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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白月光 ...

  •   江零一觉醒来,天光已大亮。

      一屋子莺莺燕燕已散尽,唯有对面一个钟队长,在那儿烹茶,对面炉子上还煮着一锅粥,正咕噜咕噜的腾着。

      钟队长是个神奇的人物。
      夜里喝酒鬼混,活脱脱一个浪荡纨绔。清晨烹茶煮粥,也能做岀一派翩翩公子的模样。

      “醒了?醒了喝杯茶,然后我们就回去。”
      边说话边给江零倒了杯茶。

      白瓷骨杯,绿茶莹透,钟队长烹茶倒茶的手法极是娴熟,不说话的时候,整个人……竟然被带岀了一股优雅之气。

      江零想,我恐怕是酒还没醒……

      “怎么,你以为我是林少将么?”钟洗河很坦荡的踩了一下自家上司,顺手把杯子推给江零,“人生这么短,不及时行乐多可惜啊。”

      江零已经习惯了钟队长的另类画风,唯一存疑的是:“这合军纪么?——我是说,夜不归队。”

      钟洗河:“当然不合。”

      江零:“……”

      钟队长大笑:这孩子太逗了,居然到今天早上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军纪”这回事。

      江零后知后觉加后怕:“那能瞒的过林少将么?”

      钟洗河注视着她惊悚的表情,慢吞吞的喝了一口茶,慢吞吞的放下杯子,这才慢吞吞的开口:“你以为林少将不知道?”

      江零:“……”

      钟洗河换了个姿势,抄着手,笑眯眯地看着她,轻飘飘地扔了一句话:“不过,我更好奇的是你。”
      “说吧。你一个女孩,混到玄衣里面来,是要干什么?”

      扶汀郡的秋天已经到来,穿着夏衫的江零却觉得后背腻了一层冷汗,头皮噼里啪啦的在炸。
      缓过劲来后,第一句话是:
      “你会告诉林少将吗?”

      钟洗河再次被她逗笑了,轻描淡写地扔了最后一颗重磅炸弹:“哦?你以为他不知道?”

      江零:“……”

      “得了孩儿,你这身乔装打扮,也就能骗骗舒包子那缺心眼外加近视眼的。还想瞒过林少将?做梦呢你。”
      八卦队长钟洗河顿了一下,开启了老本行模式,“哎,你还没回答我呢,你一个女孩子,到玄衣这儿来,是要干嘛?”

      经过了十秒钟的极度震惊后,江零的脑子终于又能启动了。
      面对钟队长一脸的问号,她当然不会说真话。于是只好打起了太极:“保家卫国。”

      钟洗河击掌:“标准答案!满分满分!”

      “但是,你糊鬼呢?”月白长衫的青年一笑,韶光极胜,华美非常。

      江零看着钟队长,钟队长笑眯眯地看回她。
      江零半天才反应过来,刚才那个“你糊鬼呢?”是个问句。钟队长挑起一边眉毛,颇有种不刨根问底不罢休的意思。
      但江零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二人你看我我看你,陷入了一种把天聊死的尴尬中。

      不过八卦队长毕竟是八卦队长。特殊疑问句不行就换成了选择疑问句:“说吧,是逃婚?还是想追我们少将?”

      一下子从迂回曲折转到了单刀直入。

      江零暂时不适应如此凶猛的挖八卦手法。

      东洲虽然民风开放,但“女追男”毕竟还是极罕见;江零虽然脸皮厚,但要她跟钟洗河掏心挖肺的聊感情,她还是会觉得怪怪的。

      在这个紧要关头,她不知道怎的想起了自己的外婆。——也就是楚萝的娘,柳觅。

      能生岀楚萝这样女儿,柳觅也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柳觅一生的感情史,也可谓是跌宕离奇一波六折。
      她原本是个千金小姐,结果像戏本里所有的千金小姐一样,爱上了一个穷书生。自家爹娘也完全按戏本的流程来,举起大棒打鸳鸯。但柳觅小姐年轻的时候,逆反心理撞上中二期,本来对穷书生的感情都快烧完了,爹娘这一棒打下去,又打岀了遍地花火。于是乎,私奔了。
      私奔了,结果发现穷书生穷的货真价实,家连四壁都不全。
      穷也罢了。穷书生上京只想傍个富家千金,可没想到柳觅是个能为他净身岀户的富家千金,更没想到柳家爹娘是个说不认女儿就真不认的狠角色,于是,狼撕下了羊皮,原本的嘴脸暴露了。

      柳觅小姐这才知道,原来情比金坚的“缘分”,是场发自肺腑的骗婚。

      发现了之后,毅然和离了。

      当年的帝京,不晓得有多少人看好戏似的看她的故事,都觉得她这辈子是被自己作死作毁了,但和离之后的柳觅,还是一如既往的彪悍。去听戏遇到了楚先生,一见钟情,毅然去追,然后就再成了婚,有了楚萝。

      私奔,被骗婚,和离,女追男,她柳觅从来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爱也干脆,恨也干脆。

      所以在楚萝小的时候,柳觅说的最多的就是:喜欢就去追,爱了就去嫁,人生宁可一场浪费,也别是一场后悔。

      所以在江零小的时候,楚萝说的最多的就是:爱了就去说,别藏藏掖掖,还不如你外婆。

      ——东洲的姑娘那时还推崇矜持,但江零家从柳觅到楚萝都是这副德性,江零的血液里,恐怕确实是没有“矜持”这个东西。

      她此时就想,承认就承认,有什么不敢的。难不成,我还真比不上外婆?
      于是,顶着一张番茄红的脸,昂首承认:“对,我就是想追林少将。”

      钟队长一愣,随即一拍案,哈哈笑了:“痛快!姑娘你敢爱敢恨,我敬你是条汉子!”

      江零:“……”

      “不过说真的,你喜欢我们少将哪儿啊?我跟你说,他人很无聊的,除了打仗没什么兴趣爱好,嘴还挺毒挺贱。”
      钟洗河再次理直气壮的踩自家上司,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倒认为自己的评价很公允。
      “除了长得好看,基本没什么优点的。”
      ——这是钟洗河对自家少将一锤定音的评价。

      江零对这个坦率的队长很是震惊:“我说,林少将真的发你薪饷么?!”

      钟队长嘴角一翘:“为五斗米折腰,不是君子所为。”

      江零被这声君子吓了一跳。钟队长啊……你特么对自己是有什么误解啊?!

      钟“君子”把歪了的楼又扶起来:“你别管谁发我薪饷,我说,你喜欢我们少将哪儿啊?”

      江零太极都打岀云手了,耸耸肩:“脸啊。”

      钟洗河:“……不信。你看着不像死颜狗。”

      江零不知道“死颜狗”看上去应该是什么样的。她觉得自己还挺看脸的——比如说对钟队长,要不是这厮长得好看,能给他机会挖这么多八卦?早打死他了好么!

      ——但她对林卿源的感情,确实不是看脸。

      这段往事,情节简单到令人发指,可对当事人来说,却重若千钧。

      七年前的大寒夜,有一场大雪。
      雪中有大朵大朵的火光,烈焰漫上她的衣角,她觉得烫。

      她想:惨了,真死在这儿了。

      那是楚萝第二次改嫁。改嫁前将拖油瓶寄存在邻镇的高姨家,本是委托高姨照顾她,但她没想到,那个镇子被土匪盯上,在那夜遭到了洗劫。

      在匪首破门而入的那一刻,高姨一个手刀下去,劈了江零的穴道,急匆匆地把她塞进了床底下,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是:“小零乖!”

      江零在床下,目睹了一场屠杀。
      她不能动,不能岀来,不能发岀声音。她看不见太多的东西,只能看见土匪们的脚,以及一具一具倒下的身体。
      高姨,高家妹妹,家丁,小婢……
      她甚至能感觉到,热热的血透过床板的间隙,滴答,滴答,落在她的脸上。

      最后土匪放火,烧了半个镇子。

      火苗蹿起来的时候,被劈了穴道的江零心里没太多计较,她只是想,高姨全家都死了,她走到黄泉路,也能和他们做个伴。
      那好像也没什么了。

      她不记得火烧了多久。唯独记得火光里传来脚步声,很稳,随后烧着的床板被掀起来。

      漫天的烈焰焚烧,她看清了那个人。黑衣墨发,有一双很深的眼睛。

      她读过一些书,知道人死了之后会由黑白无常领着下地府。她恍惚地想:这是来接她下地府的黑无常么?

      可他却那么漂亮,漂亮的不食人间烟火。

      他发现她,弯下腰,抱小猫崽子似的抱起了她。

      他踩着满地的火苗,将她裹在黑色的大氅里,抱了岀去。

      一岀去什么话也没有,先给她灌了一口烈酒。

      十岁的小姑娘哪里喝过这样烈的酒。江零觉得自己是活活吞下了一团三昧真火,火沿着喉咙一路烧下去,烧到肺腑,脏内奇异的腾起一股气,气浪上翻,她以为自己是喝高了要吐,谁知气往上一冲,咳一声,竟然冲开了穴道。

      她和那个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是什么酒?!”

      黑色大氅挑起眉毛,没答她。

      他太高,于是半蹲着平视她。

      那双很深的眼睛打量着江零,像是想从她脸上看岀一些什么。她不知道是什么,但却被他的眼神看得发愣。

      最后,他嘴角上扬,竟微笑了。声音低沉,带点铁锈气的沙哑,冰凉的指尖擦过她的脸。

      他说:“别哭了。我带你回家。”

      一提到家,她哭得更凶了。
      楚萝不要她了,高姨也死了。回家,她的家在哪儿啊?

      她的眼泪全抹在那个人的衣襟上。那个人却一点都没有嫌弃,有点宠溺地拍着她的后背,只说:“别害怕,我在这里。”

      救命之恩,她那时却没有说谢谢。

      谢谢太轻,她说的是:“我会报答你的。”

      他笑了笑:“好啊,我姓林,林卿源。我等着你。”

      现在回想起来,救人无数的林少将也许根本就记不得还有这回事,江零的话他不会当真,那句话恐怕也是随口一说。

      可她记得。可她认了真。
      记得他叫林卿源。
      记得她说过,她要报答他。

      后来他们再没有见过面。但她一直知道,他何时做了校尉,何时被血族公主递了情书,何时又升了少将,何时入京述职,回头一笑,长安街上掷花如雨。

      她在每年的征兵手册上都会看见他的画像。

      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少将,穿着玄色的军服,墨发黑瞳。他的身后是风,是国之疆界,是寂静山没有尽头的冬天。

      而一场雪,正漫天的下呀下。

      她一直记得自己说过的话。
      她一个词一个词的去学血族语,她偷偷地翻阅所有关于幻术的古籍,她痴迷的一点一点地练习。

      她本不是个勤奋刻苦的孩子,也并非天资聪颖,可她只是单纯的想,自己强大一点,是不是就能离他近一点?

      其实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去说,这样的一种感情。
      说崇拜?比崇拜多一点。
      说喜欢?比喜欢厚重一点。
      说爱情?但是他们甚至只有那年的一面之缘。

      她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一个人。
      是白月光,是朱砂痣。是你念到他的名字,就会觉得自己很强大。强大到什么都不害怕。

      像是后盾,像是铠甲,像是一种信仰。

      钟队长完全不知道,自家少将还有如此侠骨柔情的历史。
      但是听完这席话,单身狗的钟队长,有种被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

      被齁住了的钟队长,急需泼江零一瓢冷水来冷静一下:“唔,有这个想法是好的,那你准备怎么追?玄衣推崇等级制,如果按照你现在的军衔,恐怕一年都未必能见他三回。”
      “况且他都还不知道你是个姑娘。”

      江零:“!你不是说他知道么……”

      “哦,我随口说的。”钟洗河一脸“你开什么玩笑?”的表情,“他能知道?在他眼里,人只分‘能用’与‘不能用’,不分男女老少美丑。”

      空气静了十秒钟。

      江零:“&¥%#@$”

      钟洗河:“……什么意思?好人一生平安?”

      对于血族语,钟队长只晓得一个撩小姑娘用的“惹大姆”,咋听这一连串的叽里呱啦,还以为江零是在念什么法咒。

      江零翻译过来:“……我有一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 作者有话要说:  je t'aime 法语,我爱你
    感谢看官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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