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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小修】 ...

  •   记得从前那个酷爱小说的同学说过,她爱小说里的人物,不爱电视剧里的俊男美女。电视剧里的都已经定位了,好不好也没得选择,而小说就不同,男的要多帅有多帅,女的要多美有多美,现实中的人总会有那么一些瑕疵给人挑剔,远不如虚拟的想象人物美好。现在想来,她的话确实有道理,反过来一想,也不完全正确,你毕竟是活在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完美的人物。我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同学以后的对象会是啥样子,难不成还真得找个天仙样的人物。我觉得这就和某科学家寻找冰河时代灭绝的恐龙差不多,得仰望。不过小说想象源于现实,再美的人物,也是根据现实中某个人物加工幻想出来的,眼前的君临若是给某个作者观摩观摩,那绝世蓝颜横空出世绝对不是问题,意外的收获,跟着秦语绵除了可以得到物质上的满足,还可以顺便与帅哥近距离接触,可谓是大饱眼福。我不是腐女,我不YY。我是现实主义者,我讲究实在。于是,在君临和秦语绵打过招呼后,我坐在了吧台上喝酒,难得的美酒,更难得喝上一次,秦语绵埋单,不喝白不喝。

      我有些不明白,君临为何要约秦语绵在酒吧这样复杂的地方见面,都市男女感情奔放,偶尔来个一夜情在酒店比较合适。我琢磨着君临要是向秦语绵提出这个要求,她应该不会拒绝,感情人家秦大小姐崇拜他那么深,也无妨献一次身。

      一杯酒下肚,我完全没感觉,其实我对酒基本不在行,一样东西于我,只有好与不好。就说这酒,我就认为喝到嘴中不灼疼嗓子的便是好酒,因为我不喝烈酒,干涩灼伤喉咙,且酒后易乱性,这往事暂且不提。

      秦语绵和君临一直坐在距离我两米以外的地方聊天,在酒吧嘈杂的环境中,我作为一个没有异能的人类是不能听清楚他们的谈话内容。我懂秦语绵的眼色,见到君临后,她给我的指示是靠边站,这挺符合我的身份。还记得在大学的时候,每每我和同学聚会,靠边站的一般都是我,人家成双成对,我不能做第三者硬往中间插吧,道德不允许我这样做,就好比现在秦语绵和君临的相处,我就是那一颤忽明忽亮的电灯泡,要选择合适的时候发光。这是一门艺术,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写一本书《作为电灯泡应有的自觉》。这个名字艺术感不强,但足够吸引人,哪天我成了畅销书作家,第一个感激的人非秦语绵不可。俗话说的好,经验从实践中出来,秦大小姐为我提供了多少次宝贵的实践机会!

      这酒是第一次喝,刚开始喝是甜的,喝到后来竟忘了它是什么感觉,脑袋有些沉重,我估摸着是酒的原因,看着不起眼的几杯透明物,喝下肚后颈不是一般的足。一个头两个大,酒吧的环境实在没法让我安生,秦语绵啊秦大小姐,电灯泡总有断丝的一天,今天我还真没法舍命奉陪你到最后。几经挣扎之后,我晃悠着走到秦语绵身边,凑到她耳边大声说话。

      “今晚你们销魂总不能把我这么大个电灯泡摆在旁边欣赏,感情酝酿得差不多就下手。”

      不知道是灯光染红了秦语绵的脸还是我错觉,秦大小姐的脸上竟浮现二八少女少见的羞涩。我只当好事将近,冲君临一笑,随即抱拳告退,尔后颇有些尴尬,果然大学时期受那同学的荼毒太深。当年,她讲江湖武林,可不是把我引进去,抱拳,告退,义薄云天,豪情万丈,一喝酒我就不免悠悠然飘离在现实与幻想中。

      我自觉还算知情达理,在人家君临的好意下坚持自己走回去,人家可是有良宵要度。古人不是有句话么“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现代人这一夜情多了,比不得古人金贵,却也不能轻意被人搅浑,尤其是秦语绵秦大小姐的好事,那是一千一万个不能被我弄砸。人说酒后乱性,我虽脑袋不清醒,却也不会乱性,可忘性一生,还真给忘了秦语绵拉我来的初衷。君临他不喜与女人单独相处,怪不得我走时,秦语绵一脸幽怨的看着我,我还当是她为我担心,后来才知道,我前脚踏出酒吧门,他们后脚就跟上来。幸好没有酿成大错,君临心好,愣是陪着我们走了一段路,秦语绵才与他依依惜别,我醉眼迷蒙,耳朵鸣嗡,摇头晃脑,挥手告别君临,最后在秦语绵的白眼下,酒醒了一大半,悻悻地回了我那安静的窝。

      一个礼拜最完美的是星期六,因为距离星期一还有一个星期天横隔在中间。无疑星期六的早晨是美好而温馨的,不用早起的日子,我横在大床上,摆出大字型,肆意享受难得的清静。窗台上的仙人球比起我刚买回来的时候又大了一些,买它的时候是为了给房间里添些绿意,也就多了几分诗意。我喜欢那些朦胧的东西,按照爸的说法便是我继承了他的精华,因他也爱那些东西。他说他最喜苏东坡那句‘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韵味十足,每每想起他自我陶醉的模样,我便不忍心打破他的幻想,告诉他柳永在一千多年前哭泣版权被盗用。养仙人球的原因还有两个,他够便宜,十块钱就够买一个,还不容易被养死。我之所以不养小动物完全是为了珍惜生命,我没有勇气看着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在我面前咽气。我不养娇艳的花草也是不忍心看到他们在我的眼皮底下迅速枯萎,如果在沙漠中都能生存的仙人球还是被我养死,我也无话可说。索性他们的生命是那么顽强,即使我一个月忘记给他们喝点水,他们还是绿油油的充满生机。

      生活没有绝对的平静,更没有绝对的热闹,事物是相对存在的,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我不熟悉,简单的比较我还是会一点的。终于在秦语绵大小姐的呼唤下,我踏进了她豪华的宅子。

      我知道秦语绵宅子里随便一个小茶杯都是成百上千的钱,这是我能理解却不能接受的。对我这样一个穷人来说,品牌什么的毫无概念。同样是衣服,秦语绵买一件衣服,我却可以买十套衣服,上下一番比较,都是布料做的,她穿的也就是个名,代表的是钱,我穿的是衣服,代表的还是衣服。人比人气死人,我千般庆幸自己不喜与之攀比,像秦语绵这样的生活,把我卖了也过不了。

      一开始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突然在秦语绵的宅子里见到了陈洛,最后只能归结于同样是有钱人的秦语绵和陈洛说不定从一直就是朋友,只是我不知道罢了。

      看着我站在门外,陈洛如主人般缓缓走过来,伸出他修长的手臂,拉我走到宅子里,这一动作一如几年前一般理所当然,以至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牵着进了宅子。待我回过神来,只听得陈洛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

      “初秋,我当时怎么就放你走呢?”

      我抽出被握住的手,随意拍了拍身上本没有的尘,极不情愿抬头面对陈洛那迷死人不偿命得意的微笑,意思意思勾了勾唇角。

      “好巧,又见到你了。”

      “初秋不希望见到我,还是不敢面对我。”

      某天整理笔记的时候无意发现了我曾经用红笔写的一句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在我觉得用此形容陈洛是再合适不过。记得当初在大学的时候,他在女同学疯狂追捧有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校草’。曾经我一度不明白校草是为何意,初次听一个女同学说陈洛是校草,我当时还挺纳闷的,怎么这人有了‘小草’的外号,后来实在经不住好奇便问了他‘小草’的由来,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在喝汤的时候,他十分优雅地喷了我一身的汤,而我却因此得到了一身名牌衣服。衣服是啥牌子我忘了,映像最深的要数我穿着那衣服上课的时候,坐我旁边的一女同学直追问我发了什么洋财,于是我再次华丽丽的囧了。

      “是有点不喜欢你一脸深意的看着我,那让我有种被贼盯上的错觉。”

      果然,我的话刚说完,陈洛的笑容僵硬在脸上。但是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应变能力,这让我想小学学过的一篇课文叫《变色龙》,那个作家我忘了是谁,陈洛到与那变色龙有九分相似,不然哪里变的那般迅速。

      “初秋可记得我最爱采花,正大光明采惯了,换个方式说不定会有新的惊喜。”

      我实在不喜欢陈洛这种复杂心思的人,要问当年我为何会一脚踏进他的陷阱,只能归根年轻幼稚,一晃几年过去,我还上当,也对不起农民伯伯这几年辛辛苦苦种的粮食。

      “初秋,亏我还急忙叫你过来,你就站在这和陈洛聊天把我摆一边。”

      秦语绵来的正是时候,彼时我也想不出要如何回答陈洛的话,费力不讨好死脑细胞的事我从来就不愿多做,除了养活自己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外。

      “这不,见到校友打声招呼,他就算是你老公也不用紧张成这样。”

      二人听完我这突然冒出的一句话直勾勾给愣住了,我也没想到无心的一句话有这效果,抓了抓后脑勺,径自走过陈洛,坐到了沙发上,等二人的下一个发言。

      “鬼说什么呢,我的清白全毁在你手中,等会君临来了要是听见你乱说,坏了我的事,我非得宰了你不可。”

      秦语绵恶狠狠瞪了我一眼,我的小心肝抽了一下,君临,就是那天在酒吧的君临么?他不是不和女人单独见面,作为一个当红影星,他怎么就这么闲,一而再再而三赴秦语绵的约?难不成,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发生在秦语绵和君临身上?那陈洛跑来又是凑什么热闹,我好歹只御用电灯泡,他莫非是新宠发电机?汗颜!我在内心抚摸了一把。

      “叮咚”

      门铃声响起,秦语绵一个箭步冲向被我随手关上的门,说曹操曹操到么?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二【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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