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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出名 ...

  •   那天的事情结束之后,是秦过派人把周璎珞送回家的。

      这件事对她的刺激很大。周璎珞虽然家境艰难,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儿,实际上还真没经历过多少事。这件事损害了她的天真,但却让她获得了其他的东西。

      很难讲这件事到底对周璎珞的心理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但她确实因此而脱胎换骨。

      虽然不能说她已经完全成为了另外一个人,但至少,她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少女了。

      李浣有点担心周璎珞,不过她本人很忙,无暇分散太多的注意力在她那里。况且她也自认为没有权力把握别人的人生,她所能做的,不过是在关键时刻拉一把或是推一下而已。

      那天他们离开宫廷之后,秦过说他来照顾她,李浣也就放心地把周璎珞交给他了。毕竟,他才是那孩子的老师。虽然他曾经向她表示,他收下周璎珞做门生,不过是看在她的面子上。但是李浣了解他,他是那种无论收到什么任务都会尽力去完成的人。就算周璎珞只是她强塞给他的门生,他还是会努力地尽到他老师的责任。

      李浣对自己的定位很精准,她知道自己就只是个商人。人生导师之类的角色,最好还是让别人去扮演吧。

      从商业活动的角度来看,李浣的策划非常成功。正如李浣之前所想象的那样,这次的女科考试让李浣获得了不少收益。考中女科头名的到底是周璎珞还是赵月临,对李浣的生意其实影响不大。事实上,从做生意的角度上来讲,赵月临考中头名还更好些——因为库存积压的书里,赵月临的书比周璎珞的更多。

      这一次李浣不仅把库存出脱干净了,又挑了一些过去卖得好的书重新编辑,总共加印了数千本,都被抢购一空。悦红亭的名号,也算是打出去了。

      悦红亭的经营种类一直很丰富,除了小说以外,也有些别的品类,只是印数少些罢了。除了作者大多是女子以外,悦红亭与其他的书坊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从前到悦红亭买书的,大多数都是些许识几个字的小家女儿,或是一些高门大户人家的奴婢,偶有几个举子买几本,多数只是出于猎奇的心理。固然也有些人称赞这些书,到底是没有什么影响力的。

      但女科考试这一件事,足以让悦红亭声名鹊起。

      女科考试的规模很小,因此一向没有什么状元榜眼之类的名号。不过民间按照约定俗成的习惯,仍是把在女科考试中考了第一名的女子称作是女状元。比起男状元来,女状元本来就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好奇,成为人们的谈资。

      世人都爱凑热闹,就算是那些与女科考试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也想看看那些女状元女榜眼写出的文章究竟是什么样。尤其是那些文人最是好事,看了她们的文章,还要发表些高论。有的说,小小年纪,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些考中了的女子果然是旷世奇才;有的却说女子作文,不过如此,倘若期待太高,反而要让人失望。这种不同的评价越多,也就吸引了越多的人想买。然而书印得不及时,往往买不到,越是买不到,也就越想要。一时间悦红亭的书价竟翻了十倍,有些人手中碰巧有些悦红亭过去出过的旧书,便也趁机将手中的书籍高价卖出,很是赚了一笔。

      李浣知道,就算是这段热潮过去,悦红亭书籍的销路也不会变差,女科考试的资料不多,从此以后,有志于考女官的官家女子,也会成为悦红亭的常客。悦红亭书籍的质量若是能得到这些人的首肯,销量也就有了保障。

      总而言之,因为女科考试的带动,悦红亭简直比平常忙了一百倍。李浣从毓秀阁调了些人手来帮忙,自己也每天都在悦红亭里里外外地忙活。京城云来名士众多,近日悦红亭出名,便有许多名士前来购书。这些名士之中,许多都与毓秀阁有些关联,李浣生怕唐突了这些人,每每总是亲自接待。

      这一日,顾客少些,也没见有什么名士来,李浣刚准备歇歇,竟然瞥见梁王走了进来,站在架子前面挑书。她连忙笑着迎上前去,说道:

      “真想不到,殿下您竟也愿意看看这些小姑娘写的东西。殿下若是真想看,派个人来知会一声就是了,我自会叫人把这些书全都送到府上,您又何必亲自过来呢?”

      梁王无论在哪里,都已经听惯了这种奉承话,他只是笑笑,对李浣说道:

      “李先生如今这么忙,孤却是闲人一个,听说有热闹,便过来凑一凑。李先生的毓秀阁一向出名,孤从前倒是没注意过,李先生还有这份买卖。”

      李浣也赔笑道:

      “毓秀阁经历了陈家几代的苦心经营,这悦红亭不过是女人家小打小闹的玩意儿,没什么出奇,精心策划弄出点响动,难得殿下竟也感兴趣。”

      梁王听见李浣的谦辞,笑了一声:

      “李先生难道不知道?普天之下,孤最感兴趣的事情就是与女子有关之事。孤年幼时,身边围绕着的尽是些女子,如今孤长大成人,只觉得女子比男子好上太多,惟愿一生处于恋情之中,身边全是女子才好。李先生的书坊开了这么久,孤竟然现在才注意到,实在是太过疏忽。从今往后,孤要常来看看。”

      梁王惯常说着这样不正经的话,只是他眉眼之中透露出的消息,实在与他所表演的情痴色鬼差距甚远。若说他是担心自己与君王血缘太近,怕君王对自己生疑而故意演出沉迷女色的样子,他的演技未免太差劲了些。

      李浣觉得,以梁王的聪明才智,他若真心想演,总能演得比现在更好些。冷眼看来,只觉得他仿佛是个怪异的演员,明明只在为自己表演,却又害怕拿不到应得的酬报,因此不肯用心。

      无论如何,他既然想演,李浣总要配合一二:

      “虽然给悦红亭写书的人多为女子,但这里说到底也不过是平常的书坊而已,店伙也都是些男人。我虽然欢迎王爷常来,只怕王爷真的来了,会觉得无聊呢。”

      “怎么会!就算这里只是寻常的书坊,这些书毕竟是由女子所写,光是这字里行间的香气,就绝不是其他那些书坊能够比拟的。就算真的什么也没有……至少李先生在这里,总不会让我太过无聊。”

      “殿下真会开玩笑。我比殿下大了十几岁,就算是想与殿下找个相同的话题都不容易,怎么能让殿下觉得有趣呢?”

      “玩笑归玩笑,孤上次见了李先生,只觉得十分面善。回去仔细琢磨,隐约觉得自己似乎曾经与先生见过。只是那时孤尚年幼,记得不甚清楚罢了。不知先生可否有些印象?”

      梁王这话,说得煞有介事,仿佛他年幼时真的曾与李浣见过。李浣怔了一怔,道:

      “这可真是殿下的错觉了。李某到云来这二十年间,确实从未与殿下相见,如果见过,又怎么会不记得呢?”

      “谁知道!也许是二十年以前的事情。李先生在来云来之前,人在哪里?”

      李浣只是在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与秦过一起生活了一年,此后便来了云来。她当然不能这么说,可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她也不愿意把她此前生活的地点告诉梁王,于是她避重就轻地答道:

      “无非是些殿下不曾去过,也永远不会去的地方罢了。就算是殿下知道,又能怎样呢?李浣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人,就算是以前曾与殿下会面,恐怕也没有什么干系。”

      “那记忆虽然不确切,却似乎关系到某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他说,“李先生若能记起来,对孤来说,或许是很大的帮助。”

      他那淡如青烟的眉眼之中隐约透露出急切,李浣忽然意识到他并不只是随便一说。或许今天他到这里来并不只是出于巧合——他是专门来找她的。

      这个认知让李浣紧张起来。她到这世界二十年,从未获知过一星半点关于她占据的这身体的信息,难不成她这原身与梁王有关?不过梁王的年纪也不过二十几岁,又能与她有什么干系呢?她想了想,还是对梁王说道:

      “我二十年前曾经得了离魂症,从前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有着些什么家人,做过些什么事情,我都一概不知。从前那个人与现在的李浣毫无关系。不管殿下到底想做什么,想知道些什么,现在的李浣都爱莫能助。”

      她说到这里,自己觉得说到这里已经足够,便道一声少陪,不再与梁王罗唣,转身招呼别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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