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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临出紫禁城的时候,褚宵身上揣了大概有两千两的银票。

      这两千两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对于寻常人家来说,这笔钱足够他们用上一辈子,但对于有钱人来说,两千两或许还不够他们置办一件家具。

      先帝虽然主张勤俭,但到底是皇室贵胄,再节约也节约不到哪儿去,毕竟,他们还得在人前维持住皇家的脸面。

      褚宵平日里虽然说不上穷奢极侈,却也是娇生贵养,锦衣玉食样样不缺,花起钱来,压根儿就没有‘节制’的概念。

      他这一路上落脚的地方,必定是当地最好的客栈。

      吃饭的地方,也必然是当地最出名的酒楼。

      于是乎,短短一个月内,那两千两盘缠就被褚宵花的所剩无几。

      等到花完了身上最后一张银票,荷包里只剩几十两碎银子的时候,褚宵才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陷入了困境。

      他再也租不起舒适的马车,住不起上等的客房,甚至连丰盛的饭菜都吃不起几顿了。

      这可咋整?他总不能写信去跟皇兄求助吧,那样未免也忒丢脸了一些。

      常言道,天无绝人之路,正当褚宵为钱发愁的时候,一扇崭新的大门忽然在他面前打开——他竟然遇到了传说中的劫匪!

      讲真,那群劫匪也是出门没看黄历,倒了八辈子的大霉,才会盯上褚宵这个外表看起无害,内里其实万分残暴的人形凶器。

      他们见褚宵长了张白白净净的小嫩脸,穿了身精致华贵的云纹缎袍,又是只身一人走在官道上,就以为褚宵是只送上门儿来的大肥羊,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准备开宰。

      结果嘛。

      褚宵甚至连武器都没动用,只赤手空拳便轻而易举的干翻了那帮劫匪。

      事了,看着那群鼻青脸肿,跪在地上连声讨饶的劫匪,褚宵忽然间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

      他反过来打劫了那帮劫匪。

      兜里没钱的困境就这样被化解,褚宵在为自己的机智而洋洋得意的同时,还举一反三的开发出了一个新技能。

      这个技能名叫‘姜太公钓鱼’。

      褚宵以自己为诱饵,故意伪装成一只无害的大肥羊,专门儿往那些不太平的地方跑,勾引绿林匪徒上门打劫,然后再反过来打劫他们,以此来充实自己的腰包。

      至于刺杀朝廷官员什么的,其实一开始并不在褚宵的计划内。

      他是暴脾气,又不是没脑子,怎么可能会去干那种给自家兄长添乱子的事儿呢?

      但有些时候吧,意外来的就是猝不及防。

      褚宵怎么着也没想到,竟然会有朝廷官员胆敢违抗令法,私底下跟那些绿林匪徒勾结,反正,等他一股脑的抄完匪窝,顺便手起刀落,弄死了几个蹦跶的特别欢的家伙后,才知道这其中还有一个朝廷官员。

      那官员死的倒也不算冤枉。

      毕竟,依照朝廷律法,为吏者若私下勾结匪徒,本就该被处以死刑。

      可褚宵却不能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不管。

      人是死在土匪窝里的,这消息要是传出去,且不说朝廷会不会追究,光是百姓那一关,就不是好糊弄的,一个处理不好,没准儿便会引起动乱,致使朝廷颜面受损,庆帝遭到质疑。

      所以褚宵必须得善后,把这事儿给抹干净了。

      他先是连番恐吓,把现场的匪徒一一封口,随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那官员的尸首送回了家,伪装成江湖杀手的手笔,临了,还见财心动,顺手牵羊,把对方家中私藏的金银珠宝给卷了个精光。

      唔,反正那些财宝的来路一看就不正当。

      大庆民风彪悍,人人崇尚武学,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股庞大且纷杂的江湖势力,这股势力与朝廷分庭抗礼,相互之间,维持着微妙的和平。

      朝廷虽然有能力打压江湖势力,可未免劳民伤财,折损自身实力,便一直对江湖势力睁只眼闭只眼。

      一般情况下,朝廷不会轻易插手江湖之事。

      而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员,还是一个秉性不端,备受当地百姓唾弃的官员,死于江湖杀手的刺杀,对朝廷来说,自然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如褚宵所料那般,这件事连个水花都没溅起,便悄然落幕。

      有此前车之鉴,按理来说,褚宵本该学会收敛,低调做人,小心行事,可那笔数量颇丰的战利品,却让褚宵生出了一股蠢蠢欲动、难以克制的小心思。

      朝廷现在最缺的是什么?钱啊!

      什么办法来钱最快?抄家呗!

      不过一个小小的七品县官,私底下都能敛来价值百万的财富,那级别更高的那些贪官呢?想到因国库空缺而整日发愁的庆帝,褚宵一咬牙一跺脚,干脆利落的决定,要继续用这种手段来充盈国库。

      自从以后,褚宵在行走江湖时就多了一重身份:杀手,一名专门惩奸除恶,刺杀贪官污吏的杀手。

      褚宵:想想还有点小骄傲呢=v=

      前两天刚干完了一票‘大生意’的褚宵,默默地清点了一下自己荷包,决定今天好好的犒劳自己一番。

      他要去城中最有名的酒楼饱餐一顿。

      江南城最出名的酒楼,是城东的醉仙居。

      而陆小凤、花满楼和楚留香三人,此时也刚好就在醉仙居。

      江南本地的百姓都知道,花家七童是个热情又好客的人,无论是谁,只要进了他那座小楼,他都愿意奉上一壶热茶,招待对方。

      他招待过往的路人尚且都如此周到,又更何况是楚留香这样的贵客呢?

      醉仙居有陈年的女儿红,还有擅长烹饪各色菜系的厨子,在此处宴请贵客,自然不会有丝毫怠慢之处。

      江湖儿郎大都喜好饮酒,陆小凤如此,楚留香也是如此。

      花满楼虽然更爱清茶,却也能陪着他们二人喝得尽兴。

      醉仙居有专供贵客使用的包间,大名鼎鼎的江南首富,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自然有权利去挑选一间幽静的包厢用来待客。

      可他们三人最终却选择了在二楼的大厅落座。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在周围一片热闹的喧哗声中,一边饮酒作乐,一边欣赏着窗外繁华的街市,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陆小凤神情悠然的饮着美酒,视线在楼下过往的人群中四处游离。

      他很喜欢观察别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和小孩,对陆小凤来说,这是一件十分有趣,也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喜怒哀乐,人间百态,统统都蕴含在这些人的一举一动之中。

      褚宵便是在这时,闯入了陆小凤的视线中。

      他嘎嘣嘎嘣的嚼着糖人,顺着人流不急不缓的朝醉仙居走去,边走还边四处张望着,仿佛对四周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一张稍显稚气的脸上,满是藏不住的新奇和愉悦。

      看起来就像一个很寻常的,初入江湖的少年人。

      就连他身上穿着的那件做工极细,用料极好的华服,在过往的富裕人士的映衬下,也显得不再是那么起眼。

      可陆小凤不仅一眼就看到了他,还看的半晌都移不开视线。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了不得呀。”

      陆小凤仿佛自言自语的小声感叹道。

      从他这个角度俯瞰,正好可以清晰的看到褚宵的一举一动。

      在街上的行人眼中,褚宵只是一个寻常的少年,可在懂行的人看来,褚宵却是一个年轻得有些过分的高手。

      他看似随意地游走在人群中,可但凡走过的地方,两边的路人都会下意识的往旁边退让,这种小手段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若非武功高深到某种境界,可以将内力收放自如,是断然做不到这一点的。

      最起码,陆小凤在十六七岁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做不到这一点。

      楚留香循着陆小凤的目光望去,也将这一幕收入了眼底。

      他的阅历比陆小凤更丰富,所以看出来的东西,也要比陆小凤看出来的更多一些。

      “此人应当是一名暗器高手,你看他的左手。”

      褚宵右手抓着粘糖人的小木棍儿,左手却一直垂在身侧,略有些宽大的袖袍微微下垂,几乎将他的手全部遮掩起来,只露出了半截手掌。

      那半截手掌的指缝间,隐隐透出了一丝寒芒。

      “那是……刀刃?”

      陆小凤有些迟疑的猜测道。

      “那是一种很特殊的薄刃。”楚留香微微颔首,低声解释道:“据闻,但凡善用暗器者,身上都会备着一把极小极薄的利刃,大小不超半指长,形似柳叶,刀刃无柄,两侧开刃,只能用指节衔着,可杀人于无形。”

      听罢这番话,陆小凤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他和楚留香曾暗中检查过布政使的尸体。

      尸体上只有一处伤口,便是在致命的咽喉之处,伤口很薄,从表面看,只留有一道血痕,像极了用剑刺出来的痕迹。

      但仔细观察的话,便不难发现那并非是剑伤。

      一柄极小极薄的刃片,同样能够制造出那样的伤口。

      这少年,该不会就是他们要找的那名杀手吧?

  • 作者有话要说:  说像刮胡刀片请注意:形似柳叶!柳叶!柳叶!(那么没逼格的武器怎么能配得上我们高端大气上档次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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