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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二世祖 ...


  •   我很有钱,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我想你看见这句话一定很想抽我。好吧好吧,确切地说是我父母很有钱,所以按某种说法来讲,我是个二世祖。我这么说你肯定更想抽我了。
      尽管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很欠抽,但是那肯定不是因为我很有钱。很多人总以为二世祖就是那种只知道吃喝玩乐不思进取打架斗殴吸毒彪车嫖女人的坏种。其实我觉得这么说真的有点冤枉,钱像一把双刃剑,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坏处,就看为人父母的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了。所以我爸的同僚的儿女们,也就是跟我一样的二世祖们,有吸毒吸到不明不白死在纽约GAY吧的厕所里的,也有一路没请过一个家庭教师而靠自己的本事考入清华北大的,另外我要强调一句,他们并不全是北京户口。
      我爸没有因为我觉得难堪过,当然也没有因为我而风光到昂首挺胸的地步。他只有我一个儿子,至于外面有没有私生子我就不清楚了,我觉得没有,不过这种事,谁知道呢。和大多数军人家庭出身的父子一样,因为小的时候聚少离多,造成我成年以后与他也不是那么亲厚。大多时候,我觉得他似乎不那么关心我,青春期那会儿我曾经比较郁闷地提出过这个问题,当时他很讶异,然后真心实意地告诉我:“你从来没有让我操心过,你是个好孩子。”
      有一次他帮他一个老下属从戒毒所里弄出二十岁的儿子,他的意思是等断干净了再想办法,但是那个做母亲的要死要活地在我家哭了一整天,我爸还是帮了这个忙。那天他跟我说,“我不要求你考上多好的大学,别走上犯罪道路就成。”
      他这话是真心的,所以我觉得他挺酷的。
      有一度他挺担心我走上犯罪道路,因为我是贪玩了那么一点,跟着几个好朋友和死对头叶孤城打架和看我不顺眼的西门吹雪也打架,那几个坏种一天到晚不着家的,连带着我也变得挺坏的。后来我考上公安大学我爸还挺吃惊的。不过我的死党和死对头们看见我拿到零批次的录取通知书都乐坏了,他们说我加入警察队伍,更坐实了警察是流氓这个说法。
      我不和他们一般见识。我想每个男人小的时候都做过当警察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梦,很多人被现实社会折磨过以后,老老实实地去找更有钱途的工作了。我之所以一直可以坚持这个梦想,就源于我家挺有钱的,而警察这个行业,做坏了自己也搭进去,做一般了就是个小公务员,要是做好了,能平步青云。我爸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发现了我的才能,默许了我选择这条路,也许他暗暗地等着我比他走得更远。我一度以为他真正想我读的是军校,跟他一样肩上扛几颗星星然后指挥千军万马,但现在是和平年代,除了在巡洋舰上每天数星星没别的事好干,要不到北印度洋去找海盗。他那个时候好歹还去过越南,因为没有被疟疾折磨死福大命大回到中国然后一路爬到很高的位置退伍转业,但是现在没有那么好的事情了。
      我当时这么说的时候他就抽我了,真抽,抽得我嘴角都流出血来,他说打仗从来不是好事。也是因为那一次,我坚定了自己不走他老路的决心,我想或许在他漫长的军人生涯中,曾经发生过很不愉快的事情,只是他从来没提过。
      我不是巡规蹈矩的人,警校的管理刺激了我的叛逆心,但是很奇怪的,毕业以后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他们都非常喜欢我。我从来没告诉他们我很有钱,所以我认为这纯粹出于我的个人魅力。你想抽我就抽吧,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
      我认识南星的时候,他也不知道我是个二世祖。
      但是知道不知道,对他那样的人来说真的没什么分别。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对钱看得那么淡,也许有的人很粗神经,在字典里夹了几百块钱都会忘了,他很细心,不会出这样的事,所以他对于钱的态度,更让我觉得难得。
      打个比方说,钟燕燕曾问他:南星南星,如果中了五百万,你会怎么花?
      我不知道,没想过。
      那你现在就想想。
      恩……我一时想不出来。
      想嘛!
      如果是你,你怎么花?
      废话,买房买车啊,我要做富婆——不,富姐,哇卡卡!
      南星没有替她难为情,反而一本正经地说,那我把钱给你吧,因为我想不出来。
      钟燕燕大乐:南星你真好!够哥们!
      我在她扑上去拥抱南星以前,抢先一步把人提过来,语气很生硬地说:不行,只能是你自己花,快说,五百万,要怎么花?
      恩,五百万买一家医院似乎不够。
      我直翻白眼:如果够钱买一家医院呢?
      他笑了,哦,那我就买一家医院吧。
      我追问,然后呢?
      然后?没有然后了。
      是的,然后他还是每天上班下班,继续做他老本行——一个看起来很有钱途,其实穷得只能住单位提供的免费宿舍的小医生。
      关于买彩票中五百万这种事,他从来没有想过,所以满大街的彩票销售点里,连□□和□□的区别他都闹不清楚。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我从公安大学毕业,而他似乎很想有个和我共有的家。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我原来是个二世祖。
      我从他的书桌抽屉里翻到过一些彩票,他是偷偷地去买的,害羞地不行,好象怕人家知道他有中五百万的企图似的。我以前跟着扫黄组的人冲到旅馆里看见光溜溜的嫖客,也没见他们那么害羞的。
      后来他知道我很有钱以后,买起彩票来就理直气壮了。
      等他想搞清楚我究竟有多少钱那会儿,买彩票已经有点恶狠狠的意思了。
      最后他终于发现,搞不清我究竟有多少钱,于是他从此再也不买彩票。
      那是我们第一次吵架。
      我原本以为像他那样温和的人是不会和我吵架的,他从来没和谁红过脸,即使以前有小流氓一上来就对着他的前女友流着口水出言不逊,他也不会生气。当然他不会装熊,他先是要求人家道歉,在得不到应有的礼遇以后,他也不会几几歪歪和人家废话。那些小瘪三们总是看不出他想息事宁人的好意,以为他是个好欺负的人,于是在他们动手的同时就很倒霉地挨了他干脆利落的拳头。
      他不是个喜欢以武力解决问题的粗人,事实上他是我见过的最彬彬有礼的人,但是那不代表他软弱。
      温和的,倔强的,认死理的厉南星,看起来高高瘦瘦的清秀男生,习惯了后发制人,宠辱不惊,温文尔雅,云淡风轻,但是他骨节分明的手,握紧了拳头打上来,竟然——很疼。
      那是我们认识了五年零两个月又三天,第一次吵架,第一次动手。
      那一天,我终于肯定,原来,他是爱着我的。
      所以,挨完那一下,我承认,是我欠抽!
      他却愣在那里,瞪大了眼睛只是看着我。我感觉到温热的鼻血淌下来,濡湿了唇上的胡子,当我眼冒金星,酸痛难当时,居然还能清晰地感觉到一点点痒。血继续流下来,流进嘴巴里时,他已经从冰箱里给我拿来了纱布包好的冰块。他把我按倒在沙发上,托着我的后颈让我仰躺着,冰块敷上来,我却觉得前所未有的温暖。
      这个时候我又有了开玩笑的心情,人家说我是永远改不掉的痞子心性,痞子就痞子吧,我是雅痞,人人都吃我这一套。我笑,胡子轻抖,酒窝轻晃,我知道这一招对付谁都有效,尤其还挂着彩,带点无赖,带点无辜。
      “打是亲骂是爱,你是爱惨我了,别不认啊?”
      “我们分手吧。”
      我还没来得及消化这句话里的意思,他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不带一句废话不留一声问候的,就这样走向玄关。
      从认识到现在,五年零两个月又三天,在我们从没有向对方敞开心扉说过爱啊喜欢啊永远啊的时候,他竟然就向我提了分手。我了解他,我就是太TMD了解他了,就凭他买CD从来不盗版,过马路从来不闯红灯,下楼倒垃圾也从来不肯光膀子的脾性看,他绝对不是说着玩玩的。
      我抢上去在他刚拉开门的时候,重新把门重重地关上,反锁。
      “你什么意思?分手?”我气急败坏,厉南星,既然我风流成性你不会生气,我玩世不恭你不会生气,我养死了你的鱼弄死了你的花你也不会生气,我那个财大气粗的妈甩给你一张五百万的银行卡叫你离开我你都没生气,连那个该死的叶孤城拍着我的肩开玩笑说赶时髦呢听说现在都流行玩男明星你当着我的面不生气回到家还是没跟我生气。这样都过来了,我搞不懂还有什么事你会生气的?为什么到这个时候你突然要跟我提分手?
      我只是有点累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疲倦。
      我堵上他的嘴,疯狂地吻他,越吻心里越是害怕。
      我总是去试探他,我的好奇心像猫一样,我越是和那些狐朋狗友们喝着酒唱着歌就越发想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没有你我也很快活,其实我只是想搞清楚,他是真的不在乎不介意不上心还是强撑着假装。
      我想是我的自负不容许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
      现在我终于肯定了,好,真好,他是爱你的,他那个前女友琵琶别抱的时候他都没有借酒浇愁只是有点郁闷地看了场电影数了一晚上星星。而他现在这样生气这样愤怒甚至动手打人,厉南星,他不是天上的神仙可望而不可即,他既肯为我下凡,我发誓我会改掉我过去所有的陋习,每天像非典期的隔离病人一样陪他宅在家里。
      然而他说他要和我分手!
      我想起五年零两个月又三天前的那个下午,住院部大楼的草坪上,前面高大的梧桐树荫间漏下来斑驳的阳光,一个光晕一个光晕撒在他细软的头发上。他闭着眼睛躺在那里,睫毛几乎是淡金色的,下巴上短短的青髭,却丝毫不给人邋遢的感觉,皮肤是那样白,白得很不真实,像孩子。
      “当时我的旁边坐了个女孩子,很漂亮,但是抽着烟。我们聊了一路,聊什么我倒忘了,有的没的,我只劝她回家,另外女孩子抽烟不好。她在我前面一站下的车,很快地往我手里塞了一样东西,我以为她给我留了什么纪念品,那不是花不是名片不是联系电话,而是我的——钱包。”语气仍是淡淡的。
      坐在他旁边的花满楼要愣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呵,他遇到个女扒手了。但是面对厉南星这样的家伙,她狠不下心了,居然把已经到手的钱包还给他了。换成我,大概会洋洋得意沾沾自喜好半天,结果他只是一脸的担忧,是在担忧那个陌生女孩的前途命运吧。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我走上前去叫花满楼的名字。那时候我已经从花满楼的嘴里听说过厉南星,我以为他只是个无聊的同情心泛滥的医学院学生,或者就是名义上做义工其实想混个脸熟以后好在那所全国闻名的大医院里留下来工作。前一种猜测是花满楼的,后一种是我的,没办法,干警察的,总是容易把别人往坏里想。从花满楼的转述里我实在想不出一个男人每天陪个瞎子给他讲故事读小说,捞不着什么好不说,累不累烦不烦?我承认花同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可是不是谁都有那个水平跟着他附庸风雅地谈巴赫谈贝多芬谈莫扎特然后又突然跳跃到二泉映月,即使他真的的会吹笛子,而且吹很动听。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陆小凤,跟你提过。这个厉南星,是我在这里刚认识的朋友。”
      “你好。”
      他从草坪上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沾的草屑,向我伸出手来。
      我在想,花满楼啊花满楼,为什么你的眼睛看不见。我从来没有像那一次,真真切切地感觉到,能看见这世界的光影绚丽是上帝多么大的恩赐,能看见他,是一件多美妙的事。
      我见过比他英俊的人,却没有一个笑得像他那样,像初夏的风,带着树和草的清香。他有一双不算大,却异常深邃异常清澈的眼睛,和你说话的时候,总是特别专注地看着你。
      因为自己的关系,我一直以为大眼睛的男人才漂亮,有精神。棒子国和尼轰国的男人们只有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才觉得好看。不不,我的意思,他当然不是有一双韩国人或者日本人那样的小眼睛。他的眼睛,严肃的时候很冰冷,笑的时候又带了点风情,明明深陷的眼眶会给人阴沉的感觉,偏偏他的深潭又清澈见底。
      “你好。”
      我也伸出手去,握住他的。
      那只右手,修长,干净,温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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