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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辉光】心:人头马的童年一角 ...


  •   小时候人头马和自然魔女一起住光之果园内,位于漫宿内的果园虽然是凡人无法想象之宽广,但由于赫尔墨斯的特殊性和本身能力弱鸡得不行,魔女曾认真地(相对)叮嘱过他无她陪同绝对不能离开她管辖的地界,人头马也很乖地待到他进入青春期(

      漫宿虽说是太阳的居屋所在的灵性之地,却也称不上安静,也有不少长生者、具名者、凡人灵体来来往往,有时赫尔墨斯甚至能瞥见司辰残余的气场一瞬即逝——因为这种情况下他只会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或是埋头假装路过。

      除去不可直视的至高者,魔女无意的照拂下赫尔墨斯还能和这些居民或访客中相对理智而友好的群体建立起不算稳定的交流关系:抛弃了名字的长生者们偶尔允许他加入或旁听他们的修行,生前似乎颇为爱好美食的女性(也许)灵体会热情地邀请他尝试自己散发着蓝绿和赭红色彩的菜肴,果园外不远处睿智骑士小屋内盘起黑发、打扮古怪新潮、充满学者气质的女主人难得外出时会用不紧不慢的口吻提起宛若姑娘业已编成的发带般交错纵横的秘事一角(赫尔墨斯总是听不懂)
      ——还有那些凡人,那些□□尚未迎来终结、也因此终日惶恐不安的凡人的意识,通常他们的灵友善沉默,他们的梦光怪陆离——“像是施工队拆迁剩下的玻璃渣,繁多的、不尽相同的、闪着光的毫无价值之物”(特蕾莎语)
      (特蕾莎原本使用的喻体是“廉价的碎裂万花筒”,在赫尔墨斯“什么是万花筒”“廉价的又是什么”的礼貌而不失好奇的追问下罕见地暂时噤声)
      他们一般都不具备可以进行沟通的基本知性,要不只会“歪比巴卜”,要不会见鬼般消弥——当然也有那么几个珍贵的例外,不过在一次一位在灵体状态也穿着十分华丽(这是特蕾莎教他的)的先生热忱地捧着赫尔墨斯的双手邀请他“一统三国开辟新时代”结果被自然魔女直接赶出漫宿后(本来具名者想把这胆大包天的凡人埋进白之湖底,最后改为将他丢进了画中之河让他一路漂出漫宿)便很少有不属于此地之人再与他提及更多现世之事了。

      赫尔墨斯偶尔会偷偷看那些碎片,就当打发有限却也足够漫长的时间。一次他看见一个总是被众人簇拥着的年轻男人,饰着黄金桂冠的卷发和双眼一般漆黑,抱着七弦琴时笑容如新叶,果园内浓雾一样的白色布料层层叠叠地垂在与衣物一般软绵的躯体上,手中花纹繁复的敞口金杯里殷红液体淋漓,些许就这么流泻而出,濡湿了脚边木制的匕首。

      赫尔墨斯很快便生起探究之心:他和身边的人、和碎片、和那些果园里的灵体、和别的人很不一样,他很快乐,他起舞唤来音乐,他奏乐升起舞蹈,他什么都不信,他总会是自己,他总是很快乐。

      终于赫尔墨斯向一个常经过光之果园的长生者描述了自己所见之景,他还记得当时黑袍掩盖下老者干瘪的下巴随着他的讲述愈发与魔女口中撕裂石巨人的沟壑纵横的山脉相似。
      长生者告诉赫尔墨斯,那是某位不可提起的已逝司辰的信徒,森林尽头之地的国王,蛊舞者,乐手马西亚斯。他因比试音乐败给了太阳之一而被剥皮,祂事后亦为此后悔。
      只吐出几句话后,这位素来有问必答的非生亦非死者一反常态地闭紧了金口,无论赫尔墨斯再怎么礼貌请求也吝惜言辞。

      后来赫尔墨斯也将这件事告诉了第一位——或许是第一位在画中之河(被迫)激流勇进的凡人(是的他又回来了),问他可曾听闻此人名讳与事迹。
      这位与先前相比高大了许多,眼睛依旧闪亮的男人盯着自己好一会,然后说:
      “那是已被司辰裁定的第三史之初的人物,国王、被剥皮者马西亚斯。”

      『他的皮拥有给予神谕之力,后被偷运至弗里吉亚,让库柏勒的女祭司作成了鼓面。在混战时期,这面鼓的震响将想要侵犯女祭司之人逼疯至自杀。
      据说一场战役中敌方联军足有百万,她只派出一人并砍下那人的双腿,以那人的妻子与幼儿要挟,命他以自己的两根腿骨为槌,擂鼓直至鲜血流尽。那人当即击打鼓面三次,每次都比前一次越发卖力。

      第一击,新兵们手中标枪第一次见血是亲手捅穿身边手足的心脏;第二击,深谙保命之法、绝对忠诚的精锐癫狂着彼此厮杀挥砍,刀剑上缠满战友、长官、下属的碎肉、器官与脂肪,中心镌刻邦国纹章的黄黑盾牌表面黏稠红白液体四溅,即使对方已回归海洋,他们仍不停止施暴,而是机械地将只剩半张面庞的“敌人”碾进破碎的军旗中。
      第三击,还站立着的、曾经的人类在□□上脱离了人类的范畴,他们体表每一处有血汩汩流淌的裂口开始生出森白利齿,它们开始吞食眼前的一切血肉。它们先捡起了地面上散落的同伴,然后以比情人更加亲密的姿态紧紧依偎拥抱在一起,同样密布如发的巨口带着同样的饥渴彼此吞食撕咬,最后站立的一人将一颗与自己面容相似的头颅塞进从肩部延至小腹的裂口后,开始吞吃自己,每当那利齿上下咀嚼一次,它的身体便有一部分干瘪下去,像是有什么无形之力在内部将它的皮从肉上剥离下来——它先是吃掉了双脚,吃掉了双腿,吃掉了肾脏,吃掉了肝脏,吃掉了肋骨,吃掉了胃,吃掉了肺,吃掉了脊柱,吃掉了大脑————

      最后的最后,直至那怪物干瘪得几乎成了披风似的影子,它用剩下的独臂伸入裂口,猛地一扯,扯出一颗猩红的、鲜活的,还在它指尖颤动的心脏。
      早已被血腥吸引而来、在一旁等待多时的乌鸦焦躁地拖着粗哑号叫低空掠过这片红土,落下一片不详的黑羽。
      那羽毛落地的刹那,那颗与活着时别无二致的心脏自它饱负活力的肌腱中伸出轮轮纤毛,它鼓动着,转动着,它永无止境地转动——一阵风暴从那颗心脏深处爆发开来。

      待到风暴停歇,心脏消失无处寻觅,随手抓起便能挤出殷红的土地上唯有一张充满弹性的干瘪人皮。交战区另一侧,擂鼓人已死去多时,他身下却绿意盎然,那面诡怪之鼓也了无踪迹。』

      “这次战役里,百万敌军几乎全灭,只有他们的元帅、首领奇迹般在远处见证了这一切,女祭司的敌人因此损失了近三分之二的兵力,从此一蹶不振、就此消亡。
      那面鼓的名字叫王皮框鼓,是推动历史车轮的核心棋子,是玩弄权柄、操纵人心者渴求的无价遗物,”
      与上一次见面相比面上多了一些皱纹的灵体微微俯视着赫尔墨斯,看不出原本色泽的眼底升起某种读不懂、令混血儿窒息的东西:
      “赫尔墨斯,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赫尔墨斯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还有他觉得,无论说什么,只要他回答了,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会就此消失掉,或彻底改变了。

      不过,彻底改变,和消失又有什么区别呢?

      赫尔墨斯很快反应过来,你讲这么一大串话和我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他突然有点想叫来自己的老师,让祂第二次把这个喜欢瞎扯话题的凡人丢到画中之河里再玩一次漫宿野漂——不过他的大限是不是要到了?

      他又看了好几眼凡人先生,这次发现的皱纹足有他第一眼扫过时瞥见的几倍之多,赫尔墨斯知道这是凡人独有的、返回无光之海时的表现,赫尔墨斯记得凡人们称它为“衰老”。
      气味也大差不差——那就等骨白鸽来带走他吧,毕竟不是所有司辰都会欢迎这位守望海洋之神进入无墙居屋。

      “哎哟,你不是很喜欢现世的故事吗,”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辉光】心:人头马的童年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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