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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三十六章 唯一的你和唯一的我 ...

  •   送走毛豆,关门打狗。
      王子越气势汹汹地把申为奇逼到墙角:
      “大娃你给我老实交代,为什么又又又又糟蹋我的床?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不会痛!因为我们混血大帅比是没有良心的!
      申为奇单手扶住额头,略长的刘海遮住了漆黑的瞳孔。
      “哥,其实我有一个秘密,不知能不能告诉你。”
      “呵、呵!”
      王子越冷冷一笑,“秘密?难道你想告诉我你是失落已久的小龙人吗?好,让我看看你是不是头顶有犄角身后有尾巴!”
      摇滚不死,说干就干。王子越撸起袖子就是铺天盖地一顿狂掐,申为奇大惊失色,忧郁气质即刻崩坏。
      “别打了别打了我知道错了——”
      心疼血条脆的主唱大大所以不能还手,申为奇一边闪避一边急吼吼认输。
      “我说我说我现在就说!”
      磨人的大妖精终于被打回原形葫芦了。
      申为奇毫不反抗地被反摁在墙上,王子越制住他的双手,凑到耳边嚣张道:“给我老实交代!你是心理变态还是看上我了?”
      主唱大大看出我的爱了?!
      申为奇立即回头望,幸亏王子越矫健闪躲两人的脑袋才没撞到一起。
      “啧,老实点,别抗拒执法。”王子越更加用力地摁住他,又有些心有余悸,“刚刚好险,差点跟老爷们嘴对嘴了。”
      申为奇:“……”
      主唱大大你是不是傻?!
      申为奇顿时自暴自弃地往墙上撞脑袋,爱上一个傻子的我岂不是更傻?死了算了!
      “干嘛鬼哭狼嚎的?”
      王子越疑惑地打量生无可恋的申为奇。
      “别想蒙混过关,说!为什么要糟蹋我的床?”
      处在冰冷坚硬的墙壁和更加冰冷坚硬的主唱大大之间,申为奇默默地对天发誓——我要主唱大大喜欢我爱上我迷恋我主动跟我告白!这就是脑残粉的终极自我修养!
      申为奇把心一横,豁出去道:“其实我有恋物癖,一看到床尤其是被人睡过的床我就特别想上!”
      这个“上”字的咬字特别用力特别微妙,空气中顿时充斥着难以言说的变态气息~
      王子越浑身恶寒,原来大娃是颗变态小葫芦。
      他放开申为奇,双手在衣服上用力擦拭:
      “恋物癖?这什么疑难杂症?你怎么不早说?什么时候查出来的?”
      试问世界上哪个混血大帅比混得有我丧?真是天妒红颜。申为奇破罐破摔道:“遇上你之后我浑身都是毛病,好不了了。”
      一声老哥大于天,身为大哥还能嫌弃小弟脑子有毛病吗?王子越非常慷慨地一挥手:“那么以后我的床都留给你享用了,你好好‘上’吧,不够再说。”
      在王子越饱含关怀的慈爱眼神中,申为奇颤颤巍巍地走到床边,大字型直挺挺地倒进床榻,“啪”地一声把帅脸大力拍进软绵绵的枕头。
      闭上眼,让泪慢慢流淌……
      王子越给前台拨去电话,客客气气地要求:
      “喂您好,我是1203房的,麻烦送一套加床被褥来。对,现在就要。不不不,我们不需要计生用品。对,玫瑰红酒也不要,烛光晚餐更不用。我们是朋友拼房啦,小姐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哈?UNO?不用,我们只要铺盖——”
      王子越与热情的前台小姐彼此拉锯,这一边,申为奇已经原地满血复活了。
      追星本来就是艰巨的,如果连这点抗击打能力都没有还怎么追求心爱的人儿?
      申为奇一骨碌从床上弹起来,炯炯有神地盯着主唱大大,眼睛亮晶晶的。
      王子越一边打电话,一边斜眼去瞧大娃。
      只见申为奇抱着个枕头,跟揉面团似的捏来捏去,好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哈士奇正在等主人忙完工作带他出去散步。
      “好的,请快点把铺盖送上来吧,谢谢你再见。”
      王子越挂掉电话松了口气,酒店行业也不好混啊。
      百折不挠爱情小斗士申为奇兴冲冲地发出邀请:
      “哥我帮你铺地铺吧,铺完我们出去吃夜宵,吃完宵夜顺便散散步。《国家5A级景区——J市影视城不得不去的十大景点》旅游手册说影视城的夜景非常不错。啊~不知道晚上的正大光明殿是什么样子的,拍纪念照片的大叔晚上还上班吗?”
      爱岗敬业年度好员工王子越实力表示拒绝:
      “使不得是不得,剧组这两天加班赶工,我得复习剧本不能出去浪,你可不要勾引我啊。”
      “……”
      申为奇把脸埋进枕头里,非常幽怨地望着铁石心肠的主唱大大。
      这副颓靡样子落在王子越眼里,就像哈士奇超想出门散步却被主人放了鸽子,闷闷不乐地趴在脚垫上。
      “怎么啦?不高兴啦?”
      “哼。”
      申为奇干脆躺平望天。
      王子越蹲在床边伸手戳他的脸。申为奇的脸颊压在枕头上鼓出一块,好像一只愤怒的小包子。
      “哼!”
      申为奇翻了个面,用后脑勺对着主唱大大。
      “就这么想出去玩吗?”
      王子越心里好笑极了,锲而不舍地拨弄申为奇的头发,细长的手指在发丝间撩拨盘绕。
      不知2nd horizon是不是在打歌期,申为奇的头发染成了潮爆的闷青色。这个发色非常科幻,昏暗时看起来黑漆漆的,光线耀眼时就能反射出金属质感的冷青色。
      王子越不断拨弄申为奇的发梢,顺滑手感简直欲罢不能。
      如果我还在唱摇滚的话,同款发色马上get起来好伐,看谁还把我当小弟!
      房间一时陷入了安静,申为奇背对外面一动不动,好像睡着了一样。
      王子越知道他是为自己专门来探班的,不由有些心软,柔声哄道:“大娃,我带你去别的地方玩吧。”
      “……”
      申为奇的耳朵动了动。
      王子越站起身,走到桌子边,翻出剧本又走回来:
      “锵锵锵——哥哥带你去青玉山一日游好不好!”
      “……”
      耳朵耷拉下来了。
      王子越坐在床边推他的肩膀:“来嘛来嘛,排练对台词也很好玩啊。”
      申为奇趴在床上闷闷道:“不想工作。”
      王子越不遗余力地摇晃他的胳膊:“就把工作当成游戏嘛,演戏多好玩啊对不对?”
      演戏那么严肃那么累人的事情有啥好玩的?又不是角色扮演xxxx!
      申为奇反手摁住王子越的手,翻身从床上坐起来:“对台词就对台词吧,但你要记住,我是为了你才勉为其难答应的。”
      麻蛋大意了!王子越忍住手部传来的剧痛,干笑道:“我知道了,以后不叫你大娃,叫你红领巾好不好?”
      红领巾?听起来哪有大娃亲切?
      申为奇果断拒绝:“大娃不是给我的爱称吗?我就要这个不要别的。”
      我还能怎样?能怎样?大娃简直傻得令人怜爱。
      王子越强忍笑意,转移话题道:“你知道《青玉剑》是讲什么的吗?”
      申为奇骄傲地抬起下巴:“当然,我为了看《空谷白驹青玉剑》还特地买了《李若子武侠小说全集》,从香江邮过来的好贵啊。”
      “你真厉害!我都没看过原著呢。”
      王子越真心表示佩服。□□逆文化输出真强势,连洋鬼子都沉迷武侠小说。
      申为奇很谦虚地说:“其实我看得有些吃力,《青玉剑》里的人说话跟我们平时说话的感觉不一样。”
      王子越专业扫盲:“《青玉剑》毕竟是上世纪的小说,故事背景又在古代,遣词造句肯定会偏文言。当然,电视剧为了适应观众的收视习惯,台词会比较口语化。你看看剧本,是不是比原著容易理解?”
      申为奇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王子越又问:“明天我跟范忧喜和萧蓉分别有一场对手戏,你愿不愿意演啊?”
      范忧喜和萧蓉?这不就包揽了王子越的剧中两大cp吗?
      申为奇想也不想地点头:“愿意!”
      “好,那先演这一段好了,喏,你念标注范忧喜名字的台词就行了,先通读一遍熟悉大概吧。”
      于是,申为奇认认真真地读起了剧本。
      王子越撑着脸看他,虽然不能出门散步,但是跟主人在家玩游戏也很开心哦,(伪)哈士奇真好哄。
      看着看着,王子越忽然笑出声。
      申为奇好似一朵娇花飘落在平静无澜的湖面,他给王子越的生活带来了快乐和欢笑,美好心情持续不断,如涟漪般荡漾向远方。
      “怎么了?”
      申为奇警惕地捂住脸。
      主唱大大怎么脸红红的?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申为奇也知道自己天生凶相,与生俱来的大魔王气场完全不受他控制。虽然自己在认真读书,说不定表情就显得特别凶残呢?
      于是,申为奇很戒备地问:“有什么好笑的?我读书的样子很凶吗?”
      “不凶不凶,你继续看吧。”王子越连忙压抑住笑容。
      申为奇想了想,机智地立起剧本挡在脸前,这样就可以专心读剧本不用分神去表情管理了!
      大娃怎么挡脸了?王子越略感遗憾,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心跳得飞快。
      王子越一头雾水,奇了怪了,怎么一看到大娃就觉得心里暖呼呼的还老是想傻笑呢?难道我也被同化成二哈了?不行,圣斗士的尊严由我来守护!
      .
      王子越是读书要记笔记的类型,因为在《青玉剑》这部电视剧下了很大功夫,所以这本剧本比《荧屏之吻》画得还要花花绿绿,纸页空白的地方写满了各种批注,既有人物的心理分析,也有钱林海的三两妙语。
      申为奇看着看着忽然有些担心。难道主唱大大真的专心演戏,以后都不再唱歌了吗?
      对于northern lights资深脑残粉申为奇而言,王子越放弃唱歌就像奥特曼不再拯救地球一样简直是世界末日好不好!
      申为奇摇摇脑袋,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猜想赶出脑海。
      主唱大大肯定是在实行战术性撤退,等到收获足够的人气和地位,他一定会重拾话筒继续歌唱的。
      申为奇认真熟悉剧本,这段剧情是青玉门师徒三人进了游州地界,小镇挤满五湖四海的江湖人士。范凤龙跟徒弟们约好会面时间,便独自去拜谒武林盟主高秋桐请求帮助。师父忙得焦头烂额,师兄弟则在游州城里闲逛吃喝,十分轻松自在。
      范忧喜的台词并不多,申为奇大概读了一遍,便胸有成竹道:“我们开始吧,ACTION!”
      .
      现在是无实物表演状态,两人将酒店客房当作繁华喧闹的游州街道,装作在大街闲逛的样子,走走停停左顾右盼,兴致高昂。
      走了几步,王子越指着落地窗道:“师兄你快看,游州的茶肆好大好热闹啊。”语气很惊喜,还带有年轻人的十足活泼。
      申为奇也赞叹地望着落地窗,仿佛那扇窗户就是典雅精美的茶肆门口:“这里随便一家店都比青玉镇的酒楼还气派呢。”
      王子越拉住他的手:“师兄,我们去吃果子嘛!”
      申为奇心里小鹿乱撞,张口结舌地望着两人的手。为了表示激动心情,王子越是双手一起握住他的右手的,像软妹撒娇一样又娘又可爱!
      “大娃你读剧本啊干嘛一个劲儿傻笑?”王子越狐疑道,顺便撒开手。
      “咳——”申为奇一本正经地建议,“我觉得这里不需要牵手吧,毕竟这是古装剧,两个大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似乎不太雅观。”
      “这……”
      王子越细细一想也觉得有道理,范忧喜和孙景晖都不是小孩子了,逛街还拉手确实有扮嫩的嫌疑。
      “好,那重来一次吧。”
      于是,两人返回沙发,重新走到床前。
      王子越这回没拉申为奇的手,只是指着落地窗兴奋道:“师兄你快看,游州的茶肆好大好热闹啊!”
      “这里随便一家店都比青玉镇的酒楼还气派呢。”
      “师兄,我们去吃果子嘛!”
      申为奇声情并茂地读剧本,语气很宠溺:“小晖你想吃什么?师兄都请你吃。”
      王子越坏笑道:“师兄,还是我请你吧,娘亲知我要出远门,就差人送了不少银钱细软来。”
      申为奇继续念:“范忧喜笑而不语,只是神情中略带落寞,还有一丝艳羡——诶这什么台词?”
      “那是范忧喜的心理活动,不需要念出来的……”
      申为奇:“……”
      好丢脸QAQ
      王子越很阳光地鼓励他:“这段戏就当过了,我们排练另外一段吧。”
      接下来是女主角萧蓉的剧情,申为奇打起十足的精神:“我一定会好好演的。”
      开玩笑,中原武林第一美人的角色简直是为我申大美人(划掉)申大帅比量身打造的好伐!
      王子越原还担心他不愿意反串,没想到大娃如此敬业一点没有偶像包袱,感动道:“这是孙景晖和萧蓉一见钟情的邂逅戏,是很重要的剧情转折点。”说着把剧本翻到相应的地方。
      一见钟情?申为奇更加认真了,念道:“只见一紫衣女子骑黑马自远方而来,面戴头纱不得见庐山真面目。一时间,茶肆众食客皆为之侧目——啊,这段是不是也不用念?”
      王子越很体贴道:“没事你念吧,有助于入戏。”
      “嗯。”
      于是,申为奇把大概剧情都读了一遍。
      在这段剧情中,萧蓉惊艳亮相,茶肆内众人皆注目围观。萧大小姐初出侯府不懂人情世故,错把围观群众当成了茶肆杂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高声问路。在场皆是自视清高的武林豪侠,不愿在美人面前自降身份又存了几分戏弄心思,自然不会应答。
      唯有孙景晖个性直率,心肠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他拨开人群,好心好意为美人指了路。萧蓉当时虽无多言,但暗地记住了这位看似少爷脾气、实际温柔体贴的清秀青年。
      申为奇一人分饰多角,先是提高音量,朗声念萧蓉的台词:“请问诸位,武林盟总坛怎么走?”又放低声音,飞速念旁白:“众人彼此环顾皆嘿然不语,萧蓉正要策马离开,茶肆角落忽传来一声呼唤。”
      “ ——且慢!”
      王子越清喝一声,装作拨开人群的模样艰难挪动几步,在申为奇面前立住。接着,他抖抖袖子抬手行礼,姿势有模有样一看就是学过的。
      主唱大大行礼的样子好乖好可爱哦!申为奇被萌得不行,声音都有些飘:“萧蓉听闻来声便勒马止步,众人则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只见王子越站姿如竹,落落大方道:“我乃青玉门门人,我派掌门正在高盟主府中拜谒。女侠不如在此稍作休息,等我师父回来了,大家好顺路一起去武林盟总坛。”
      “茶肆内众食客皆嗤笑出声。青玉门?什么玉什么门?哪里来的小鱼小虾当众逞英雄?” 申为奇越念越得劲,念出了Rap般的节奏感!
      王子越丝毫不为非议所动,此情此景正应了那句枪打出头鸟。孙景晖虽是小地方出身,但毕竟是个富贵少爷,不会因为众人瞩目而畏手畏脚。
      他的笑容和煦而阳光:“敢问姑娘意下如何?”
      申为奇又模仿女性音调,冷声道:“事从紧急,不可久留。”
      王子越露出遗憾的表情,依旧很热心地指路:“那么,姑娘就穿过市集往东边走,路上再问问别人,应当能找着路。”
      “萧蓉答好,于是策马离场。”
      .
      诶?女主角这就离场了?
      申为奇把剧本往后翻了一页,初遇剧情真的结束了。
      他惊诧道:“不是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吗?问个路就一见钟情了?”
      王子越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按照自己的想法回答:“我觉得男女主人公说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气氛和环境。只要演出眼神交汇、怦然心动的感觉,后期再配上唯美BGM和慢镜头,观众会get到这种含蓄的爱情的。”
      申为奇不由皱起眉头:“我get不到,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王子越反问道:“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就像northern lights的歌《向阳的街道》,这首歌里的‘我’连话都没和女孩说过,只是擦肩而过就萌生了情愫。其实,人类荷尔蒙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说来就来,王子越干脆清唱起来:
      “礼拜天的午后,我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街道。车轮咯吱咯吱响,一个女孩微笑而过。她的发梢掠过我的肩头,我的心随她而去——”
      王子越就这么站在客房里唱起了歌,申为奇愣住了。
      他被感动了,就像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一样被感动了。
      其实王子越很久没有正式演唱过了,遑论专业保养和正规训练。
      然而,他的歌声依旧清澈如昨。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清澈是青春特有的音质,不禁让人想到洗得发白的薄衬衫,闷热的教室,昏昏欲睡的阳光,漫无目的地翻着笔记,又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的绿树和树梢间遥远的蓝天。
      走廊传来嘈杂脚步,不想去看。同学在谈天说地,不想去听。
      没有特别在乎的东西,也没有特别在意的事情——
      不。
      有的。
      有一个特别在乎的笑容,有一个特别在意的名字,宛若花落湖面,涟漪久久不息。
      这是青春。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透过琥珀折射的金子般的麦色光芒,我看到凝固的时光。
      这是他的青春。
      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全心全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不需要大红大紫,不需要一夜爆红,只要能一直做喜欢的事情就好了。哪怕我的歌声只能打动一个人,也很好啊,来我的身边吧,告诉我你有多爱我,我会为你一直唱下去的。
      没什么好怕的,你知道吗?
      我不会认输的,因为我不会输。
      这是他的青春。
      快二十岁了,身在异乡为异客。“你是哪里人?”“哪里人都算吧。”哪里人都算,哪里人都不算,无论在哪里都被当做外人。有一堆朋友,但是偶尔会感到孤独。偶尔会感到孤独,但是可以忽略不计。
      听到一首陌生的歌。明明是第一次听,但可以自然而然地跟着哼唱。歌手会在这里呢喃吧?会在这里停顿吧?没错,全部猜对了。歌声穿透耳机裹住他的心,就像世界上唯一的一把钥匙打开了世界上唯一的一枚锁。于是孤独感被成千上万倍地放大,大到不能再忍受。于是他说我要找到他,找到他,陪伴他,爱他。
      我知道你的,我全部都知道。
      除你以外,我已无处可归。
      这是他和他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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