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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回声(1) ...

  •   什么也没发生,一次又一次。

      ——

      “收拾好了吗?”他坐在椅子上,拿出支烟,摆弄了两下,又收回去。

      我点点头。

      “别这么没精神。”头发被抚乱了,我抬起眼,看见他细瘦的眼,陈染不知什么时候拿起我的包:“走吧,吃饭去,下午再体检。”

      “嗯。”我朝屋里那个陌生的女孩淡淡微笑了一下,跟着他出了宿舍。

      ——

      上海湿热拥挤,爸妈没来,把我托付给了传说中的表亲,实际上是陈染送我来学校的,他一直待在上海没有回家,学校很乱,我跟在陈染的后面,总是走神。

      终究还是来了,最后那几个月,几乎是疯了一样的学习,我怕自己思想。不过,选择的却是离他很远的学校,虽然在一个城市,坐车却要两三个小时。

      ——

      “为什么不回家?”我拿起餐具,却吃不进去,已经很久没和他说过话了,陈染突然来接我,确实让人吓了一跳。

      他翘起嘴角,微微歪了下头,不想回答时,总这副模样。

      “多吃点,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他给我夹着菜,碗里堆了好多。

      是啊,一系列事情折腾下来,只剩下八十多斤,偶尔照镜子,都很难认出自己,心像死了一样的平静,却是茶饭不思,我望着碗里,突然暖了那么一下,赶紧低头吃了起来,我怕我在他面前哭。但很显然,高估了自己,眼睛始终干涩,五脏六腑的什么地方,却抽筋似的难受。

      干净的饭店,桌子是红白格子,很好看,虽然中午人却不是很多,不知道为什么,渐渐得和他讲起话来,他说很多好笑的事情,我虽不能像以往一样哈哈大笑出来,但,一点点,轻松很了多,我开始注意到窗外的阳光,和杯子里还没喝的红色的西瓜汁。

      ——

      陈染很快带我办完了手续,又要去买东西,超市拎了一大堆,又说容姐让他给我买衣服和手机,绕的我只知道累,反而不那么无精打采了,后来才知道,衣服是容姐让买的,手机却是他送的,海蓝色的NOKIA,因此我特别的珍惜,用了好多好多年,即使它已经过时很久了,还是会拿出来开心的摆弄,我想,即便他那么的可恨,但在我的生命里,陈染始终是和别人不一样的,虽然随着岁月的转移,我不再能说出很多深刻的记忆和笃定的理由。

      又或许,我从来也没有真正的恨过他。

      ——

      “军训服可能有些大,你记得试试。”

      “嗯。”我换好睡衣,倒在床上,闻到妈妈身上常有的清香。

      “今天那个,是你男朋友吗?”颜静还在桌前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她是个江苏的女孩,特直爽,在大学生活里给了我不少帮助和许多美好的回忆。

      “不是,男朋友算什么呀,他比男朋友重要多了。”我半开玩笑地说着,却用被子蒙住脸,听着自己的心,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着。

      我想我应该好好的生活下去,我还有理想,我还有时间。

      军训的日子带来了身体的极度疲劳,我几乎是半昏厥的挺了过去,上海特别热,闷的厉害,每天嘻嘻哈哈或者叫苦连天的,跟着一大群不认识的人,好轻松。有时夜里,会拿出手机,打好长的短信,却不发出去,傻呆呆的看着那两个字,不知不觉的睡着,我开始不去抱着那个兔子了,也许手机的辐射,会让我的脑子更坏一点,坏得无可救药。

      然而也只有军训,让我对大学抱有过什么希望,此后的大学除了逼迫我在思想上有点建树外,别无它用,直至最后,我能回忆起的,也只不过是一些混乱的,颠倒的,错乱的碎片。

      我参加过一个社团,绘画的,因为周周喜欢,但后来我发现一堆人在一起画画简直是无稽之谈,在画之前商量着画什么实属大脑进水,所以,它是我集体活动的开始与终结。

      我尝试地谈过一次恋爱,比我大一届的文质彬彬的男孩,他像陈染一样高,却远比陈染单纯,该做的都做了,可是,比起恋爱那更像是结婚。

      我试图找到一些朋友,在极少的伪共鸣下,干一些自得其乐的事情,比如创作和吃饭,其实要说是知己又绝对不是那么回事,但这不重要。

      我喝酒抽烟化妆逛街写作献血哭泣作弊吵架生病养狗坐车想念发呆祈祷昏迷打字赚钱学习淋浴大叫撒谎生气实习,我一直在路上,全然不知该如何叙述这四年,按照时间顺序那太过漫长又实属短暂,说起来,线索是他。

      陈染就是最好的线索。

      ——

      博客在这几年到处泛滥,两千年左右却比较稀少,那时的博客也不像现在,板块这么教条,而更像个小网站,我记得陈染在很早就有个写东西的地方,他教过我,但我对计算机一窍不通,到后来也是,除了看他写的东西,我极少上网,其实我会给他留言,只是一个字没打过,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无法做给他留言的许多人中的一个,那太不庄重了。

      他的网页是黑色的,进入却有个桃红色的心,在白色loading的闪烁下,心一点点溢满,又清空,他叫他的网页为Nitimur in vetitum,他是Hyperboreer,我想他起名字的时候是在读尼采。

      我年轻的生命是在他的文字下寻找轨迹的,陈染写下的东西,胡心亭倒背如流,解其义而不解其意。

      ——

      而关于《在路上》本身给我的感觉,我觉得也有必要说一下。非常引起我注意的是,它给了我一种从未有所体验过的感情风格,这种体验甚至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都在内。不仅仅是所谓“跨掉的一代”所特有的激进与迷茫的人格分裂,还有一种在我印象中十分“坚硬与笔直”的感情趋向。我无法把这种感觉十分确切地表达出来,但在隐约间我很清晰地意识到,那是我的感性特质中所明确地不包含的一种,至少到现在为止。如果硬要我描述的话,那很可能是一种介于幼稚的怀念与绝望的号叫之间的精神状态。只有这么多了。

      ——Hyperboreer

      ——

      第一次去陈染的学校,是大一的冬天,我闷头学了好几天的古汉语,鬼使神差的坐上地铁去找他,而后想到,我应该送给他个礼物,半截下车又去买了本书。

      凯鲁亚克的《在路上》。

      这本书实际上是很浪漫的,却让我十分不快,也许我的生活状态就是on the road,总之因为什么原因,自己有些恼羞成怒。不过很高兴他没有读过,后来证明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喜爱之情,这就足够让我快乐了。

      “您终于来了。”陈染从宿舍楼里走出来,头发有些乱,看样子是在睡觉,那段时间他总是如此,不上课,不找女人,不唱歌,在宿舍里终年不见阳光。

      一年前我来过这里,怎么也没想到能并肩走在他的学校里竟是这种状态,一种我也说不上来的感觉,但很显然,陈染对此非常满意,因为他从来没有试图改变。

      “我每天都在画画,那挺有意思。”冷清的校园里,我们的交谈显得异常安静。

      “画什么了?”

      从包包里翻出一个小的素描本,里面全是用黑钢笔勾勒的小漫画,我那段时间喜欢几米,画起来也都是天马行空的东西,他修长的手指翻动着洁白的纸页,边看边乐,不知为什么,当他真正笑出来的时候,我总是比他还要开心,有点不好意思地抢过本子,他还是乐个不停。

      “讨厌。”我瞪他一眼。

      “我怎么了?”

      “哼!”

      突然有人喊他,我们扭头看去,是小伍,他穿着运动服抱着篮球,换成隐形眼镜,不再那么阴阳怪气,但我总是不喜欢他,不明白为什么陈染和他那样好,虽然不在同系,却考到一所学校来。

      “晚上来找我,有好事。”他说,对我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

      “不去。”

      “必须来,小杨同学也来。”

      “不去。”

      “你怎么跟女人似的,别废话了,我等你。”

      我象个局外人似的站在那,虽然陈染拉着我的手,我却那么孤独,几乎是无意识的,手和手挣脱开了,我浅笑:“我该回去了,还有论文没写呢。”

      他愣了一下。

      “今天是来给你送书的。”从包里拿出《在路上》,被我抚摸过的干干净净的书,塞给他:“有时间再来看你,拜拜。”

      也向小伍点了点头,转身走开了,南方冬日的下午是很明亮的,花掉六个小时给他送一本书,没什么不好,回去的时候,我在地铁里默默看着自己的画,一个短头发总是拿着墨镜的小女孩梦幻大冒险的故事,真好玩。

      ——

      他人就是地狱,这不是我说的,是萨特说的。这句话总是被引用它的人误解,人们总认为它说的是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是坏透了的,沟通跟本不可能。但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与他人的关系被扭曲了、被破坏了,那么他人就只能是地狱。而实际上,对于认识我们自己来说,他人是我们身上最为重要的因素。这很滑稽不是么?对于我这样一个人来说。

      ——Hyperboreer

      ——

      陈染有很多朋友,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依然能够找到更多的新朋友,而我不是,除了冯实以外,我完全不能再对另外的人动友谊的真心,关于人际关系和沟通理解,我属于彻底不靠谱的那一类。

      他的朋友不是很庸俗的人,但都有那么一点点我很厌恶的东西存在,所以,从来没有一个他的朋友变成我的朋友,诚实的说,我总觉得是他的那些朋友把陈染从我身边抢走了,虽然这种想法异常幼稚,可连陈染最要好的朋友都做不成,我实在搞不清楚自己在他的生命里算是什么角色。

      记得大二的暑假,他们去云南玩,陈染问我去不去,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过程却孤寂万分,大约我就是因为常感孤独而学会冷漠的。

      大巴在各个城市和景点之间晃悠,他们总是在里面打牌说笑,还有个男孩子经常抱着吉它弹唱,我始终谦逊而友好,除了陈染不和别人多说什么,自己在座位上翻阅《中国国家地理》,我喜欢上面美丽的照片。后来,陈染发现了我的行径,就让我在他旁边给他拿着打牌的钱,彻底沦为小跟班。

      ——

      玩了一遍,还是喜欢最后到达的丽江,这个小镇似乎有种魔力,漂亮的完全把人吸引过去,下了车,我的郁闷几乎一扫而光,拿起相机,抛下那一群人,自顾自的走路。

      突然明白《长恨歌》开始那段流畅的景色,上海已经没有那种安宁了,安宁在这里,而我知道这里也将不保,于是怀念起九六年庐山淡淡的烟雾,似乎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我穿着绿裙子,无忧无虑,想着钢琴般清澈的声音。

      手轻轻的触到石壁上,夏日里它也凉凉的,看到自己突兀嶙峋的骨节,和灰色的石缝,也许不应该经常伤感,伤感容易腐蚀坚强。

      叹了口气,抽回手,却又被温暖握住。

      他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和他背后的蓝天一样静寂。

      我能记住和想起来的,多半是这样无言的时刻。

      ——

      “你不开心?”他突然问我。

      “没有。”很快地回答,已经是傍晚了,太阳暗淡发红,给古镇披上了一层轻薄的纱衣,我们坐在水边,没有什么景点要看,大家都散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关心你。”

      我带着荒诞的心情嗤笑:“一日夫妻百日恩。”

      陈染全无声息,搂住我的肩膀,手又轻轻抬起,捏了捏我的脸,他总喜欢做这样的小动做,像对待一只小猫,我是不是也应该像小猫一样,除了温顺的背起耳朵,毫无它法。

      “四年,我们,是越走越近,还是越走越远了?不管一生有多么长,四年总不能算是弹指一挥间。”或许是借着夜色,我才有勇气问出这个问题,我希望有一个答案,无论是什么。

      他沉默了,我也沉默了。

      “你是不是想说,要我把眼界放的大一点?”侧头看他,发现他也在看我。

      陈染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和粼粼的江水一样,都染上了夕阳的余晖。

      “他人即地狱。”

      “你是说,我是地狱?”我哑然。

      “不是,这样就挺好。”笑着摇头。

      我还想问什么,又似乎没了,蓦然松下心理那根弦:“现在,真像那句诗。”

      天色渐晚,会有人来看我们吗?

      夕阳,总有种辽阔的浪漫与温柔,静静的舔食着不识一字的农妇和绝望孤独的诗人,最美的还是余光中孩子们奔跑过的欢叫和窗前某个人的回忆,被窗外的旅人带走,又丢弃在荒野上,蛰伏过每个秋天。如果有可能,我想做一天夕阳,去看看等待同时又被等待的一切。在这样的夕阳中,他抱住了我日渐瘦小的身躯,温柔的吻安慰着那些不安而又坚定的小心情,让人几近沉醉。

      耳畔忽然响起吉他弹奏的月亮代表我的心,陈染错开我的脸,把我搂在怀里,明明是想骂什么又么说出口,我笑出来,听着他的心跳,在刚刚来临的夜色中,希望永远这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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