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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从前有座山,叫凤鸣山,山上的竹屋里住着一个老骗子,老骗子有一次行骗马失前蹄,被人围着暴打折了腿,从此行动不便,事业受到严重的影响,老骗子心想,这不成,得想想办法了。

      于是老骗子趁着蜀南大旱,在街上转悠一圈捡回来两个脏兮兮的难民孩子,一个四岁的男孩,一个五岁的女孩。

      将男孩子的脸擦干净后,老骗子定睛一瞅,表情顿时亮了,嘿!好家伙,这孩子虽然瘦骨嶙峋,但眉目清灵,唇红齿白,模样着实是俊俏!滴溜溜的眼睛看着也神气可人,就算是不学习任何行骗技艺,以后就光凭着这幅漂亮皮囊随便勾搭上一个富家小姐,也绝对不会缺饭吃!真是捡到宝了!

      不过,将女孩的脸给擦干净后,老骗子的一张松垮的老脸登时就耷拉下去了——污垢去除后,左边脸颊赫然布满了可怖的脓包!这别说去行骗了,别人只要看到她早就吓得逃跑了!哪里还骗得到钱?

      不合适,太不合适了!老骗子不满意的嘟嚷。

      老骗子可不想做赔本生意,浑浊的眼睛滴溜一转,当下就准备将没有什么价值的女孩给丢了。孰料,这时小男孩漂亮的大眼睛朝着他看了一眼,突然朝着他靠近一步,扬起玉雪可爱的小脸,扯着他的粗布衣衫软糯糯的喊了声:“爷爷。”

      老骗子当下浑身一震,热泪盈眶。

      想他坑蒙拐骗纵横江湖大半生,却因为相貌丑陋从未骗到过色,就算拿钱到了青楼,连最下等姿色的女子都不愿接他的客,所以他到了现在连女人的滋味都没尝过,更别肖想子嗣后代了。如今竟然被一个白嫩嫩的孩子抓着真情实意的叫爷爷了?!感人,实在太感人了!

      “爷爷,你是不是要收留我跟阿姐?你真是大好人,我们以后一定孝顺你,挣银子给你用!”小男孩拉着瑟缩垂着眼的小女孩跪下一起给他磕头。

      一向厚颜无耻,精于算计的老骗子也有软肋。他刚好被这句话戳中,当下感动得老泪众横,头脑发热,答应将他们两个都收养了,并从他们原本的名字里各选出一字,换了他的姓,给他们重新起了两个名字。

      沈墨,沈冰。

      老骗子着重培养沈墨,不多久就带他出去实战演练一次。他这个瘸了腿“得了重病的爷爷”颤颤巍巍走在路当中突然身体不支晕倒,沈墨立马跪扑在他身边就是失声痛哭,大喊爷爷,爷爷,别丢下我!老骗子这时就悠悠转醒,跟“孙子”抱头痛哭,捶胸顿足的哀声的大喊什么我走了没人管你可如何是好,真是令听者伤心闻者流泪。

      沈墨年纪小,虽然故意用泥土抹脏了小脸,可哭起来泪眼盈睫还是格外的招人怜爱,短时间内便收获了无数的同情心和好心路人给凑的诊金,最后两人躲起来一清算,零零碎碎的加起来竟有不少。

      老骗子呲着牙乐呵的颠着手里的铜板,瞥一眼睁大着黑溜溜的眼睛在旁看着自己乖巧的沈墨,十分满意自己的眼光,越发的肯定有了他自己以后的日子会好过许多。

      而沈冰因容貌被老骗子嫌弃,就一力承担起端茶递水做饭清扫倒夜壶等等的任务,她小小年纪做起这些来一点也不生疏,看来以前在家里时也经常干活,因此,老骗子心里的不满意也就消除了那么一点。

      一个用来赚钱,一个用来伺候自己,这日子可美了。

      当然,老骗子最大的愿望仍旧是……想尝尝女人的滋味。日也想啊,夜也想,已然成了一个心病,然后沈墨成年后的某一天,他历尽艰辛,散尽已有的钱财终于勾搭上了一个暗娼,两人在房里天雷勾地火的销魂了好几日,再然后呢?

      再然后,他就马上风一命呜呼了,魂归九天了。

      “阿姐,你说这老头,前几天还咋呼说要我去勾搭什么孙老爷呢,怎么说没就没了?老天爷还真是任性啊,不过他这死得也算是得偿所愿了。”天气阴沉的很,寒冷的山风呼啸着,冻得沈墨鼻尖发红。他肤色白皙如玉,眼睛明亮,淡红的嘴唇弧度温润,且天生的微微有些上翘,半长的黑发被风吹得些微凌乱,一身旧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单薄棉衣,粗鄙的衣着却仍旧丝毫折损不了秾丽惊人的容颜。他边烧着纸钱,边跟在一旁一直沉默的沈冰搭话,嗓音轻松,听不出丝毫的悲伤。

      “怎么,你舍不得他不成?”沈冰语气比沈墨更加的冷淡。老骗子把沈墨培养出来后,就很少自己出山了,只管把不到十岁的沈墨弄回来的钱财拿去吃喝享乐,近几年还染上了赌的毛病,经常输了就回来痛声大骂,胡乱砸东西。沈冰从小就讨厌他,这之后对他更加的厌恶,所以现在老骗子死了,她是真的一点也不伤心。

      她一边丢着纸钱一边道:“现在死了正好,也免得我们搬走……难道你真的想去伺候什么孙老爷?”

      她左边脸上的脓包被刻意的用厚厚长长的一缕头发遮挡了一部分,乍一眼看去,眉眼其实算是清秀。

      沈墨瞪圆了眼睛使劲儿的摆头,十分的坚定,“当然不想。”

      老骗子一开始是坚定让沈墨在长大后勾引哄骗富家小姐的,可谁知,事情的发展太出乎人意料。沈墨原本精致还带着可爱气的眉眼张开之后愈发的明艳夺目,清澈的眼波流转间总是不经意有股勾人的味道,反倒是吸引搭讪的男子比较多。

      老骗子瞧着这势头不对啊,他原本就走江湖见识多,再加上如今的朝代的人们对龙阳之好丝毫不避讳,贵族之间更是盛行收男宠,好像不收一个两个姿容秀美的男宠在身边,就会显得格格不入。

      老骗子那唯利是图的脑子一转,很快就变了想法,勾搭男人好啊,男人比不得女人矜持,能够更快的成事儿。

      不管怎么,总是都比四处辛苦坑骗来钱快!

      这老骗子甚至还曾异想天开的,想让沈墨去打兰阳方家少爷的主意。沈墨听了暗暗的翻了个白眼,那可是兰阳方家啊,祖上挖金矿起家的,现在生意遍布各地,据说方家的丫鬟都是穿金戴玉,比有的富家小姐还要有钱富裕。

      而且方家前任家主醉心武学,武艺精湛,为人豪迈,四海广交朋友,跟武林盟主更是至交好友,在武林中的地位也不低。商界中威名显赫,武林中风头无二,有钱有势,什么都不缺。方家现任家主方家大少爷更是万里挑一的俊秀人物,娶的也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为妻,人家能看上他吗?

      再说了,现在是比较盛行男色没错,可是并不代表白每个男人都会喜欢男人。沈墨都都不知道这老骗子怎么会对他这么有信心。

      老骗子大概后来也意识到这是犹如水中摘月不可能的事情,于是渐渐打消了这个念头,把目光调转到其他人身上。然后还真碰上一个富商,对方一眼就看中了沈墨,并且愿意出大价钱将他买过去。这钱足够老骗子下半辈子逍遥快活了,他哪能不心动?

      沈墨对什么方大少爷他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对那个看到他就色眯/眯肥头猪脑的孙老爷更是抗拒。

      他的确是因为老骗子的收留小时候才没饿死,但说白了当年捡他们回来也不是善心,而是为了利用他们赚钱罢了,他不可能傻兮兮的觉得自己应该卖身还恩。其实,还有一点就是……他其实有喜欢的人了,他更不可能如这老头的意了。

      他已经跟阿姐暗地里打算好了,如果老头真逼着他跟那个什么孙老爷,他们两人就跑。姐弟俩现在不是小时候需要依靠的时候了,也不怕没人管饿死街头。之前之所以没有离开,也只是因为两人小时候逃难的经历,内心都十分害怕那种位漂泊不定,未知的茫然。他们需要一分安定,就算老骗子总是对他们苛刻,就算沈冰极其讨厌这个好吃懒做又心思不正的老头,但尚在忍受范围内的,两人便都默默的忍受着。

      直到如今沈墨长大,老骗子的心真是昭然若揭,两人便商定离开,可这厢刚商量完呢,那边就通知他们去给老骗子收尸了。

      只能说,世事无常啊。

      因为家里的钱基本上被老骗子拿去赌拿去快活了,所以老骗子后事办的很潦草,在后山上随便挖了坑将他埋了。

      姐弟俩对他都没什么感情,凛冽的冷风中把剩下的纸钱烧完后,就算是尽了最后一份心。

      回到破旧的竹屋后,沈冰挽起袖子里里外外的都清扫了一遍,似要把什么污秽的东西都清理干净,然后动作利索的把老头遗留下的衣物甚至用过的餐具都丢出去集中点火烧了。

      烟熏火燎中沈墨蹲在门口,黑眸看着那些东西渐渐的被焚毁殆尽,突然打了个呵欠懒洋洋的小声嘀咕:“也不知道,这老头有没有像我一样藏私房钱。”

      沈墨每次出行都归来都会被老骗子把银子要走,几次过后他也学聪明了,自己找了个地儿七七八八的也藏了些银子。大概是他忠心耿耿的样子演的太好,老骗子也不曾怀疑过。他这些钱还从来没有拿出来过,因为……沈墨清亮的眸子定定的看向正抱臂站在身旁的沈冰,目光落在她左脸被黑发半遮掩住的脓包上。因为,那钱他要留着以后有重要的作用。

      原本目光有些放空的沈冰感觉到他的视线,不由转过脸去,奇怪的挑眉,“你老盯着我干吗?”

      沈冰话还没落音,入目的就是沈墨这没骨头的懒散样子,没好气的就是一脚踹他腿上,踹的沈墨一歪,差点栽在地上。

      沈冰撸袖子作势就要打他,骂道:“站就好好站,坐就好好坐,你看你像什么样子!”

      “我知道我不像样,不过这是在家里,又没别人。”沈墨眼波流转,抿唇嘿笑,他继续蹲着,不以为意。

      老骗子之前教他骗人唬人的那些道道其实都过时了,好多人都警惕意识增强不会上当,他现在之所以还能混口饭吃,主要得力于一点——他会装会演,装得有说服力演得有感染力,让人家都会不自觉的相信他或者同情他,然后……掏银子给他。

      但总提着那股劲儿也是很累的,所以他一旦回家就露出懒散的本性,极尽放松自己。放松过后就做出与他那张赏心悦目的脸极其不相称的动作,比如跷二郎腿哼小曲儿,揣手蹲门槛眺望远处,睡觉前盘腿抠脚丫子,衣服穿的歪歪扭扭,头发也喜欢散着不肯束起来,吃着吃着饭放个屁,大张着嘴打呵欠硬是能把那张美得不可方物的脸打出惊人的双下巴等等,真是过的是要多粗糙有多粗糙!

      你说沈墨要是长得丑一点,沈冰也会少念他几句,可是配着那样一张美好的脸,却做着各种不雅致的举动,沈冰看在眼里,总觉得心里的某个地方不太得劲,恨不得揍他一顿将他给板正了才好。

      可她骂过无数回,沈墨依然我行我素。

      其实沈墨也很无奈啊,在他模糊的印象中,自己的娘是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而爹呢就是一个个性爽朗的庄稼汉,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嗓门也大,他大概就是像他爹了,骨血里抹不掉的落拓不羁,不拘形迹——嗯,说直接点,就是不太顾形象。深入骨髓的个性是很难再改的。

      不过,沈墨有一点好,就是挺讲卫生,就算大冬天热水不够的时候也会天天用冷水洗澡,以至于每次抠脚丫被沈冰痛骂的时候都会理直气壮的反驳,“我脚干净着呢,能直接下嘴。”瞪着眼睛一脸认真,大有沈冰不认同的话,就真的会啃一口自己脚来以证清白,弄得沈冰真是对他很无语。

      还有,只要他在家,衣服床单也都是他洗,甚至比沈冰洗的还要干净。

      因着这一点,沈冰觉得他还算会体贴人,总是时不时提醒着自己下回少骂他两句,但是这总念头在看到他懒洋洋没形象样子时候仍旧会抑制不住的心头火起爆发臭骂他一顿!而沈墨每次也不生气,当耳旁风听过之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气得沈冰头疼。

      沈墨吸着冷气搓了搓冰冷的双手,趁着沈冰再次爆发前嘴角弯弯的笑着赶紧转移话题:“阿姐,我明天一起陪你采药去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嗯……看文案就知道这篇文多狗血了=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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