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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   沈琼立在帝国大厦最顶端。
      白鹰盘旋在繁华街道的上空,俯冲过闻名遐迩的华尔街,掠过纸醉金迷的第五大道,将所有的一切都尽收眼底。
      而在帝国大厦宽度甚至不够落下一脚的铁栏上,则蹲着一名以双手垂于身侧的刺客,棒球帽遮着她黑色的头发,而帽檐下,她绿色的眼睛映着纽约市中心繁华的街景,仿佛能将这数以百计的人流景象都刻进心里。
      事实上她确实也能。

      刺客们密不外传的技能繁不胜数,最著名、以及最惹得圣殿骑士忌惮的大概就是名为“鹰眼”的能力。这样能力不仅仅可以帮助刺客在数百人中准确无误的找寻到的自己的目标,更能够配合五感无视墙壁等遮挡物,准确判断敌人所在的位置。
      沈琼来到了纽约的制高点,为得便是能够尽可能快的寻找到和北美兄弟会有关的线索。

      只可惜毫无所获。
      或许也不能算是一无所获,至少帝国大厦的顶上还有着刺客们曾经留下的暗号——以表示着这里确实是北美的刺客常来蹲点嗑瓜子的地方。
      沈琼托着下巴哀叹了一声,转头就背起自己大概有七八斤的黑色登山包,抓着栏杆翻了个身就要往下跳。
      有着从华山往下跳的丰富经验,帝国大厦这落脚和攀爬点还算多的建筑对沈琼而言并不算多难。
      她甚至连滑轮锁都没有用,几个窜步就下去了十几米。

      只是沈琼万万没想到——纽约的正道上堵车,下帝国大厦的路也堵哇?
      她一脚跳下了露台,悄无声息的钻进了大厦一扇开着的窗户。双脚刚刚接触到大理石的地砖,一转头却看见另一名身着红色紧身衣的怪家伙,正一手攀着窗沿,一脚踏在窗楞上,正要进来。
      他显然是没想到这扇窗户边上还有别人,一时间僵在了原地。
      沈琼虽然惊讶于纽约除了她居然还有别人用这种方式下楼——虽然这个人打扮的比较奇怪——但还是出于礼貌的给人让了位置。

      沈琼在正式接受刺客训练前,她的养父交给他的第一则信条便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千万不可自以为是”。这则信条并没有记录刺客本部之中,是她养父在漫长的任务中自己总结出的。
      她的养父见过差点冻结大海的蓝色立方体,也见过黑暗里声张正义的骑士,有时候沈琼甚至会认为地球上已经没有她养父未曾踏足过的地方,因为他的知识似乎比大海还要无穷尽。

      所以即使沈琼认为眼前的打扮再奇怪,攀爬的动作再不符合人类能做到的极限,她仍然抱有应有的敬意与礼让。
      对刺客来说,只要对方不是圣殿骑士,那么他们总是乐于保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和平。

      胸口绣着蜘蛛的家伙愣了半天,而后才反应了过来,从窗户里也跳了进来,过了会儿,才挠着头反应过来,向沈琼说了一句:“谢谢。”

      刺客不需要感谢。
      沈琼潇洒的挥了挥手,混进了游客群里,顺着人群一起下楼了。
      哪怕五感敏锐如蜘蛛侠,他发现自己竟然也无法锁定沈琼的位置,一夕间就把这名赤手攀爬上帝国大厦的怪人给跟丢了。
      “唉……人呢?她到底是不是也被蜘蛛咬过啊?”
      彼得·帕克摘了自己的头套,一脸懊恼。

      实际上,沈琼已经离开了帝国大厦。
      她曾以为此行一无所获,但在跳进了窗户后,除了和她一样攀爬逃票的朋友,她还透过窗户看见了别的东西。

      一家酒吧招牌下,印着三角。
      刺客的符号,尖三角。

      沈琼几乎是迫不及待便要往这家酒吧赶。
      她顺着从高楼上看见的位置,搭配在帝国大厦顶端看见的纵横交错的大道,双脚毫不停歇,在拐过了三个路口后,毫无意外的看见了这家酒吧。

      此时恰好夜幕降临。
      酒吧的老板拉开了破旧带锈的铁门。
      叼着烟头的大汉注意到门前站着的沈琼,居高临下的将她从头扫到脚底。

      红色棒球帽,灰色T恤配黑色短夹克,牛仔裤,帆布鞋。背着一个几乎有她半个人的登山包。
      老板从喉咙里滚出了声嗤笑声,算是良心未泯的招了招手,对她道:“小鬼,边去。”

      沈琼没有移动自己的脚步。
      她看着眼见几乎有三个自己大的彪形大汉,认真对着口号:“万事皆虚。”
      老板威严脖子上的金链子停住了晃动,他弯下腰盯着沈琼,半晌嗤笑着:“想什么?我这里是格斗酒吧,不是哲学圣殿。想要搞哲学,去哈佛神学院旁边的酒店去!”

      沈琼毫不气馁,她从夹克衫内掏出一枚圆圆的金属片,黑色的金属片上只有那个三角符号是纯粹的白。她举着这个标志,又一次开口道:“我是亨利·弗莱的弟子,琼·弗莱。”
      老板不耐烦的用自己的花胳膊打飞了沈琼手里的金属片,然而这金属片不过脱手一秒,沈琼便略踮起脚尖,再次准确无比的抓住了它。
      这一手是老板眼前一亮,他沉吟片刻,开口道:“我不知道亨利·弗莱是谁。”
      沈琼指着酒店标志上印着的刺客符号,忍不住道:“可是你的招牌上有和我一样的符号!”

      老板瞥了一眼招牌,原本想说:我盘下这酒吧的时候这标志就在了,我懒得换才留下这东西,他妈的谁知道那三角是个什么玩意。
      但他回忆起沈琼敏锐的神经反应,眼里有些不怀好意的笑。
      他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和他们不一样。
      长得弱小,但搞不好拥有劈山裂地的力量——这种人,被官方称作“变种人”。

      老板掐灭了自己的烟头,对沈琼道:“我不清楚这件事,这是前老板留下的。”在沈琼的目光落寞下之前,他狡猾补充道:“但我没有换过员工,或许他们知道。”
      沈琼闻言,即刻道:“那我能问问他们吗?”

      老板一手圈着沈琼的肩膀把她往酒吧里带,一边爽朗道:“当然可以,绝对没问题!不过我们这里有个规矩……”

      酒吧昏暗,所有见不得人的脏污情绪都在这里被集体释放。
      刺目的光线只打在通电的格斗台上,台下混混沌沌,观众连彼此的脸都看不清。
      他们想要的也正是这样的模糊。
      这些人白日里已经受够了社会规则的束缚,到了夜间,再这样一个可以抛开原则,尽情释放内心最深处的残忍与血腥的地方——自然是越没有人看见,释放的越彻底!

      台下的观众叫嚣道:“撕裂她,天使!让我们她的斗篷下隐藏着什么勾当!”
      其他人跟着哈哈大笑,此起彼伏的起哄。

      天使沃伦·肯尼斯·沃辛顿,是这家格斗酒店的摇钱树。
      他是名变种人,有着一双如天使搬的雪白长翼——只是这对翅膀上有着尖锐的、像是恶魔一样的骨勾,上面残留着未清洗干净的褐色血迹,如同撒旦握在手中的长戟。

      这名堕天使听见了自己拥护者的欢呼声,端着瓶啤酒坐在铁笼高处横栏上的姿势略略变了变。变成了傲慢的敛下眼,扫视着被自己的老板推进笼子的可怜家伙。
      上一次被他刺穿脑袋的,是足有他三倍大的拳击高手。
      可这一次站在他面前的,却是戴着兜帽的女人。

      她穿着一身上个世纪的民众都不屑穿搭的灰色长袍,蹬着一双高筒长靴,腰间是暗红色的皮带,皮带上插着一根顶部镶嵌绿宝石的古董手杖。鲜红色的披肩因风鼓起,沃伦看见了她抬起了眼。
      在灰色的帽檐下,那双绿色的眼睛沉寂如贝尔加湖的水草,柔软而致命。

      沈琼双手叠于身前,呈X状。
      她的视线在帽檐下刚刚能看见居高临下的天使。
      于是她的小指扣动了机关,绑在手腕上的袖箭噌然出鞘。
      在手腕下锋利的刀光中,沈琼平静开口:
      “我是沈琼。”
      “你的老板说赢了你,我就可以得到我想要的答案。”
      “但我不会杀了你,这一点,还请放心。”

      “哇哦,你以为你能赢了我?”
      天使被彻底激怒,他摔了瓶子,在众人兴奋的欢呼声中,如利箭自空中刺向沈琼!
      这柄枪是如此迅疾,又是如此尖锐!
      靠近牢笼的台下观众甚至能听见翅膀开展时,每根羽毛拍击空气的爆裂声!

      沈琼左脚略往身旁移了一寸,她的左手绷紧为勾爪,右手浮在手杖上做出佯攻的姿势——
      风将她的飘带鼓起,沃伦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刺客已经一跃而上!借着他为了躲避右手攻击而露出的空挡,踏着横版借力,一击跃至他的背后!
      刺客翡翠色的瞳孔刀光冷凝!
      左手不知何时已经拔出了她腰间的手杖!

      到了这一刻,沃伦仍不在意,他做好了被这根细细的木棍打上一下的准备——这个狂妄的长袍家伙一定不知道,像他这样的变种人对于攻击的忍耐力远高于普通人,这一仗即使打在他的脊椎上,也成不了任何气候!

      沃伦已经翻转翅膀,想要刺破她的太阳穴。
      然而下一秒,他的动作却不得不半途停住,转而保护自己!

      沈琼抽出了她的手杖。
      银色的刀刃在聚光灯下显得尤其残酷。
      这根本不是什么手杖……这是剑杖!!

      ——亨利·弗莱的第一信条:永远不要轻视你的敌人。

      卑鄙。
      此刻的沃伦心中,只剩下了这个词。

  • 作者有话要说:  全场最佳:沈琼。
    所选英雄:终结者/刺客
    画面回放:溜金哇开呀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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