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3、验尸 ...

  •   “此人被利刃一剑穿心而过,当即毙命。尸体神情惊讶,似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形下就已经丧命。剑势疾如迅雷,从正面奔袭,死者却全无抵抗之力。庄真人,可否借你手中飞光剑一观?”

      庄玦将自己新得来的剑递到凤剑阳手边去,凤剑阳翻看了一下伤口,又用那双沾满了血迹的手检验了一番剑锋。

      “是飞光。”他笃定地说,又向庄玦道:“看来你八成不是将剑气与剑身相合,将它唤醒的第一人了。”

      庄玦站在他身边看尸体,也道:“难怪我当时取回飞光,感觉是从什么人身上拔出来的。不过飞光是真器之剑,想来意识尚存之时,自主杀一二人也不是什么问题。”

      “那你的手感倒颇为敏锐。隔空驭使飞剑,倒还如亲手所取。”

      凤剑阳又道:“我却还有问题,飞光剑身是一直保存在密室之中,受外人惊扰而自主杀死入侵者,偏偏又在你来此之前正巧耗尽精神,陷入深眠?还是正好颠倒过来,飞光剑自外而入,受什么其他人的驱使而将此人杀死?庄真人,这个问题你自虑便好,不必告我。话说回转,我观此人尸身虽仍柔软鲜活,胸口却无血液喷溅之状,想来你拔出剑时血液早已在体内自凝,此人也早已死了不知多久。”

      庄玦道:“这嘛,他死在妖魔海中,自然一切异状都是有的。不过凤真人,其实他是如何死的,我们猜测都并无必要,倒不如直接问问死人来得方便。”

      “驱使死灵之术吗?一些邪道法修很擅长这个,我也杀过几个,不过我自己是不会的。”

      庄玦于是微笑了。

      “我会。”他坦承道。

      凤剑阳转目看他一眼,道:“我却不意外。但还是要问问你是自何处学来。”

      “这嘛,有些知识是与生俱来的。”庄玦笑着回答他,又道,“但如果这个不能说服你,哈,那就当做我是从居真人那里学来的吧。隐居岁月里,他一向致力于搜寻与整理旧日法修典籍,不是吗?”

      “选一个你相信的说法。”庄玦鼓励道。

      凤剑阳轻啧了一声,说:“好吧。我选第一个。因为第二个过度符合逻辑,从你嘴里说出来反而失去可信度。而且,说到底这也并非选一个合理的说法,只是在选择是不是要相信你而已。”

      “不相信我,也总还能相信明和真人嘛。如你坚持,毕竟我现在算是为他做事,自然不能是什么邪魔外道……而且我终于感到他的名号的好用了。”庄玦打趣后,又道,“上古法门繁多,即使是玄门功法也难免血腥残忍,也只比妖魔好上些许而已,因此才逐渐都被废弃不取。当年的典籍失了传承,又在绵延的道魔征战中损毁遗失,便有流传也多成了残篇。寻常修士便有机缘寻得一二,不得指点自主修习,也难免堕入魔道。最后嘛——”

      他用脚尖轻轻踢了一踢地面尸体,笑道:“变成魔道邪修后,自身处处遭受功法逼迫,又不为正道所容,最后大半的归宿,可不就只能投奔在妖魔海中,以匿踪迹?”

      “你不是也会其中一二吗?”

      “我自认我会的那部分只是散佚法卷中无伤大雅的那一部分,取术不取道,对心神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好啦,我们实在已经闲谈太久,凤真人,我再问你一遍,你信不信我?你若信我,我便从死人的脑子里探问看看。”

      凤剑阳看他一眼,没有立刻答应,反而蹙起眉来。

      他说:“我真奇怪,为什么你一定要得到我的许可?”

      “因为会损伤他的脑袋。”庄玦用手点了一点自己的太阳穴,说,“我的手法不算精细,探问回忆,只怕会将他的大脑破坏的一塌糊涂。所以说凤真人,你若有还未查验完的事件,还需尽快。不然尸体被我破坏,拿出来的记忆嘛……也很有捏造的可能。”

      “我有点烦我们这样相互试探。”

      “我明明是在坦诚相告啊?凤真人。”庄玦说,“我是很信任凤道友的。一切只看凤道友信不信我。”

      凤剑阳再次啧了一声。

      他一摆袖,站起身来,将双臂环抱于胸前,金色袍袖就这样飘飘荡荡地垂下来。他向庄玦道:“请自便。”

      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也很想一窥这等不损伤施术者心神,只损伤受术者躯体的法门。”

      这句话似有讽意,不过庄玦再不多话,自如地半蹲下来,将飞光横于膝上,并起二指点在地上无名尸体额前。

      也未见他如何动作,洞内也一如往常,没有什么红炎紫雾,数度明灭之类的异象。地上仰躺着的道人长发雪白,容貌静美,只是面容上一点惊讶神情,将他的风度尽数破坏,整个人便失去了原本的神仙姿态。

      庄玦在他身边待了一会儿,整理衣袖,站起身来。

      他手中捏着一枚小小光团,光洁无暇,蕴蕴含辉,看起来竟像是什么珍稀的丹丸,被包裹在一片飘荡氤氲的洁白云彩中。

      庄玦屈指一弹,这枚小小的光团自他的掌间飞起,荡荡悠悠,柔软地着落在凤剑阳伸出的手中。

      “我已经看过了。这个死人叫庾鹃纹,果然是位邪修,也果然是飞云剑派的覆门凶手,以及之后一系列事端的制造者。”庄玦轻描淡写地说,对这一路来因这个死人而造成的种种波折都不甚在意的样子,反倒很感兴趣的提起另一个话题,“感谢飞光只是穿透了他的心,而完整留存了他的脑子吧。他的记忆里还清楚保留着他究竟是从哪里开始走上这条不归路的——我是说,他是在妖魔海的哪里,找到了残存的上古功法典籍堆放处。”

      凤剑阳将这枚记忆光团虚虚拢于指尖,有所沉思,一时没有立刻将意识向内探寻。

      他忽然说:“庄道友。你一路上因此人而屡受追杀,又蒙他之设计,将你的追寻阻碍到难以寸进。旋锋界与我都牵连进来,你之失物至今仍在容艾手中,难以收回。此番纵然恶人暴毙当场,你就当真如此平淡相对吗?”

      庄玦道:“人都死了,我又有什么办法。”

      凤剑阳则沉思道:“我是不相信世上居然有这样多恰到其处的巧合的。赶在我们来之前,他死的凑巧,却正好又保持着头脑毫发无伤。庄玦,你若是相信,我就……”

      他大概是要发表一些“你若真的相信这些事情全是巧合,我就不得不怀疑你居心何在”之类的发言。

      庄玦理解他的思路,庄玦打断他的发言。

      “真感谢你对我的头脑有这样高度的评价,宁愿怀疑我的用心也不会怀疑我的智商。”庄玦如是说,又道,“但是人确乎是死了。居真人他叫我下山,是为了寻回一些故人旧物。现在飞光长剑在手,凶手横尸目前,我又从他的记忆里再次确认了一遍最后那一点失物的着落之处……再追查他的过往足迹,对我已经毫无意义。”

      他如此款款说着,以手拭过飞光雪白剑身,面目也被飞光光辉映衬出非凡神采。凤剑阳听他道:“人已经死了,恩怨两清,我也没有戮尸泄愤的爱好。我要再去追寻那剩下的一点失落宝物了,这样才好回离合崖向明和真人交代。但——我想凤真人大概是会感兴趣的,关于那些失落典籍。”

      “选择权就在你的手中。”庄玦看向他手中那一团辉光,已经是一个示意,“反正你已经是无牵无挂的自由之身,又不需要再负什么宗门责任。况且,方才真人说的话正好奉还与你——真凶虽然死去,但这巧合中的蹊跷怪异,就真能说服你不成?”

      “你要再去找容艾?”凤剑阳闻言不由错愕,随即便是狠狠皱眉,“你要如何去?容艾他已经在垂虹之渊,与伯星白日夜相对。你若去寻他,如何——”

      他话说到一半,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谨慎计算了一下时日。

      “你要借明和真人的势头吗?是了,你有如此出身和面目,却不是什么可以被随便打发的散修。”

      凤剑阳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暗暗地想,当时在碧蓝海中庄玦并未向他表明身份,很有可能是因为当时容艾已经离开。正主既然不在,与他这个旁人又多说何益。

      不过,他虽然在心里给出自己这样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却总还隐隐约约,觉得哪里不对。

      庄玦真是这样的人吗?这谁又能知道呢?

      他与庄玦相处时日何止不多,根本是非常短暂。在这样短暂的几面之缘中,庄玦就已经数度显露出令人无所适从的反应与举止来。凤剑阳自认自己对他的认识依旧十分肤浅,也猜测不透他究竟是要如何。

      然而旋锋界如何,伯星白与容艾再如何,也不再是凤剑阳所关心的人与事了。他已经不再做所谓的执法长老,也就没必要为多余的人事物奉献心神。

      于是凤剑阳只道:“只是有一件事,还是应当提醒你。伯宗主与望星阁主——”说到这里,他轻轻嗤了一声,才继续往下道,“他们的道侣大典很快就要进行。你若是要拿此事做些什么文章,还请尽快。”

      “不然等他们真的指天为誓,同气连枝之后,你再想找容艾什么麻烦,比现在还要千难万难。”

      庄玦微微一笑,并不多言,只道:“谢凤道友提醒了。”

      凤剑阳举目望天,只可惜在洞窟之中,能望到的也始终只有压抑的一片红泥土壤。他道:“那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出于好心,我再提醒你一遍,你真的应该为飞光寻到剑鞘。不仅为它,更是为你。”

      庄玦当然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也确确实实是出自一番好的告别心意。

      虽然他不准备采纳这个意见。至少不是在当下。

      庄玦笑道:“多谢你的忠告。你我就各走各路吧,凤道友……不过我相信,你会看一看这些记忆。相信我们很快都会追寻到彼此想要的,请。”
note作者有话说
第83章 验尸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