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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青春的葬礼 ...

  •   “啊!好痛!”
      当听见它落在白色油漆刷的锃亮的金属盘里的声音,一阵剧痛迅速袭击着我的大脑,反射弧的另一端在第一时间立马做出了相应的反应,我从来不掩饰我对疼痛的敏感,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反应过于激烈,以至于让一旁等待着拔牙的小男孩终于忍不住眼里的泪水,哭着向身旁的妈妈拒绝接受接下来的检查,我想是我吓坏了他。
      或许是医院里这种处处泛着消毒水味道的空气似乎太过于安全,以至于让我怀疑它是否含着致命的细菌,随时都在预谋着给我的身体致命的一击,我没有过多的逗留,在领完药后,带着我满嘴的疼痛快步离开。
      从医院出来,我总感觉自己少了些什么,但我知道不是那颗刚刚被我遗弃的龋齿,而它已经折磨了我几个月。
      当我低头看到手里红得刺眼的请帖,我想我找到了答案,新郎秦焕,熟悉的名字,新娘陶妍,陌生的名字。

      秦焕,我失恋的原因,而我的初恋,在这张突如其来的请帖上画上了终止符,那个曾经为我画过婚纱的男人如今却为别的女人披上了婚纱,如果这一切非得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我想我从那张纸上找到了一丝答案,他给我的婚纱是黑的,而给她的是白的。
      他的离开无声无息,但像一个泼妇一样歇斯底里的破骂,像一个怨妇一样昏天暗地的嚎哭已经不再是我生活的态度,而在发现一只脚已经踏入愤世嫉俗的范围之后,我高尚的理想还是及时的将我从那个火坑里拉了出来。
      回想起半个月前的那个下午,我和他坐在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高档餐厅,橙色的格调是它如此吸引我的原因,尽管初恋时的我们一穷二白,但他说他要给我的未来不是一杯廉价的速溶咖啡,于是他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却只是为了给我一个昂贵的承诺,那时的我也第一次尝到了红酒的味道,但和想象中的味道实在是差了太远,我期待中的葡萄酒应该是甜的。

      当我们坐在以往常坐的位置上,他的滔滔不绝甚至让我也怀疑是不是在这一场带着浓烈的悲伤格调的分手戏里是不是我抛弃了他。
      “楠楠,你先静下来听说我解释。”
      “我们分手只是时间的问题。”
      “不,跟她无关。”
      “大学的时候,我以为再冷的天只要穿着你买的棉袄就温暖无比,事实上我还是会感冒,现在我才知道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有多远。”
      “你只顾着给你的理想下定义,你把我关在你制定的未来里,你还记得我想去南京发展的那一次吗?”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的理想时刻预谋着谋杀我的理想,现在我想去找找我的理想,它就在这个大上海里。”
      “对不起。”
      我居然没有一句话能反驳,没有一句话能将我被抛弃的事实给理直气壮的陈述出来,还是,我真的像他记忆里的那么可恶?半年前的那个早晨,我们第一次吵得那么汹涌。
      “我要你留在上海,你要是去南京,我们就分手。”
      在找到分手的真正原因之前,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一种挽留,但其实挽留和威胁只差了一种语气,而在他看来,那种语气已经具备。
      可我们曾那么疯狂的相爱过,那时的我总以为我能以当时的激情和他慢慢老去,但现在看来他的激情不过是一杯滚烫的苦咖啡,烫伤了我的嘴,让我失去了品尝其他东西的滋味,等它凉了我才知道它是苦的。

      在他离席之后,我依旧坐在我常坐的那个位置上,服务员似乎看出了我们之间微妙的变化。
      “小姐,还要点些什么?”
      “只要能醉人的酒都行。”
      他笑着优雅的转身,衬托着我的落魄是那么的卑劣。
      这个时代公主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我一病不起,而给我熬药的秦焕已经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面对这张毫无感情的账单,那我该怎么办?他带着离弃味道的背影就像是一剂强力的清醒剂,让我在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事件里开始从混乱不堪的处境里渐渐明了了过来:我被抛弃了。但下一秒我否决了这个想法,我不信,他是离不开我的,而我的骄傲有根有据,我从懵懂的年龄从大学追随他到了现在,七年的相伴在我看来早就已经情定终身。
      我没有哭,没有闹,在这个美丽的餐厅安静得像是娓娓道来的钢琴曲,我咽下一口昂贵的红酒,却不知道是在给我视如珍宝的初恋送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我收到他的请帖,封面是红色的,新娘是娇美容貌,新郎是俊朗小生,我以为我的眼睛花了,似乎我更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个长着和秦焕一模一样的也叫秦焕的人,也不愿意这个秦焕是我的那个秦焕,那一刻我的天被捅了一个黑洞,无数的,巨大的雨滴狠狠砸来,仿佛用尽所有力气都不够撕碎那张很混蛋的红色硬壳纸,尽管它只是一张纸。
      我拿着用透明胶布粘好的不完整的请帖,在深吸一口气之后带着稍稍平静的心情朝着举行婚礼的五星级酒店走去。
      我不知道我此去的目的,或许是寄托我的出现能让他痛苦,因为我已经决定不再爱他,我不断告诉自己,就像那颗龋齿一样,秦焕,你不过是一颗已经坏掉的牙齿,而我只要拔掉你就行了,但当我站在富丽堂皇的酒店下,再看看我朴实无华的一身,我终于明白了他理想的味道,在我尝起来就像中药的味道,苦不堪言。
      门口的服务员在看到我手里的红色请帖之后,终于迎来了迟到的微笑,他把我带到了婚礼的中心,而琳琅满目的红酒和昂贵的装潢里都散发着人民币的味道,在这个中心位置,我很轻易,很容易的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我们的大学同学们,而那其中包括秦焕的死党崇黎,以及他的女朋友米优,我的死党。

      秦焕和崇黎是大学同学,对于一个女生居八成的大学来说,土木系的男生历来都是寝室八卦座谈会最活跃的话题,而长相颇有偶像气质,父亲是颇有名气的地产大亨的崇黎从入学的第一天便名扬学校各个的角度,出生在东北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长相俊秀的秦焕因为跟他走得近也因此在各个宿舍的座谈会上留名。
      那时我和秦焕先走到了一起,当我发现米优总是以一种特殊的眼神望着崇黎,顺理成章,我和秦焕使计促成了这场联姻,却没有想到他们走到了今天,而我却成了秦焕婚礼上的一个宾客。
      大学的四年,我们四个几乎都泡在一起,也是那时我们才知道表面上光鲜亮丽的崇黎的妈妈在生下他后便离开了他,听说是出了国,原因是他妈妈的亲妹妹在他妈妈怀他时成了插足他父母之间的第三者,他妈妈在随之而来的巨大身心打击当中选择了不辞而别,而这也成了崇黎身上最敏感的标记,最起码在相识的这7年里,我们十分默契的从未在他面前提过关于他家庭的丝毫话题。
      不过有着崇黎作为经济靠山的我们没心没肺的过着每一天,大学毕业后,由于来自高等院校并且拿全额奖学金的我进了一家当地颇有名气的杂志社,秦焕也顺利进入了一家上市公司做室内设计,米优进了一家外企当了一名白领,而崇黎放弃了继承家业,选择了自己爱好的电影,自己成立了一家规格很小的工作室,偶尔自己拍拍微电影放在网络上,当然他的这些爱好在我们这些无产阶级看来非常的奢侈。

      他们似乎也看到了我,因为他们的脸上接二连三的出现了三种表情:不解,吃惊,微笑,其中的微笑里还带着点尴尬的味道,而我,很快的捕捉到了这份信息。
      他们向我走来,其中秦焕和崇黎的室友薛洋还为我端来一杯红酒,只是这杯昂贵的红酒,我该以什么身份喝下?
      “来,为了哥们今天的幸福,我们干一杯!什么美好的难看的回忆,都跟着这杯酒让它过去吧!”
      在他的话里,我找到了答案,祝福者。

      薛洋是崇黎和秦焕大学时期的死党之一,那时他们经常一起出入在校园,只是薛洋将他更多的精力都投入在自己的创业之路上,他总是带着他从市场批发的电脑配件出现在大学各个地摊位上,在他看来他有那个责任为他并不富裕的家庭分担一些地所能及的责任,而且他的确做到了,最起码在我们还在靠着家里寄的几百块生活费生存时,他已经能完全自给自足,并且还时不时给家里邮寄些余钱,现在的他已经在上海拥有四家电脑配件的店铺,年收入十分可观,而在我们看来,他的头顶上总是带着白手起家的光环。
      当我准备咽下了那一杯象征着祝福的酒时,崇黎抓住我的手,想要将我手里的酒杯夺走。
      “好了,别喝了。”
      我冷笑着摆开他的手:“我今天是来喝喜酒的,你这样抢我的酒是在为你的兄弟下逐客令吗?”
      崇黎欲言又止,他脸上的那份复杂情绪在我看来堆满了对我的同情,可这一刻我憎恨这个世界对我的所有怜悯之情。
      米优走到我面前:“楠,你怎么来了?要不我带你出去走走?”
      我笑着摇头:“婚礼快开始了吧。”

      楼梯间突然出现的人轻易的夺走了所有人的目光,包括我,而我和他现在的这个距离似乎刚刚好,因为我正好能看到他脸上幸福的笑容,而那份幸福的笑容里都是我所给不了的理想。
      站在这个尴尬的位置上,我突然诚恳的承认了一个事实,尽管用诚实坦白的目光审视着自己通常是痛苦的,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现实把他的理想笼罩在一个透明的一次性杯子里,它们中间总夹杂着薄薄的一层壳,当他发现只要抛弃那层壳,他的理想便能和现实融为一体,而我正是阻隔他理想和现实的那层廉价的塑料壳。
      这提醒着我,原来我才是那颗坏掉的牙,令他痛得非拔掉不可的牙。
      当所有人都在笑,所有人都在鼓掌,而我终于在这喜庆的氛围里丢了所有的兴致而捡起了一手的难堪,我的样子不丑,但我的情绪已经丑陋无比,我甚至在心里已经开始诅咒他们明天就出现在民政局的门口,然后排队领着离婚证书。
      但那样的概率有多大?如果说爱情是理想的坟墓,那么他踩着我的尸体爬了出来当回了人类,而我这个孤魂野鬼,哪里又是我的归宿?有人选择让理想廉价,应和着这个社会,有人选择让理想高尚,藐视着这个社会,可悲的是我看不起第一种人,但我也做不了第二种人。

      没等婚宴开始,我就落荒而逃。
      我期盼秦焕能追上我的飞奔而去的脚步,就像以前每一次大吵后的挽留,可当我跑出酒店,回头的那一刹那回应我的只有保安的那句谢谢光临。
      当我准备彻底绝望的离开,身后忽然有人抓住了我的手,那一刻的温热让我曾误以为我的秦焕带着那颗依旧只为我跳动的心,抛弃一切,回到了我身边,可臆想本来就等于绝望,当我满怀希望的回头,我稀薄的自尊仿佛吹弹可破,我倒在米优怀里毫无顾忌的大哭,就好像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藏身的角落。
      我不知道秦焕在我的背影上停留了几秒,还是他根本无暇顾及,但我愿意相信他回头看了,我愿意相信那个青春帅气的少年曾疯狂的爱过我。
      在我的青春里,他来了,又走了,来的时候穿着一件退了色的蓝色格子衬衫,走得时候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革履,原来我的青春,是掉了色的廉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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