的交流一惊,又从“f”变成“!”,我总觉得他老爱大惊小怪。果不其然,夕戴着墨镜过来把我推开了一点,说:“不要听他的,两人两间。”
      “哦好吧分房情侣。”我听见前台小声地说了句,好像唏嘘不已。夕也听见了这句话,不满地绷紧嘴角,摘下了墨镜用那双偏蓝的眼睛盯着人家:“你说什么?我们又不是……”
      前台也抬起了头,非常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哦,不过先生,你长的很眼熟嘛,我觉得您很像某位……”这应该是我见过最活泼也最健谈的前台姑娘,夕的话刚说出就又堵回喉咙里,我记起夕身为知名电视剧编剧,有一张不亚于俊朗男星的脸。因为他的长相还曾格外在这个圈子里引人注目。
      据我统计,有不少男性跟女性都喜欢他这一款,甚至有人采访过他问他是否有向影视业发展的打算。被认出来也不算奇怪,因为之前他的写的电视剧还被放在电视荧屏上,各大网站上热播。于是此事不了了之,我跟夕迅速换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可第二天我的编辑却兴奋地打电话给我,跟我说什么有个宾馆前台爆料,某知名编剧跟他的小男友秘密开房。
      希望住的离那边很近的我趁热打铁去采访一下。
      我握着手机,开始考虑那个前台是否还记得我的脸。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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